作者序
這本集子裡所收的文章,寫作時間跨越十二個年頭,有的是感時之作,有的是適逢其會,主要談的都是人,談他們的人生經歷,談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的活動,也談大時代對他們的影響。齊聚在這裡的幾個人,說他們彼此間有多麼不同,那倒也未必,至少若真像這樣將它們放到同一間屋子裡,又讓他們對事情都擁有發言權,他們不群起抗議才怪。之所以會如此,也正在於這些人各有不同的才華與信念,各人的專業與環境也大異其趣,唯一的共同點只有他們全都互不相識,而且都屬於同一個時代。當然,萊辛(Lessing)應該是個例外,但在開卷的那篇文章,我還是將他算作是同一個時代的人。如此說來,他們全都走過了一個共同的時代,也就是二十世紀前半葉,那個政治大災難、道德大淪喪、藝術與科學卻突飛猛進的時代。在那個時代裡,他們有的人慘遭殺害,有的人起居作息身不由己,只有少數人能夠置身事外,但若說完全不受任何影響,那就幾乎是無人能夠了。有人或許指望,能夠在這裡找到一個時代的代表人物、時代精神的代言人,或是歷史的詮釋者,但我看這恐怕是要落空了。
但是,我還是相信,此一歷史性的時期,亦即書名中的「黑暗時代」,在本書中倒是隨處都可見得到的。「黑暗時代」一詞,我借用自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譯註:德國詩人、劇作家、戲劇改革家,1898-1956)的名詩〈致後代子孫〉(To Posterity),詩中提到動盪與飢餓、大屠殺與劊子手、不公不義與絕望所引起的民憤,「當斯時也,巧詐橫行,民憤無門」,瞋恨無罪,使人面目更為可憎,暴怒有理,益增聲音之淒厲。然而,所有這一切並非清楚可見,甚至根本難以察覺,只因為,直到大禍臨頭的那一刻,一切都被掩蓋了起來,不是被事實所掩蓋,而是被官方代表們滔滔不絕的花言巧語、模稜兩可以及報喜不報憂的片面之辭瞞了過去。既然要談黑暗時代與生活於其中的人民,「當權者」或所謂「體制」所編織敷設的偽裝,我們就絕不可以放過。如果公共領域的功能在於將眾人之事攤在陽光下,亦即提供一個可見的空間,讓一言一行都無所遁形,好壞立判,那麼當黑暗掩至,亮光不再,一切都被「信任落差」與「看不見的操控」所矇蔽,被隱瞞真相的言論一股腦掃到地毯下面,被教條、道德等等在維持舊真理的藉口之下,將所有的事實都貶成一文不值的細枝末節,這時候,人民又算老幾,又能有什麼作為?
這種情形其實並不陌生。早在三十年前,沙特的《嘔吐》(La Nausee,我認為迄今仍是他的最佳作品)就用「歪理」與lesprit de serieux這些字眼加以形容過;在那樣的一個世界裡,大家都公認,說到人,不過全都是些痞子,至於事,無非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所到之處,全都是一筆爛帳,令人作嘔。四十年前,情況也一樣(雖然目的完全不同),在《存有與時間》(Being and Time)裡面,海德格就非常精準地加以描繪過,說「彼等人」縱一己之私,在公共領域裡肆無忌憚,「信口開河」,其勢有如排山倒海,對每件千真萬確的事實展開無情的攻擊,影響所及,支配了日常生存的每一個面向,而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不論有沒有意義,不是言之鑿鑿就是一筆勾銷。按照海德格的說法,在這個共同生活的日常世界中,我們根本無所逃於這類「無法理解的狗屁倒灶」,如果想要徹底予以擺脫,唯有像帕米尼德斯(Parmenides)與柏拉圖以來的哲學家所說的,退縮到政治領域的反面,亦即與世隔絕的完全孤獨。這裡所關心的,既非海德格有關這方面的哲學分析(依我看,它乃是無可動搖的),也不在於其背後所根據的哲學傳統,我們特別著重的,是時間底層的經驗及其相關的概念性描述。我在字裡行間最想要表達的,是那種諷刺性的、揭瘡疤式的陳述(「公領域的亮光只會模糊了一切」),直指事情的核心,簡單明瞭地將現實的情狀做個交代。
廣義地說,這裡所說的「黑暗時代」,指的並不是這個世紀才突然冒出來的龐然巨獸,相反地,黑暗時代不僅一點都不新,而且在歷史上絕非少見,美國歷史上或許聞所未聞,但無論過去與今天,其中也不乏類似的罪惡與災難。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時代,人們還是有期望光明的權利,而光明與其說是來自於理論與觀念,不如說是來自於凡夫俗子所發出的螢螢微光,在他們的起居作息中,這微光雖然搖曳不定,但卻照亮周遭,並在他們的有生之年流瀉於大地之上──正是基於這種信念,雖然難登大雅,乃有了這組群像的勾勒。以我們的眼睛來說,早已經習慣於黑暗,能不能分辨他們的光是燭光還是燦爛的陽光,其實大有問題。但是,這類客觀的評價對我來說已屬其次,大可放心交給後世了。
漢娜.鄂蘭 Hannah Arendt
一九六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