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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

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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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7280
林鈺雄/主編
元照出版
2016年4月01日
187.00  元
HK$ 168.3  






ISBN:9789862557280
  • 叢書系列:刑事程序法
  • 規格:平裝 / 480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刑事程序法


  • 社會科學 > 法律 > 刑法











      在「法治國圖像」的司法制度中,作為法律審暨終審機構的最高法院,負有維護個案正義並確保法律適用一致性的功能。但最高法院功能不彰,正是我國司法的「戈第亞結」(Gordian knot),迄今未解。究竟問題癥結何在?達成上開功能的實踐程序為何?本書從最高法院法律見解及終審結論之「形成過程」著手,參考他山之石,探討兩大核心改革議題:一是樹立公平審判信賴基礎的最高法院開庭辯論,二是設置防止裁判歧異、統一法律見解的大法庭。





    主編序�林鈺雄



    第一章 最高法院如何開庭審理──以刑事案件之開庭標準與審理流程為中心�林鈺雄

    壹、前言�1

    貳、現行刑事訴訟法的第三審開庭規定�4

    參、開庭案件的過濾標準及決定程序�8

    肆、準備程序及審判期日之流程建議�18

    伍、結語�33



    第二章 法律審如何開庭審理──以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案件之審理流程為例�林鈺雄

    壹、德國法律審上訴概述�37

    貳、法律審法院之前置審查與裁定終結�43

    參、主審程序前之通知與準備�49

    肆、主審程序之流程�58

    伍、主審程序後之評議�67

    陸、對我國法之啟示:代結語�68



    第三章 初探最高法院之案件受理規範及言詞辯論──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相關法制為比較對象�李榮耕

    壹、前言�71

    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相關法制�73

    參、我國最高法院之相關規定及運作情形�83

    肆、比較分析及討論�86

    伍、結論�95



    第四章 最高法院上訴救濟變革與展望──兼論日本人民參審新制運作�林裕順

    壹、前言�97

    貳、本件最高法院判決檢討評析�99

    參、日本上訴救濟審級構造�104

    肆、日本代表性判例之啟示�113

    伍、結論�122

    附錄�124



    第五章 什麼樣的大法庭?──終審判決模式在我國法的適用疑義�林鈺雄

    壹、前言�127

    貳、終審判決模式之適用疑義�131

    參、實務案例之比較運用�145

    肆、結語�154



    第六章 德國大法庭──預防最高法院裁判歧異之法定法庭�王士帆

    壹、前言�157

    貳、德國大法庭組織�162

    參、提案類型�167

    肆、大法庭程序�178

    伍、歧異提案之徵詢程序�187

    陸、結? 論�193

    附 錄�195



    第七章 最高法院決議維護裁判一致性?──觀摩德國一則裁判�王士帆

    壹、前言�199

    貳、最高法院現行決議制度問題�203

    參、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實例�217

    肆、結 語�230

    附 錄�234



    第八章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BGHSt 42, 139──監聽陷阱�王士帆

    【導言】�235

    【裁判要旨】�240

    【理由】�240



    附錄一 從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超額配置」�楊雲驊談我國最高法院「不足額配置」的問題�255

    附錄二 最高法院刑事庭審理研討會紀錄�259

    附錄三 《最高法院大法庭草案學術研討會》會議紀錄�329

    附錄四 司法院研議中之大法庭草案報告�403

    附錄五 大法庭草案(政府版)�421

    附錄六 大法庭草案(學者版)�445





    主編序



      解開台灣司改的「戈第亞結」

      Turn him to any cause of policy,

      The Gordian Knot of it he will unloose,

      Familiar as his garter

      ~Shakespeare, Henry V, ACT 1. SC. 1.



