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在刑法釋義學領域中,討論自殺、加工自殺罪或安樂死議題的文獻數量為數眾多,不過甚少論者援用社會學、哲學或其他視角詮釋此類議題。「權力視角下之自殺、加工自殺罪與安樂死」一書即是圍繞著核心問題意識「拋棄生命決定的效力為何不及於生命法益」,以法學以及其他社會哲學的觀點,編織而成的論著。
作者在處理完定義問題(第一章)後,先考據自殺刑事管制與除罪化的歐陸脈絡(第二章),所蒐集的相關史料除了作為本書後半部援用傅柯理論進行分析時的素材外,亦補足了過往文獻的闕如。接下來,作者在考察現代國家對加工自殺與安樂死所為刑事管制(第三章)後,繼續闡明刑法上同意理論與加工自殺罪間的扞格。其先回顧過往台灣、日本與德國學界對於本罪處罰基礎以及關於自殺行為的刑法評價,而後加以比較並予以體系化的分類(第四章)。就此刑法釋義學文獻回顧部分,本書爬梳了目前絕大部分的中文以及日文資料,內容甚為豐富且相對完整。
當然本書的特色並不止於此,其另一個重要的特色與貢獻更在於援用包括傅柯理論在內的社會學與哲學觀點,就自殺、加工自殺罪與安樂死議題為整合性的詮釋、解析與深化。作者藉著法學以外的觀點,探究人的圖像與生命意義,並進一步將上述的外部視角觀點納入原本法釋義學系統的思考中作為刺激,重新檢視、批判過往的刑法文獻,同時亦揭示目前理論在說理上面臨的困境,試圖再建構本罪的處罰基礎與正當性議題(第五章)。
總結而言,「權力視角下之自殺、加工自殺罪與安樂死」這本書從社會學與哲學的視角詮釋刑法釋義學中的生命意義,其中的相關論證極為難得。幾乎將所有的見解都予以納入討論,可謂是關於自殺、加工自殺與安樂死等生命刑法問題探討上的里程碑。
本書作者從大一修習本人所開設的刑法總則課程開始,一直到研究所三年級畢業為止,反覆地履修或旁聽了刑法分則、監獄學、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及研究所的刑罰學專題研究等課程。研究所的三年間,更擔任了上開諸多課程的教學助理工作。本書可以說是作者透過多年的接觸進而嫻熟的研究手法,針對特定議題的鑽研而展現出來的成果。師徒間學問傳遞與擴散的真諦,於本書中應該是已經表露無遺。於此為本書作序,不僅是肯認本書作者的成就,同時也是為自己的教學生涯留下一個證明。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李茂生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