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據傳約翰•納皮爾(John Napier)在臨終時曾說:「若是為了要毀滅人類,那麼我們發明的武器已經太多了」。此話充分展現這位科技與科學天才對殺人事業的厭惡。「但反觀納皮爾自身,這句抗議卻顯得十分空洞,因為他的反宗教狂熱心態,發明了一大堆怪異恐怖且「足以滅亡人類」的各種設備,其中包括:可以在水下航行的作戰設備……一種密閉式裝甲化的馬車,載著眾多火槍能直衝敵陣……還有一種估計能橫掃四英哩以內戰場的射擊砲具。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這些發明可以摧毀三萬土耳其人,但不傷任一基督徒。」摘自羅伯特•錢伯斯(Robert Chambers)所著的《蘇格蘭本地年鑒》(Domestic Annals of Scotland)。
雖然本書無意讚頌戰爭與殺戮,但確實褒美了歷代武器在工藝與科技上達到的成就,並推崇自古至今武器開發者的創造力與聰慧天才,無論舉世聞名者或沒沒無聞之輩。
戰爭不盡然是人類歷史發展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比起經濟、地理、以及個別重要人物來說,它的影響程度還值得進一步討論。但武器無疑名列前矛,而且或許還是最顯而易見、最容易追溯影響力的一種。因此,戰爭的工具對歷史進展來說是一項重要元素,無論是在經由累進或革命性的技術突破,新開發出的武器都能足以左右戰爭的重大影響。
所以,雖然本書討論特定武器的細節,探索它們發展過程牽涉的技術面相、機械特性以及應用,但其視野更開闊,描述武器於歷史的定位,以及各個劃時代的變化。例如,從矛的發展歷史中,我們可以瞥見人類逐漸宰制這個星球的進程(矛,第12頁),而馬蹬的技術突破,則帶來深遠的歷史影響,左右了歐洲的文明發展(馬蹬,第44頁)。
關於武器的選擇取捨難免會有些爭議,某種程度上甚至較為主觀。畢竟歷史並不是不多不少地由50種武器所改變。特別是這武器的選擇,參照部分我個人對「武器」的定義。我排除了大多數的載具,包括船艦與飛機,因為與其說它們是武器,倒比較像是搭載武器的平臺;另一方面,我將把坦克與馬列入。我也盡量試著放進特殊的設備與器具,但排除了一些較為普遍的概念性項目,如鋼鐵、貨幣與鐵路等,即使這些發明都至少一度是影響軍事勝敗的決定因素;另一方面,我同樣把天花與馬蹬選了進來。
每種武器都標注了歷史時期與影響的面向。該時期並不一定就是這項武器發明或起源點,而是它最輝煌的時代,也就是發揮最大影響力的年代。因此部分時間點會比武器問世時間晚了許多。像是手榴彈,雖可追溯至火藥剛發明的年代,但實際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才成為當時最有影響力的軍事科技之一。長槍(pike),一種長柄尖刃兵器,為長矛的改良品,也可回溯到遙遠的史前時代,但它最光榮的歲月,卻要到了西元十六、十七世紀時,文藝復興時期「長槍與射擊」(pike and shot)戰術盛行的年代。
另外,每種武器的影響層面,包括社會、工藝、政治與戰術四個面相。這種分類方式或許也一樣容易引起爭論。不過,這大致反應了特定武器影響歷史發展的主要模式。任何一種出現在戰場上的武器,都多少具有戰術意義,但某些武器帶來的衝擊,甚至延伸到戰場之外。例如,馬與馬蹬,便促成了社會與經濟的轉型,而彈道飛彈的重要性,或許政治層面的影響力還大於軍事層面。
一位朋友在他臨終之際的病榻旁,希望他透露一項秘密武器的內容,他說若是為了要毀滅人類,那麼我們已經發明太多的武器了,如果可以,他會盡最大的努力去讓這些東西少一點;那麼人類就不用看著深植彼此心中的惡意與怨恨,一步步走向滅亡。希望在他的新願望下,武器的數量再也不會增加。
──湯瑪斯•厄克特爵士(Sir Thomas Urquhart)對蘇格蘭數學家與武器發明家約翰•納皮爾臨終遺言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