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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戀音樂的腦

迷戀音樂的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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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6179495
丹尼爾.列維廷
大家出版社
2013年2月06日
107.00  元
HK$ 90.95  






ISBN:9789866179495
  • 叢書系列:Common
  • 規格:平裝 / 277頁 / 17 x 2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Common


  • 自然科普 > 大腦科學

















    有時一段旋律就能喚起許多回憶
    有時一首歌就能為我們阻擋世界


      為何音樂在我們心中占有如此獨特的地位?


      我們都能說出自己喜愛的音樂風格與類型,但你真的知道為何自己喜歡的是這種,而不是那種音樂?


      資深音樂人〔史提夫.汪達、死之華樂團製作人〕暨心理學教授丹尼爾.列維廷結合音樂分析、心理學與神經科學,述說音樂如何令人迷戀,解譯人類最優美的神經衝動。


      ☆? 哈佛大學「新鮮人通識教育核心計畫」指定閱讀
      ☆? 麻省理工學院、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史丹佛大學等校課堂教材


      音樂是最能貼近心靈、感染情緒的創作形式,也是我們唯一隨身攜帶、不時重新溫習的藝術作品。


      我們都能輕易舉出喜愛的音樂家或音樂類型,卻難以解釋為何自己喜歡的是這些音樂,而非其他作品。彷彿在音符與和弦之間,還有某種我們能夠感知,卻無法言說的神祕。


      作曲家荀白克曾說:「總有一天,心理學家將能解譯音樂語言。」如今預言的時代已然來臨。心理學家運用磁振造影與記憶理論,探究人類心智與大腦如何傾聽、感受音樂,以完形理論分析音樂家如何顛覆聽眾心理,創作令人驚豔的樂曲。但科學研究的意義不在於驅除一切神祕,而是重新創造、活絡神祕的面貌。當我們理解人類對音樂的迷戀的本質,也更能深入地認識自己。


    作者簡介


    丹尼爾.列維廷 Daniel J. Levitin


      專業音樂人,成長於1970年代搖滾狂飆的加州。出身中產階級家庭,母親所彈奏的蕭邦與舒曼是他對音樂最初的記憶,然而丹尼爾卻在大學時代為組搖滾樂團而輟學。在音樂界浮沉數年後,丹尼爾闖出一番成績,擔任史提夫.汪達、死之華樂團、藍牡蠣樂團的唱片製作人、錄音師,更與史汀、大衛.拜恩同台共演。


      三十歲後帶著對音樂的熱情重返學界,現為加拿大麥基爾大學心理學教授,主持音樂感知與知覺研究實驗室,致力探究音樂如何引發情感,以及人類如何記憶、再現音樂,他的實驗室也是妃絲特、巴比.麥菲林等音樂人的朝聖地。丹尼爾堅持以真實音樂取代傳統實驗所用的機械人工聲響,以取得貼近現實的數據。著有《迷戀音樂的腦》、《傳唱世界的六首歌》、《認知心理學基礎》,其中《迷戀音樂的腦》為麻省理工學院、UCLA的課堂教材,及哈佛大學的新鮮人通識教育核心計畫指定閱讀。


    譯者簡介


    王心瑩


      夜行性鴟鴞科動物,出沒於黑暗的電影院與山林田野間。日間棲息於出版社,偏食富含科學知識與文化厚度的書本。譯作有《我們叫它粉靈豆─Frindle》、《女孩的In發明》、《小狗巴克萊的金融危機》等,合譯有《你保重,我愛你》、《上場!林書豪的躍起》,並曾參與「魔法校車」、「波西傑克森」等系列書籍及《科學人》雜誌翻譯。







    序言 我愛音樂,也愛科學──但為何要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第一章?什麼是音樂? 從音高到音色
    第二章? 跟著音樂打拍子 認識節奏、音量與和聲
    第三章? 簾幕之後 音樂與心智機器
    第四章? 預期 我們對李斯特和路達克里斯有何預期?
    第五章? 我們如何分類音樂 You Know My Name, Look up The Number
    第六章? 音樂、情感及爬蟲類腦 偶然得見克里克
    第七章? 音樂家的條件 何謂音樂細胞
    第八章? 我們為何愛上某些音樂? My Favorite Things
    第九章? 音樂本能 演化排行榜第一名
    附錄






