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項條件的成熟,犯罪學從以前的單一領域變成跨社會、生物學領域的一門學問,越來越多的刑事法庭找神經科學家去作證,而保守的法界也敞開大門,開始接受人的行為是來自大腦的決定。書中有一段關於「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非常精彩,七○年代我在加州大學時,從實驗上就知道大腦是比你先知道的,但是把它用到殺人犯的定罪上,卻是過去從來沒想到的;讀者可以搭配法國神經學家Stanislas Dehaene的《意識與大腦》(Consciousness and the Brain)一書一起閱讀,理解實驗的過程你才會被說服人是沒有自由意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