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所稱著作,係表現出作者之獨特性及須有原創性之精神上創作。我國著作權法就著作權之本質採二元說,認為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不當變更禁止權;後者可分有形利用權、無形傳達權及改作與編輯權。著作權為智慧財產權領域之一環,以保護文藝性與文化性之精神活動成果為目的,為有價值之權利與財富,自應受法律之保護。因各類著作存在各領域,是著作權與人民日常生活有密切之關連,是欲掌握著作權法之規範重點,而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著作權法理論應用於實際之具體事件,就法律人而言,誠有重要之課題。
作者從事民事審判19年,本於教學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內、外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本書內容分為緒論、著作權主體、著作權客體、著作權內容、著作權限制、著作權變動、製版權、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及防盜措施、著作權侵害之判斷、著作權侵害之救濟、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責任、集體管理團體與委員會等12章,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法律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著作權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本書為使考生知悉國家考試之方向,茲將歷屆考題出處標示於內文,俾於掌握研讀重心。再者,本書計有案例79題,先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商標法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