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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4

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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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7051
張熙懷
元照出版
2016年4月01日
193.00  元
HK$ 173.7  






ISBN:9789862557051
  • 叢書系列:各類工具書.裁判彙編
  • 規格:平裝 / 624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各類工具書.裁判彙編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刑事法












    這是一本判決資料最豐富兼具權威的辦案工具書。

    這是一本學習臺灣刑事法律實務最佳的輔助教材。

    這是一本海峽兩岸交流刑事實體程序裁判的專書。





    自 序

    編者簡介



    刑事實體法篇

    一、罪刑法定主義�3

    二、法律之變更�4

    三、屬地主義�11

    四、公務員�12

    五、故 意�26

    六、過 失�33

    七、不作為犯�36

    八、法律之不知�38

    九、因果關係�40

    十、加重結果犯�42

    十一、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狀態)�44

    十二、原因自由行為�50

    十三、未遂犯�56

    十四、不能犯�56

    十五、中止犯�58

    十六、共同正犯�61

    十七、幫助犯�80

    十八、教唆犯�81

    十九、營業犯�84

    二 十、接續犯�85

    二十一、集合犯�87

    二十二、累 犯�94

    二十三、犯罪競合犯�95

    二十四、吸收犯�98

    二十五、數罪併罰�100

    二十六、沒 收�103

    二十七、自 首�106

    二十八、緩 刑�111

    二十九、假 釋�117

    三 十、保安處分�119

    三十一、瀆職罪�120

    三十二、妨害公務�121

    三十三、妨害投票�122

    三十四、偽 證�123

    三十五、誣 告�125

    三十六、公共危險�127

    三十七、偽造有價證券�133

    三十八、偽造文書�133

    三十九、妨害性自主�150

    四 十、妨害家庭�165

    四十一、殺 人�167

    四十二、加工自殺�168

    四十三、妨害自由�170

    四十四、妨害名譽�170

    四十五、妨害秘密�173

    四十六、竊 盜�175

    四十七、搶 奪�176

    四十八、強 盜�178

    四十九、詐 欺�182

    五 十、背 信�183

    五十一、妨害電腦使用�184

    五十二、貪污治罪條例�185

    五十三、政府採購法�240

    五十四、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44

    五十五、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47

    五十六、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2

    五十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63

    五十八、藥事法�283

    五十九、醫師法�287

    六 十、廢棄物清理法�289

    六十一、稅捐稽徵法�292

    六十二、證券交易法�293

    六十三、銀行法�298

    六十四、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316

    六十五、商業會計法�317

    六十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19

    六十七、人口販運防制法�321

    六十八、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24

    六十九、性騷擾防治法�326

    七 十、家庭暴力防治法�328

    七十一、森林法�330

    七十二、兩公約�331



    刑事程序法篇

    一、管 轄�339

    二、相牽連案件�344

    三、舉證責任�346

    四、法院職權調查證據�348

    五、證據裁判主義�351

    六、送 達�352

    七、審判期日錄音�359

    八、期 間�362

    九、律師協助權�363

    十、私人自行取證�371

    十一、證人拒絕證言權�375

    十二、具 結�378

    十三、未經具結之證言�383

    十四、證人之適格性�388

    十五、權利事項告知�389

    十六、罪嫌之辯明�392

    十七、被告自白之任意性�393

    十八、疲勞訊問�398

    十九、補強證據�400

    二 十、警詢筆錄全程連續錄音�408

    二十一、海巡查緝權責界限�409

    二十二、勘 驗�412

    二十三、勘 察�413

    二十四、鑑 定�414

    二十五、身體採證權�424

    二十六、測 謊�427

    二十七、監 聽�431

    二十八、搜 索�436

    二十九、扣 押�439

    三 十、任意提出�443

    三十一、羈 押�444

    三十二、沒入保證金�448

    三十三、指認程序�451

    三十四、釣 魚�454

    三十五、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464

    三十六、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466

    三十七、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471

    三十八、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472

    三十九、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474

    四 十、傳聞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477

    四十一、品格證據(習性推論之禁止)�482

    四十二、再行起訴�484

    四十三、起訴之程式�486

    四十四、追加起訴�487

    四十五、起訴對人的效力�490

    四十六、起訴對事之效力�493

    四十七、準備程序�500

    四十八、調查證據之聲請�503

    四十九、對質詰問�504

    五 十、交互詰問�508

    五十一、物證、書證之法定調查程序�514

    五十二、權衡原則�519

    五十三、審判期日被害人陳述意見機會�521

    五十四、量 刑�523

    五十五、情可憫恕�529

    五十六、適時行使異議權�530

    五十七、被告科刑資料調查�533

    五十八、科刑範圍表示意見�534

    五十九、被告最後陳述機會�537

    六 十、審判中撤回告訴�538

    六十一、變更起訴法條�540

    六十二、停止審判�542

    六十三、更新審理�543

    六十四、經驗法則、論理法則�544

    六十五、諭知管轄錯誤、免訴、不受理係不當之判決�549

    六十六、上 訴�553

    六十七、上訴權人�554

