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免除這些缺失,我在1993年想出一種做事的新方法:Scrum。它徹底改變過去那種由上而下、規範式的專案管理手法。相較之下,Scrum可說是一種具備進化能力、有彈性,還能自我修正的制度。自問世以來,Scrum架構已經成為科技業發展新軟體與新產品的一種方式。不過,Scrum固然在矽谷已經有管理軟硬體專案方面的口碑,但在一般商業應用上有何潛能仍是未知數。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撰寫這本書,為科技業以外的企業揭露並解說Scrum這套管理系統。我在書中提及,Scrum源自於豐田生產系統(Toyota Production System),以及空戰的OODA循環。我會介紹我們如何把小團隊當成專案運作的核心,還有為何它能發揮這麼高的作業效率,也會說明我們如何安排專案的優先順序、如何設定為期一週至一個月的「衝刺」(Sprint),以維持動能並讓團隊的每個成員承擔應有的責任、如何進行簡短的每日立會(Daily Stand-up meeting)來追蹤已完成事項,以及在所難免會突然出現的各種挑戰。我也會談到Scrum如何結合「持續改善」與「最低限度可行產品」的概念,藉以從顧客那裡獲取即時的回饋意見,而不是等到產品完成後才做這件事。你會在接下來的內容中看到,從開發價格實惠、每加侖汽油能跑一百哩的車子,到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建立21世紀的資料庫系統,任何東西都可以用Scrum來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