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瑞明兄出生南投縣並在農村長大,有著愛鄉愛土的濃厚情懷。他頭腦清晰,思維敏銳,既肯博覽又能深思,為人冷靜而又熱情。他在國內外研習法律,形塑自己成為成功的律師。其間,留學德國,遊歷歐洲,對於歐洲尤其德國,以人為尊的人文理念,有深刻的觀察與體會,而「仰望」不已,切切的希望能把自己所仰望的人文理念,播種到自己所熱愛的鄉土上。這本書定名為「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真是很「瑞明」,再貼切不過。
做為一個法律人,他怎樣追尋人文並試圖播種在我們台灣這塊土地?他投身於律師職業質的改革,獲得肯定而膺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熱切於司法改革而擔任民間司改會董事長。在長期執業及公共事務的勞碌中,仍不忘就法庭審判、律師職業、司法改革,乃至台灣局勢等攸關社會進步的議題,本於自己觀察、體驗以及人文關懷而有所感觸的,撰文發表於報章雜誌,數十年如一日,默默的扮演著播種者的角色,這種熱情,這種毅力,令人感佩。
本書收集的文章,有長有短,都有它的見地及精彩處。例如:
1、在「律師政治家」文中,我贊成他的觀察:「在威權時代為異議人士辯護的人權律師或維權律師即有此歷史地位。」更欣賞他的建言:「當律師從事政治活動,甚至成為政治人物掌握權力時,這時侯最重要的是有能力跳出對立之陷阱,包容、接納反對者,消弭對立,並引導團結向更大的目標前進。」這固然是對律師從政者的針砭,何嘗不是對所有政治人物的期待。
2、在「歐洲統合真正動力」文中,他特別提醒:「一般總認為歐洲統一是為了增強政治和經濟上的實力,這固然是部分的理由,但是絕不可忽略歐洲統一的實現是以雄厚的人文力量和人道主義的理念為基礎。」「當人們理解為了圖騰旗幟而犧牲人命是多麼地愚蠢,當國旗已不再成為政治勢力的象徵,而只是地方文化的代表或是球隊的旗幟時,也就是統一成熟的時侯,這是歐洲統一給我們的啟示。」這是多麼深刻的觀察及了解!
3、在「我在德國與美國開庭的經歷」一文,瑞明兄對德國證人在法庭上不偏袒朋友,不講謊話的誠實感到訝異!善哉此「訝異」!我在歐洲的體驗也有相同的訝異。顯然,這不是一個個案,而有它的普遍性,這從不少歐陸國家,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市公車、地鐵等,不設欄柵,無人看管,乘客自己買票,自由上下車,這樣的機制,可以運作,即見其一斑。
4、在「司法改革的人性困境與契機」一文,他說:「運作制度的是人,人性有其侷限性及利益包圍。因此,司法改革一方面改進審判度,同時必須在人的行為上尋求改善。」的確,我國近10多年來,朝野共同努力的司法改革雖不無成效,但與人民的期待仍大有差距。這是因為制度雖有所改革,「人」的素質提昇有限的緣故。瑞明兄因此在「以人文的法學教育作為司法改革之基礎」一文,指出「法學教育若欠缺人文素養的陶冶,則司法改革將難期根本;再多的制度變革,也無以袪除司法的沈痾。」並在「以「人」為主體」文中,指明「如何建立以「人」為重心的思考模式,讓法庭審判成為溫暖的人性交互流通的場所,讓法官、律師能自在的共聚一堂,彼此交換辦案經驗,將是我們檢驗二十一世紀司法改革成效的標準。」更在「法官審判法官」文中,對法官有所期許:「歷史上每個國家追求民主的痛苦過程中,都會有理想高潔的法官,以全民之痛苦為痛苦,仰體人類追求自由,合理生活的苦心,抗拒政治壓力而創造出前瞻性的歷史判決。司法尊嚴於是奠立於人心,而成為民主法治發展之里程碑。」
一本好書,有待讀者登堂入室,瀏覽其奧妙,而「推薦序」文,責在引導讀者「登堂」,既無法也不宜就書中的內容做過多介紹。本人有幸先覽此書,書中各文,均有發人深省之處,可以分開亦可連貫閱讀,盡讀此書,「黃瑞明」的圖像身影,就會躍然而出。
范光群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