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內戰是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全境爆發的戰爭。自1927年到1949年間,國共內戰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國、共兩黨的建國目標完全不同。其次,中國國民黨由蔣介石接任黨主席,因為與共產黨的權力爭奪及理念不同,決定進行「清黨」以及「剿共」。繼而產生許多衝突和戰事,1945年8月對日抗戰勝利後,國共雙方因為對淪陷區的「受降」、「接收」問題有相當多的衝突和齟齬。加上雙方皆以外國勢力為依靠,中國共產黨不斷的擴張版圖,終至再度發生衝突。
1927年至1937年間的第一階段國共內戰,共產黨稱之為「土地革命」、「十年內戰」或「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而國民黨則稱之為「剿匪」或「第一次抗共護國戰爭」。共產黨自認為進行革命的目的是通過將沒收的地主資產分發給農村的貧雇農,從而改變農村貧富極度懸殊的經濟狀況而產生的戰爭。
自1930年開始,國民革命軍先後動用優勢兵力對共產黨位於江西、湖南的根據地實行五次「圍剿」,前四次遭到失敗,但在最後一次「圍剿」中,國民革命軍在德國顧問建議下步步為營,採取持久作戰和堡壘主義的方式擊敗中央紅軍,迫使其進行二萬五千里長征(國民黨稱之為「流竄」)。紅軍在從江西瑞金戰略轉移至陝西延安的過程中,損失慘重。
美國馬歇爾奉命前來進行調停工作,雖曾達成國共雙方共組政府的協議,但在國民黨不願分享權力,共產黨不願放棄武力的情況下,短暫的合作再度破裂,內戰再次爆發。
1946年6月,中國共產黨軍隊易名為「人民解放軍」,並以「鄉村包圍城市」的策略搭配蜂擁而起的學潮,開始進行全面的國共鬥爭;而國民黨方面則由蔣介石帶領國民革命軍,與共產黨展開大規模的內戰。
在三年半的戰役中,歷經了遼瀋、平津、徐蚌(淮海)三大戰役後,國民黨軍隊實力快速縮減,節節敗退。到了1949年,蔣介石宣佈下野,代總統李宗仁試圖求和,但其後遭到蔣介石拒絕。中國共產黨軍隊渡過長江後,國民政府經廣州、重慶、成都直至遷往臺北。
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的第二階段內戰,中國共產黨稱之為「解放戰爭」,也稱「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國國民黨稱這段時期為「戡亂」或「第二次抗共護國戰爭」。戰爭的結果是中國共產黨取得勝利,共產黨宣稱共計殲滅國民革命軍約807萬,並於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在中國大陸戰敗後撤往臺灣。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第七艦隊駛入台灣海峽,並積極維持海峽中立化之戰略政策,中華民國政府得以穩定維持。從此,兩岸分裂的局面就此形成。
綜觀國共的分裂,是革命路線的分裂,而不是對革命的背叛。國共的合作方式也是雙方分裂的原因之一。1927年,共產黨發動了南昌起義(國民黨稱之為「南昌暴動」),建立了自己的軍事力量「中國工農紅軍」,而原本的國民革命軍,大多數被國民黨控制,繼續北伐統一全國。從此,軍隊為黨的事業而戰,國共兩黨都有了開戰的資本。
國共內戰是國共兩黨因為政見上的分爭,而引發的戰爭。和以往不同的是雙方的軍隊都是黨控制的軍隊。軍隊成了黨的政治工具,為黨的理想互相廝殺。黨能夠有控制軍隊的行為或職能,起源就在於蘇聯的十月革命模式和孫中山的「聯俄容共」政策。如果沒有黨對軍隊的控制,就不會有國共內戰;然而,如果沒有黨對軍隊的控制,也不太可能會出現北伐的勝利。不管怎麼說國共內戰給中國人民造成了巨大損失,無論結局如何雙方的都對戰爭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