    前言


    我愛音樂,也愛科學──但為何要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我愛科學,而想到有這麼多人害怕科學,或認為選擇科學就代表不能保有同情心、感受藝術或敬畏大自然,便讓我覺得痛苦。科學的意義不在於驅除一切神祕,而是重新創造、活絡神祕的面貌。


      ──摘自《為什麼斑馬不會得胃潰瘍?》,薩波斯基著


      一九六九年夏天,當時我十一歲,在住家附近的音響店買了一套音響設備,總價約一百美元。那是我在春天以時薪七十五美分的代價幫鄰居割草賺來的。自此之後,每天下午我都在房間內待上長長的時間,聆聽一張又一張唱片:奶油樂團(Cream)、滾石樂團、芝加哥樂團、賽門與葛芬柯(Simon and Garfunkel)、法國作曲家比才、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爵士鋼琴家喬治.雪林(George Shearing),以及薩克斯風樂手布茲.藍道夫(Boots Randolph)。我沒有將音樂放得特別大聲(至少不像大學時代那樣,將音量開得太大,竟讓喇叭起火燃燒),但當時的音量顯然已吵到我父母。我母親是小說家,每天窩在走廊盡處的小房間奮力寫作,晚餐前則會彈上一小時鋼琴;我父親則是生意人,每週工作八十小時,其中四十小時是晚上和週末在家中的辦公室完成。父親以生意人的口吻向我提出協議:他願意買副耳機給我,只要我答應當他在家中時,聽音樂都得戴上耳機。從此以後,耳機改變了我聽音樂的方式。


      當時我正在聆聽一些新崛起的音樂人,他們都開始初步嘗試立體聲混音效果。我花一百元買來的套裝式音響,性能不甚良好,直到戴上耳機之前,我都不曾聽出音樂裡的聲音層次,也就是空間內從左到右、自前至後的樂器配置(即回響)。對我而言,唱片不再只是一首首歌曲,更包含了各種聲音。耳機開啟了一個充滿聲音色彩的世界,彷彿布滿微妙聲音細節的調色盤,超越了和弦、旋律、歌詞或某位歌手的歌聲。無論是清水合唱團(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以美國南方軟膩唱腔吟出的〈綠河〉(Green River)、披頭四樂團充滿田園牧歌空靈美感的〈慈母之子〉(Mother Nature's Son),或是貝多芬第六號交響曲(由卡拉揚指揮)的雙簧管樂音在木石教堂的廣大空間內低吟迴盪,種種聲音將我團團包圍。戴上耳機時,音樂彷彿突然從我腦中冒出,而非來自外界,像是我個人所獨有。就是這種個人的連結感,最終使我成為錄音師與製作人。


      多年後,歌手保羅.賽門(Paul Simon)告訴我,聲音是他永恆追尋的目標。「我聽自己的唱片,都是為了聆聽聲音。不是為了和弦,也不是為了歌詞。我得到的第一印象,必然是整體的聲音。」


      大學宿舍內的喇叭起火事件後,我決定休學,加入搖滾樂團。我們唱得還不錯,有幸到加州某間擁有二十四軌錄音設備的錄音室錄音,錄音師是才華洋溢的馬克.尼德罕(Mark Needham),他後來參與了一些暢銷專輯的錄音,包括藍調歌手克里斯.艾塞克(Chris Isaak)、蛋糕樂團(Cake)和佛利伍麥克樂團(Fleetwood Mac)。


      馬克很喜歡我,可能因為只有我有興趣進控制室聆聽錄音結果,而其他人只想在兩次錄音之間保持亢奮。馬克視我為樂團的製作人,雖然當時我並不知道製作人要做什麼。他問我,我們希望樂團呈現什麼樣的風格。他讓我了解麥克風能讓聲音產生多大的區別,放在不同位置又會有何等影響。剛開始,我其實無法完全聽出他所說的差異,但他告訴我該聽些什麼。「注意聽,當我讓這支麥克風靠近吉他的音箱,聲音聽起來會比較飽滿、圓潤、平均。若兩者距離較遠,麥克風會收到房間裡的一些聲音,變得比較有空間感,不過這樣會喪失一些中頻。」


