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比利戰爭【完整新譯本】
  • 定價117.00元
  • 8 折優惠:HK$93.6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新編中華民國憲法精粹

新編中華民國憲法精粹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4713331560902
李如霞老師工作室
士明
2014年8月11日
183.00  元
HK$ 155.55  






ISBN:4713331560902
  • 叢書系列:警察考試用書
  • 規格:平裝 / 普通級
    警察考試用書


  • [ 尚未分類 ]











      中華民國憲法由本文與增修條文所組成,輔以其他重要相關法規。隨著時代的演進,大法官會議依據個案所做出之釋字補充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自然亦是出題重點。其次,警察人員在依法執行警察勤務的過程中,常涉及強制力之行使,而影響人民自由權利甚鉅,特別是人身自由方面,故憲法中關於自由權之內涵,經常出現於警察人員考試之憲法問答題型。





    第一章 憲法的基本原理原則 7

    一、憲法之性質 7

    二、憲法的種類 8

    三、立憲主義 10

    四、人權保障 10

    五、權力分立 12

    六、重要思想家 12

    七、著名憲法 13

    八、憲法的變遷 14

    九、憲法之沿革 15



    第二章 總綱 23

    一、憲法前言 23

    二、憲法總綱 23

    三、國體 24

    四、政府體制論 24

    五、主權在民 26

    六、國民 27

    七、國土 29

    八、國旗 29



    第三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33

    一、平等權 33

    二、自由權 34

    三、人身自由 35

    四、人民不受軍事審判原則 38

    五、居住遷徙自由 39

    六、表現自由 40

    七、秘密通訊自由 43

    八、信教自由 44

    九、集會結社自由 44

    十、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 46

    十一、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47

    十二、請願法 50

    十三、訴願法 50

    十四、行政訴訟法 53

    十五、參政權 56

    十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58

    十七、應考試服公職權 60

    十八、納稅義務 61

    十九、兵役義務 61

    二十、受教育之權義 62

    二十一、基本人權保障 63

    二十二、基本人權之限制 65

    二十三、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66

    二十四、國家賠償法 66



    第四章 總統 77

    一、總統地位 77

    二、正副總統之被選舉資格與選舉方法 77

    三、總統任期、罷免及彈劾 80

    四、總統就職宣誓 82

    五、繼任及代行總統職權 82

    六、總統統帥權 83

    七、總統公布法令權 83

    八、總統締約宣戰媾和權 84

    九、總統宣布戒嚴權 84

    十、總統赦免權 84

    十一、總統任免官員權 85

    十二、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權 86

    十三、刑事豁免權 87

    十四、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 87

    十五、立法院解散權 88

    十六、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89



    第五章 行政 95

    一、最高行政機關 95

    二、行政院院長的任命、不信任案 95

    三、副院長、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之任命 97

    四、行政院之職權 97

    五、行政院之責任 98

    六、行政院會議 99

    七、行政院組織法之制定、隸屬機關 99



    第六章 立法 105

    一、立法院之性質 105

    二、立委之選舉與任期 105

    三、立委兼任官吏之禁止 107

    四、立委之保障、特權及待遇 107

    五、立法院組織法之制定 108

    六、立法院之職權 111



    第七章 司法 119

    一、司法院之地位與性質 119

    二、正副院長之任命與職權 120

    三、大法官之任命與職權 122

    四、法官之定義、保障 125

    五、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26

    六、審檢分立原則與審級制度 127



    第八章 考試 133

    一、考試院之地位與性質 133

    二、考試院之組織 133

    三、考試院之職權 135



    第九章 監察 141

    一、監察院之地位與性質 141

    二、監察院之組織 141

    三、監察院之職權 144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 151

    一、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制度 151

    二、我國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 152

    三、權限爭議之處理 154

    四、省 154

    五、直轄市 156

    六、縣 156

    七、地方制度法 157

    八、文化資產保存法 163



    第十一章 基本國策 169

    一、基本國策 169

    二、國防 170

    三、外交 171

    四、國民經濟 171

    五、社會安全 172

    六、教育文化 173

    七、邊疆地區 175

    八、增修條文對於基本國策之規定 175

    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76



    第十二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183

    一、憲法與法律 183

    二、憲法之修改 184



    第十三章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189

    一、權力分立原則 189

    二、法律保留原則 190

    三、憲法優位原則 193

    四、法律優位原則 194

    五、法律明確性原則 194

    六、信賴保護原則 196

    七、比例原則 197

    八、平等原則 202

    九、特別平等 204

    十、人身自由的程序保障 206

    十一、居住遷徙自由 209

    十二、表現自由 210

    十三、秘密通訊自由 213

    十四、宗教自由 213

    十五、集會結社自由 214

    十六、生存權 215

    十七、工作權 216

    十八、財產權 218

    十九、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220

    二十、參政權 225

    二十一、應考試服公職權 225

    二十二、其他基本權 226

    二十三、基本義務 228

    二十四、罪刑法定原則 229

    二十五、國家賠償原則 229

    二十六、國民大會 230

    二十七、總統 230

    二十八、行政院 231

    二十九、立法院 232

    三十、司法院 235

    三十一、考試院 236

    三十二、監察院 236

    三十三、中央與地方關係 237

    三十四、基本國策 239

    三十五、與警察勤、業務相關之釋字 240









      憲法是國家之根本大法,亦是全體國民共同意志之體現。憲法由本文與增修條文所組成,輔以其他重要相關法規。因此,國家在制定任何有關人民之權利義務、政府部會組織、中央地方權限分配等規範時,皆必須遵行憲法之規範及重要原則,才能確保我國行在民主正軌上,成為真正法治國的民主國家。其中,警察人員在依法執行警察勤、業務的過程中,常涉及強制力之行使,而影響人民自由權利甚鉅,特別是人身自由方面,故憲法中關於人身自由之內涵規定甚詳。其次,民國80年之後,為了因應民眾對憲政的期望及兩岸情勢之發展,陸續七次增修憲法,使我國在中央政府體制、政府組織上皆有重大改革,而其腳步也愈能適應社會時代之變遷,另外加上大法官依據個案所做的解釋與對於釋憲合憲性之捍衛,更使我國憲政改革有長足進步。



      中華民國憲法是基本卻重要的科目。由於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中華民國憲法在許多國家考試上皆屬必考科目,除了憲法本文外,亦包括了憲法增修條文、憲法之原理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時勢部分等,且在民國94年6月之修憲案(第七次修憲)中亦有重大改革,故憲法範圍浩瀚,要在準備國家考試時全數掌握實屬不易。有鑑於此,為了使讀者在閱讀憲法時能掌握方向,本書以清晰之編排方式,使讀者能建立憲法觀念之熟識;另外本書資料亦蒐集許多最新時勢和憲法動態,不流於古板探討,亦為憲法考試中之重點。希望本書不但能使人民對於「國家之構成法,人民之保障書」之憲法更加掌握及明白,亦期能幫助考生在考場上無往不利。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