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筆者原本企圖,以專論作為第一本出版的書,甚至亦陸續完成幾則大篇幅專題之構想。但從西元2006年4月於柏林拿到博士學位,返回台北教書開始,一直到今日,TSSCI、升等、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與審查制度,始終支配著教研者,包括筆者之學術生活。於是,個人研究成果,不得不以期刊論文之形式呈現出來,至今已研究發表數十篇期刊論文,其中若干文章之字數,甚至達4萬與5萬之譜。或許如此長篇大論之期刊論文,勉強稱得上是小專論。但其均不在此次收錄文章之範圍內。筆者碩士論文題目是:德國民法上之所有權保留。論文指導教授Dieter Heckelmann指定這則題目。或許因此,筆者向來並未將研究領域,限制於物權法或債法。物上請求權,透過以無權占有作為要件,與許許多多規定產生關聯,包括債編規定與物權編規定。或許於如此脈絡、情境底下,筆者完成多篇環繞著物上請求權之期刊論文。儘管筆者一開始並未注意到這項累積。儘管收錄於這本書之文章,其題目形式上各異,但實質上均關係著物上請求權。於是,這本書似算不上只是收錄文章之論文集而已。
留學柏林四年多期間,Heckelmann教授恩威並濟地,指導筆者之碩士論文與博士論文。若謂筆者於研究一事,稍有些許了解或心得,則均歸功於Heckelmann老師之教導。筆者研究之不足與錯誤,理所當然為個人能力、努力不足所致,與Heckelmann老師完全無關。留學柏林期間,筆者修讀Leenen教授所開設之一切課程。Leenen老師不僅帶領筆者進入民法釋義學(民法與法學方法)研究與教學之領域,亦為本人博士論文之第二指導教授。若謂筆者於民法釋義學,稍有些許了解或心得,則亦歸功於Leenen老師之教導。筆者於民法之認知錯誤與不足,自當亦為個人能力、努力不足所致,與Leenen老師完全無關。謝謝兩位老師。
筆者能力十分有限,於這些收錄文章中之各則問題研究,肯定有著諸多缺失且欠缺深度,只望先進們對本書能多多包涵與不吝指正。筆者從事教研工作以來至今,受著許多老師、前輩、實務界先進與同儕們之幫助與提攜。衷心謝謝您們。我的妻子,謝謝您的陪伴與忍受我諸般不體貼。最後,媽媽與爸爸,您們辛辛苦苦供兒子我念書,直到取得德國法學博士學位,謝謝您們。
游進發
西元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