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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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攝影最原始的功能為記錄,忠實地做到正確紀載與錄寫,並不加入主觀的描述,相機不過是工具,能把對象客觀的錄下就算達到目的,可是攝影觀念的延伸卻大大地擴充了它的內涵,而變得五花八門,現在許多人將攝影視為藝術的一環,稱為所謂「藝術攝影」,當然是添加了創作的可能性,數位相機的興起,大大改變了相機使用的方式,甚至進一步更改攝影的觀念,而手機的到來更將拍照這回事推至相機的改朝換代,拍照太容易了,人人都可拍到畫面不錯的照片,何必雖身攜帶笨重的大相機或精緻的小相機到處遊走,因次嚴肅的攝影家變少了是不可逆的現象,也不必太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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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有所謂沙龍時代,唯美是攝影的唯一標準,寫實攝影不受到重視,沙龍攝影主宰了攝影界很長一段時間,大部分是擺弄美少女、抽菸老人、美麗風景等靜態事務,1949年「台北攝影會」就成立了,接著1953年成立了「中國攝影學會」,它標榜沙龍與畫意的趨勢領導攝影界相當長一段路,直到今日美少女攝影依然是各攝影協會主要的引人之處,一般人也趨之若鶩,到後來卻形成了矯情、蒼白、做作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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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1940年代台灣已經出現一些手法別緻的攝影家,他們的技巧是持接面對群眾,在平時中找出影像的利基,吸引我們的注意,像是攝影三劍客鄧南光、張才與李鳴雕,我應該見過張才其人但不認識他,我曾在他的照相店中沖洗過照片,我對攝影界的名人並不熟習,因有正職要做也少有拍照的機會,後來也是在書本中才認識某些人,像是謝振隆,他的蘭嶼照片拍得極好,連我的老師鄭桑溪也是從照片體認,其中師母在九份的一張照片被我們傳頌許久,非常羅曼蒂克,老師在過世前兩個星期我們去醫院看他,我還拍了一捲錄影帶,如今變成珍貴的紀念品了。(老攝影家的介紹請參考張照堂所編著「影像的追尋」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