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首先在「醫學的臨床推理」中指出,一般在醫學倫理學中的原則主義進路,在臨床的具體道德決策上,經常會因原則與情境或理論與實務的落差,而難以實行。我們因而有必要先展示出,在決疑論的應用倫理學方法論中,對於特殊他人的具體情境具有道德知覺的能力,以及對於情境的詮釋具有共識建構之實踐討論能力的重要性。
接著在第二部分中,針對「護理倫理」來說明,應以關懷倫理做為護理倫理的基礎,才能使醫療的技術主義化傾向,回歸到人道關懷的醫學人文理念。且惟有基於溝通行動理論所闡釋的「療癒性交談」,才能是不透過專業操縱,而使病人能維持自主參與的交互主體性護病關係。
進而可在第三部分「精神病學倫理」中,說明對於使精神病患能回復其自我的醫療模式,即在於我們應在精神分析或社區治療的醫療實踐中,致力於為病患建構內在或外在的合理化生活世界,而不只是採取藥物控制或機構性的強制治療。
而對於生命醫學在基因科技的介入下,對人的出生與死亡的宰制性決定,也將在第四部分的「生命醫學倫理」中,就優生學自由化是否可行,以及對於生命之終極關懷的宗教思考,是否具有實踐的意義,來檢驗「關懷倫理」與「對話療癒」這兩個理念,是否真正能為醫護人文學的理念,提供最終的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