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鄉音無改•客從何來
紫書:
我這樣稱呼你的時候,我其實不太知道自己在跟誰說話。也許我應該在前頭加一個「黎」字,以完成那個你自己發明出來的,作為小說家的你的稱號。但發明這個名字的「你」,又是誰呢?就算叫你的本名林寶玲也無補於事。那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你。不過,就算是黎紫書,我又算是認識嗎?我和黎紫書見面的次數,五指可數,通信的次數更少。我所認識的黎紫書,真如你所預設,就是那個由文字構成的「黎紫書」。她是一個作者,但也是你所虛構出來的人物。你說你越來越融入小說裡去,我看也同時是小說越來越融入到你當中。有些作家保持距離的方法,是迴避自己,不寫自己,你卻是把自己寫進去,把自己分裂成雙胞胎或雙重鏡像。自己跟自己的距離,很可能是宇宙中最遠的距離。
你說新小說集的書名由《迷航之島》改為《未完•待續》,我第一個反應是覺得不好。單以名字來說,《迷航之島》好聽多了。到我要寫這篇序言的時候,翻看你的散文集《暫停鍵》,忽然才領略到,兩個書名原來是互相呼應的。「暫停鍵」不就是「未完」和「待續」之間那個點號嗎?《暫停鍵》裡的文章寫於你旅居中國和英國的時期,而我推想《未完•待續》中的短篇則多寫於結束飄泊回到家鄉之後的日子。如此說來,兩者有時間先後的關係,而文體上是先散文後小說,先記述當下經驗而後回憶及虛構。如此這般,又生出兩個你來了。看似一真一假,但事實上哪個是真哪個是假也很難說。
《暫停鍵》的自序,其實也可以用於《未完•待續》。這篇自序雖然放在《暫停鍵》的書首,但就寫作時間而言,其實是諸篇中之最後,當中提及旅程結束,作者要回到家鄉的決定。而這篇自序所談到的主題,又開啟了後來的小說,也即是《未完•待續》的篇章的寫作方向。你在自序一開頭便提到鏡子和存在的自覺,一種從外面觀看自己的距離感。然後談到「黎紫書」這個作者兼人物的創造。久而久之,「黎紫書」和自己就成了莊周夢蝶的關係。這些都令我想起波赫士的短文〈波赫士與我〉和他喜歡的鏡子意象。寫小說(把自己寫進小說)亦是如此。而作者跟人物的關係,和人物跟他們自己的關係,恰恰就是《未完•待續》裡面的短篇的共通主題。這批小說中的主角幾乎全都自我分裂,到了最後一篇〈未完•待續〉呈現為萬花筒式的環狀圖案分合,令人目不暇給。你上一本短篇結集《野菩薩》依然是你拿手的馬華本土題材本色之作,到了《未完•待續》卻突然來一個大跳躍和大轉身,也許會令一些讀者措手不及,但是一切在《暫停鍵》中早已有跡可尋。
離鄉的欲望其實早已萌生。誠如你自己所說,在更早的散文〈亂碼〉中,便已經浮現兩個自己的對位──過著安閒凡俗生活的「我」和毅然離家遠去的「你」,而這個「你」亦同時是一個作者。這意味著旅行或移動的雙重層次──實質的地理空間(異國)和非實質的精神空間(語言)。所以,嚴格來說旅程並未隨回鄉而結束,相反,在語言的領域裡,它才剛剛開始,而且「未完」和「待續」。這似乎也說明了,家鄉其實在他方。林寶玲的家鄉在馬來西亞怡保市,但黎紫書的家鄉卻是語言本身。只要一日在寫,她注定要繼續移動下去,因為語言這個家鄉雖然常與我們同在,卻是永遠也沒有終站的。
由於「家鄉」進入了「語言」,於是就成為了「鄉音」。在〈煙花季節〉裡,喬在英國留學時遇到安德魯,彼此便是以英語中的鄉音認出對方同樣是來自馬來西亞。可是,當兩人相處下去並且成為戀人,馬來語(國語)卻變成了障礙,道出了所謂「鄉音」的欺騙性。「鄉音」被質疑,甚至被否定。而你早就宣稱,你已經把自己的中文和英文「去馬來西亞化」,在老家說話也不太像「當地人」,而往往被誤為「外國人」了。本土語言和本土題材的雙重放棄,令你覺得《未完•待續》的黎紫書跟從前很不一樣。事實上,已經沒有「回鄉」的可能了。