    六十八、上訴期間�555

    六十九、具體上訴理由�557

    七 十、上訴範圍�559

    七十一、自 訴�561

    七十二、不利益變更禁止�563

    七十三、一造缺席判決�568

    七十四、協商程序�569

    七十五、上訴第三審之限制�574

    七十六、非常上訴�576

    七十七、再 審�583

    七十八、執 行�588

    七十九、緩起訴�590

    八 十、境外取證�595

    八十一、性侵害犯罪防治法�596

    八十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98

    八十三、刑事妥速審判法�599

    八十四、兩公約�600









      這是一本判決資料最豐富兼具權威的辦案工具書。

      這是一本學習臺灣刑事法律實務最佳的輔助教材。

      這是一本海峽兩岸交流刑事實體程序裁判的專書。

      這是一本步入華夏法律文化交流深水區實務借鑒。



      2009 年8月間,筆者調任臺灣高等法院察署服務,時任檢察長顏大和先生有感於臺灣刑事訴訟制度急遽變遷,刑事法律條文修正幅度寬廣,法院見解更迭快速,各級檢察 署檢察官為因應辦案之需,應即時掌握最高法院實務見解,遂於9月初責成筆者籌編最高法院裁判彙編。筆者於10月間篩選、歸納及分析當年度全年最高法院裁判 完竣,編輯裁判專書名為《實用刑事裁判輯要彙編》,收錄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的裁判(Leading case),以及坊間著名學術期刊所精選評析導讀的裁判,甚至各訓練機構所舉辦研討會及研習班講義所摘錄之裁判,筆者鋪天蓋地竭盡所能尋覓蒐羅納入。連續 編輯6年,直至2013年年中,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管會報通過不再續編。



      筆者認為訴訟法庭如戰場,法律條文如武器,法院判決如 彈藥。為公訴蒞庭活動,爭辯證據能力,撰寫刑事書狀,總是脫離不了最高法院最新裁判訊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斷編輯形同終止最新裁判泉源,實務新 知見解來源勢將枯竭。以致筆者起心動念秉持一己之力,以個人名義編撰裁判輯要彙編,與時俱進正確適用法律,以厚實刑事法律實務視野,以更新增長專業本職學 能。本書蒐集裁判內容最豐富,最全面出自臺灣最高法院本土化觀點,見解論證極具權威性的判決年鑑,是審、檢、辯攜帶出庭隨時翻閱及時取得最新裁判資訊,並 有所本的加以引用的辦案工具書。本書是繼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3出版之後,賡續發行的專書。



      2014年最高法院全年度 裁判共計5,071件,是近年以來審結案件數最少的一年。筆者一如過往,蒐集最高法院每月所揭示具參考價值裁判、司法院公報、坊間各著名法學期刊所刊載的 裁判,最高法院法官擔任研習班講座所撰寫講義提及2014年度最高法院判決案號者,幾乎都從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納入編輯素材,包括已對外公開的最高法院刑 事會議決議,亦毫不遺漏,作為本書重要內容之一。



      日前最高法院一改長期以來秘密分案的作法,現在分案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相同。 本書編輯內容適時因應此變革,在各則判決要旨之後,載明該則判決出自於最高法院哪一庭,並將審判長及庭員姓名列出。如此透明化編輯方式,可讓讀者得以掌握 認知最高法院各庭及各法官的裁判風格、見解脈動,兼及知曉法律見解及法理事理,同時可體察最高法院意見領袖是哪些法官。法律條文制訂頒布沒有生命,透過執 法人員的運用形塑,才得以一窺法律條文立法宗旨及實務運作詮釋,裁判的生命在於說理和論證。我國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晚近幾年以來,立法修正頻繁條文增刪 幅度甚廣,要有效掌握新修法律脈動,透過飽覽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是絕佳可靠途徑。正在學校學習刑事法律者或準備專業人員國家考試者,先睹為快,將教 科書搭配本書相輔相成參閱、研讀及臨摹,定可收開展學術兼實務學習之視窗,採捷徑式研讀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海峽兩岸礙於歷史因素 阻隔一甲子,自從劃時代歷史性的破冰之旅,開啟兩岸實質多元風貌的交流,而法律實務交流是其中之一重要環節。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維護兩岸交流秩序, 經平等協商於2009年4月26日共同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同年6月25日生效。該協議第2條規定,雙方同意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 行定期工作會晤、人員互訪與業務培訓合作,交流雙方制度規範、裁判文書及其他相關資訊。本書盡蒐2014年度臺灣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標誌著刑事實體 法及程序法的主流權威見解,在實際案例爰引運用上有實質影響力,作為海峽兩岸裁判文書交流資訊,有著觀點全方位及法律解釋適切性的優勢。此外,協議中並規 定雙方協助調查取證、罪犯接返等協議事項,大陸地區參與司法互助主管部門的公、檢、法、司,藉助本書第一手裁判資料,可以準確地理解臺灣刑事法律,對海峽 兩岸法律交流提供有益的幫助。2012年3月14日,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進一步強化刑事訴訟法在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方面的功能,為維護公民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提供法律保障。大陸此次刑事訴訟修法內容,相當程度類同於臺灣 2003年9月刑事訴訟新制遽變,臺灣修法施行已然經過10年有餘,在實踐過程中累積相當案例,本書環繞權威性實務裁判,論證的法理及所得的觀點可作為大 陸執行新法參考,亦可供大陸司法實務工作者,旁徵博引資為撰寫刑事裁判書狀的借鑑。



      1997年10月時任大陸國家主席江澤民訪美 期間與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先生達成“中美元首法治計畫”(Presidential Rual of Law Initiative),由美國新聞署策劃主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翻譯出版的一個大型法律圖書翻譯項目。所選書目均以能夠體現美國法律教育的基本模式以 及法律理論研究的最高水平為標準,對大陸法律啟蒙有實質效益。是一種非常務實、簡約、有效交流的呈現。



      兩岸同文同種,不存在語言障礙,學習方式便捷,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的說理是翔實、周延、縝密,符合經驗法則以論理法則。鑑此,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出版發行,勢將有助於搭起兩岸法律文化交流渠道,也將可為大陸建立和完善現代刑事法治體系框架,提供重要的理論與實務磐石。



      臺灣最高法院裁判每年有達數千件之多,本書編輯收錄如有疏漏之處,尚祈讀者不吝指正,海涵見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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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熙懷

    2016年元月寒曦

    寫於臺北市南港區困學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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