      在「法治國圖像」的司法制度中,既是法律審、又是全國民刑案件終審機構的最高法院,負有維護個案正義、確保法律適用一致性以及促進法律續造的重大功能,這已是老生常談。

      

      然而,最高法院始終無法發揮上開功能,正是幾十年來我國司法制度的「戈第亞結」(Gordian knot),迄今未解;甚至於,連達成上開功能的「實踐程序」為何?還鮮受重視。回顧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吹起司改風,儘管把訴訟制度改到天翻地覆(風暴中心的刑事訴訟法,自當年起算總共修法二十五次,修正條次早已超過半部法典),但最高法院仍是不動如山,從未改頭換面。執迷於「換主義、救司法」論調的司改主流,既梳理不出戈第亞結的繩頭何在,也欠缺亞歷山大大帝般「to cut the Gordian knot」的見識與魄力──既然如此,「改良」十幾年後仍毫無起色的司法信賴,又何足為奇呢?

      

      於當代的法治國,法院本來就必須藉由一套合乎「公平審判」要求的公開程序踐行,始能建立自身判決的司法信賴,而一槌定音的終審判決,更是位居公平審判保障的樞紐地位。一旦最高法院自身程序失去了公平審判的印記,而全國各級法院又是「唯終審見解馬首是瞻」時,就會形成糾纏司法的戈第亞結。若欲解開此結,唯有大刀闊斧,從最高法院法律見解及終審結論之「形成過程」著手。

      

      「形成過程」的核心是開庭。以德國終審法院為例,自十九世紀帝國法院(RG)時期以來,均維持常態性開庭,現今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員額及庭數雖少於我國最高法院,但其民刑事庭每年合計開庭數百件,審判期日皆公告於該院網站;兼具憲法法院性質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每年約開八十個辯論庭,且文字及影音資訊皆於網路公開;再退而求其次,日本最高法院至少對於死刑重案,也開庭辯論。

      

      反觀我國最高法院,自開院以來的民刑開庭總數,則是屈指可數。二○一二年四月底,最高法院繼廢除保密分案之後,終於召開了十五年來首度刑事辯論庭,備受各界矚目。儘管終審轉型的曙光乍現,惟後續發展卻跳脫不出「死刑量刑辯論」的死結,忽略了「(不限於死刑的)法律辯論」才應該是最高法院的開庭主軸。當然,由於現行法規範密度不足且最高法院本身開庭經驗有限,如何篩選開庭案件、如何進行開庭程序、能否及如何調查、檢辯雙方如何準備和參與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等,均待研究。有鑑於此,比較法制的經驗,彌足珍貴,筆者遂將先前兩度於法學雜誌規劃的最高開庭專輯文章,收錄於本書,作為「取法乎上」的他山之石。

      

      此外,「司法不只是要公正,而且也要看起來是公正的」!最高法院若是「一庭一把號、各吹各的調」,不但從一開始就喪失了外觀上的公正,所謂確保法律適用一致性的基本功能,也將淪為海市蜃樓。回顧這幾年來各項司改相關的立法草案,組織變革工程最為龐大且統一見解功能最受期待的,當屬擬於最高法院增設大法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各種版本的大法庭草案陸續出爐,公聽會及研討會也如雨後春筍。大法庭問題牽涉廣泛、立法技術困難,經過多次意見交流與磨合之後,逐漸整合為學者版(中間裁判模式,俗稱二階大法庭)與司法院版(終審裁判模式,俗稱一階大法庭)的兩大主流草案,有待立法政策決定。儘管法界對於設置什麼樣的大法庭,仍有不同意見,但對於我國應設置大法庭作為「防止裁判歧異、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已漸形成共識,這正是本書第二個單元著墨的重心。

      

      總言之,唯有揮刀斬結的見識與魄力,才能解開台灣司法的戈第亞結,也才能打造符合當代法治國圖像的最高法院。據此,本書共集結林鈺雄、李榮耕、林裕順、王士帆、楊雲驊等五位教授(依收錄順序)闡述最高法院法治理念之相關作品,從影響台灣法制深遠的德國、美國與日本三國之最高法院出發,觀察他國最高法院之實務或組織運作。透過比較法上的學理腹地,期待對我國最高法院未來的開庭程序、相關配套及大法庭運作,提供基礎資訊,進而本於我國現有規定來續造可行的實務規則,或於立法政策見賢思齊,雅納他國法例可取之處,共同形塑我國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最後,衷心感謝協助本書編著作業的所有人員。




    丙申猴年立春,書於草山山麓

    林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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