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繼年初出版之民事訴訟法註釋書(四)後,本書係個人所計畫編著民事訴訟法註釋書系列之第二冊,範圍自第116條至第243條,除部分程序進行之規定外,關於當事人真實義務、法官闡明義務及自由心證主義等,在此書中均有大篇幅之評釋,用供參考。
在德國,為法治國之建立,及法庭上對話成為可能,各重要法律均編撰註釋書,用供實務家及研究者參考,其單一法規且多有複數版本者,此對於該國法律實行得獲較高之法安定性,具重要意義,其著作之豐富,遠非法、奧等國所可比擬,可謂奇觀!
個人雖能力有限,但羨法學先進國家之註釋盛風,乃將此事列為人生之目標之一。近年來,對於民事訴訟法部分篇章法條之實務見解蒐集,基於研究計畫需要,每費心蒐集,佐以評釋,茲為不使資料佚失或過時,故陸續編寫成書,逐一出版,聊慰殘生。
治學本應係快樂的,任何人與事均將成為過去,凡事但求盡心而已,毀譽便由他吧!
姜世明
15.11.2013於政大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