這並沒有令你感到失落。從你的文字可以清晰看出,當中沒有緬懷或惋惜的意味。未知有沒有人覺得你太決絕,但斬斷一切依仗是需要勇氣的,特別是當「鄉音」這個依仗其實已經內在化。不過,你沒有變成完全孤立的個體,因為你選擇堅守更根本性的東西。你質疑作為族群身分認同的identity,但卻堅持作為同一性的identity。這種跨越族群的同一性,見諸人「使用語言的態度」。在〈迷航之島〉裡,雖然現實人生過得一團糟,馬克對措詞和語法卻十分嚴謹,英語書寫無懈可擊,而加布里埃爾先生對語言文字有一種「強硬得近乎高尚的態度」。兩人對語言的執守令敘事者(來自東方的女性�作者的分身)對他們產生共同感(同一性),並進而發展成愛情和肉體關係。有趣而令人費解的是,在同一篇小說的第三節卻出現了不講究語言,甚至不受文字煽動和誘惑的女同性戀人伊娃。兩個男性主角似乎象徵語言和理性,而伊娃則代表語言不能約束的肉體和本能。而敘事者介乎兩者之間,或同時擁有兩者的特質。馬克深為所動並且加以讚嘆的,是女敘事者所表現出來的「靈與肉的和諧」。我們可以說,當中的「肉」就是伊娃的肉體原理,但當中的「靈」指的又是什麼?敘事者自己解釋說:「我的語言,在某種意義上等同我的靈魂,我們是合奏者的關係。」
靈魂即語言,是個相當具有創意的觀點。你近年常常說到靈魂,也許就是這個意思。小說中的女敘事者為自己喜歡的靈魂取名叫愛麗絲,並且要「培育」她,好像她是另一個自己。自我與靈魂的關係是「合奏」的關係,但合奏的形式,是肉身為樂器(大提琴),而靈魂為樂師。肉身被靈魂所彈奏,而為靈魂所驅動肉身就是在說話的這個「我」。更有甚者,當中又提及有另一個扭曲、虛弱的靈魂,竟而形成「我們仨」的複雜關係!你所說的靈魂似乎不是宗教上的、形而上的事物,而當你點穿她就是語言,以下的文字就更可以理解。你在散文〈聽•從〉中說:「但我在這幾年間清楚感覺到靈魂的壯大,身體比她早熟,但她幾乎以頑強的天真駕馭了身體,讓身體成為她的信徒。我以為那是一個『我』的完成,也是我這幾年在做的事。」「靈魂的壯大」不就是語言的成熟嗎?而寫作,以及在寫作中的自我創造,不就是語言這「靈魂」去駕馭自我(身體)的方式嗎?更耐人尋味的是,當你說「我正成為自己的靈魂所喜愛的人」的時候,「我」這個主體竟然變成「靈魂」所喜愛的客體。由「我」喜愛「靈魂」,到「靈魂」喜愛「我」,主客逆反,真假互換,虛實倒置。林寶玲創造了黎紫書,黎紫書卻反過來「培育」了也「駕馭」了林寶玲,甚至是虛構了林寶玲。莊周夢蝶,蝶夢莊周。
靈魂要駕馭身體,靠的是意志。你在〈未完•待續〉的結尾,這樣描述當中的女小說家所創造的虛構城市:「女人其實一直心裡明白卻不敢寫出來,這牆背後並無牢獄,它圍著的是這城市;她明白那是她的意志世界的邊界,她既無法將之消除,也永遠不能攀越。」小說由敘事者「我」抵達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在追蹤自己父親和一個女小說家幽會的往事的過程中,「我」進入了女小說家虛構的世界。最終小說與城市無法區分,「我」和父親和女小說家也成為了彼此的鏡像。小說,即意志世界,是語言這靈魂在克服肉體(自我)的過程中的創造物。是以在〈迷航之島〉中,當強大的靈魂愛麗絲和頑固而堅守的「我」(如大提琴的肉體)合奏,二者融合為一,就能把世間的一切聲音消音,化為一片空寂,並開拓出那唯一的、超越的意志世界──「我是我自己的世界」──小說。
你的意志世界是那麼的強大,但你又同時是那麼的低調,永遠的未完,永遠的待續,默默地進行你的簡寫。你不覺得小說可以改變世界,但它至少可以改變自己。而我想說,當別人在你的小說裡,在你對語言的堅執當中,體會到跨越個體阻隔的共同感,靈魂的培育就可以傳播和複製。在這靈魂的交流中,我們再次聽到鄉音,但那不再是國族語言的印記,而是另一個層次的迴響。
我長久以來也摸不著頭腦的是,為什麼總是在你的小說裡讀到(聽到)自己的鄉音?難道只是因為我們的母語都是廣東話?為什麼在兩個環境和歷史完全不同的地方成長的人之間,會產生這種同鄉的感覺?現在我明白了。我們並沒有共同的靈魂──靈魂只能是個別的,不可能是集體的──但我們對靈魂有共同的感應,也即是對語言的執著和信任。而靈魂和肉體的奏鳴曲,就是我們的鄉音。
而此刻,當我以書信的形式給你寫序,按照你所設定的培育靈魂的方法,我其實是在跟另一個自己對話。我這另一個自己以黎紫書的形態出現。也許我並不真的認識黎紫書,但我其實早已認識你。你與我,客與鄉,靈與肉,正如馬克所說,如此的和諧。
董啟章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