      我們樂團在舊金山漸漸打開知名度,當地搖滾電台也播放我們的音樂。樂團解散後(因為吉他手不時鬧自殺,主唱則有吸笑氣和用剃刀自殘的惡習),我開始擔任其他樂團的製作人。我學習聆聽一些過去從未注意的部分,像是不同麥克風甚至不同品牌錄音帶所造成的差異,例如Ampex 456盤帶在低頻範圍有種特別的「碰碰」聲,Scotch 250的高頻特別輕脆,而Agfa 467的中頻部分很亮。知道該聽些什麼後,我能輕易分辨用Ampex、Scotch或Agfa盤帶錄製的音樂,就像分辨蘋果、梨子和橘子一樣簡單。我也進一步和其他優秀錄音師一起工作,例如蕾絲莉.安.瓊斯( Leslie Ann Jones,曾與法蘭克辛納屈和巴比.麥克菲林合作)、弗瑞德.卡特羅(Fred Catero,曾與芝加哥合唱團以及珍妮絲.賈普林合作),還有傑佛瑞.諾曼(Jeffrey Norman,曾與約翰.佛格堤以及死之華樂團合作)。雖然我是製作人(也就是負責錄音大小事的人),卻依然為這些人的風采所折服。有些錄音師會讓我進錄音間和大牌音樂人坐在一起,像是紅心樂團(Heart)、旅行者樂團(Journey)、山塔那(Santana)、惠妮休斯頓和艾瑞莎.弗蘭克林。看著那些錄音師和音樂人互動、談論某段吉他演奏所表現的細微差異、某段唱腔表達得如何等等,我終生受用無窮。他們會討論一句歌詞的某些音節,然後從十段不同的錄音中選出一種,展現出驚人的聽力。他們究竟是如何訓練自己的耳朵,才能聽出一般人無法分辨的差異?


      當時我也和一些沒沒無聞的小型樂團合作,認識了不少錄音室經理和錄音師,他們帶領我逐步精進工作技巧。有一天,一位錄音師沒來,我就幫山塔納剪輯錄音磁帶;另一次,在藍牡蠣樂團(Blue Oyster Cult)的製作期間,傑出製作人皮爾曼(Sandy Pearlman)外出吃午餐,留我一人處理完合聲部分。就這樣,案子接踵而至,結果我在加州製作了十年的唱片,也有幸和許多知名音樂家共事。我也曾和不少籍籍無名的音樂人一起工作,他們才華洋溢,只是終究未能成名。這讓我感到很好奇,為何有些音樂人變得家喻戶曉,其他人卻埋沒終生?我也想知道,為何音樂對某些人來說輕而易舉,對其他人則否?創造力從何而來?為何有些歌曲令人感動,有些卻難以親近?此外,傑出音樂人和錄音師擁有神奇的能力,可以聽出音色的細微差異,而大多數人卻沒有,人的感知能力在聽覺中究竟扮演什麼角色?


      這些問題促使我回到學校尋找答案。當我仍在擔任唱片製作人時,每週會和皮爾曼開車到史丹佛大學二次,聆聽心理學教授卡爾.皮布姆(Karl Pribram)的神經心理學講座,我發現心理學恰能解答我心中不少疑問,這些問題包括記憶、知覺、創造力,以及造就這一切能力的共同來源:大腦。然而問題還沒找到解答,卻衍生了更多問題,這是研究科學常有的情形。每個新問題都開啟了內心的一扇窗,讓我更能欣賞音樂與整個世界,乃至人類經驗的複雜性。正如哲學家保羅.丘奇蘭(Paul Churchland)所言,人類努力透過歷史紀錄來了解這世界。過去短短兩百年間,我們的好奇心揭露了大自然隱藏的諸多祕密,像是時空的脈絡、物質的組成、能量的多種形式、宇宙的起源、DNA隱含的生命本質,甚至完成了人類基因組圖譜。然而有個謎團尚未解開,即人類大腦的奧祕,以及大腦如何產生思想、感覺、希望、欲望、愛和美的感受,甚至舞蹈、視覺藝術、文學和音樂。


      音樂是什麼?從何而來?為何某些連串的聲響令人深深感動,而其他聲響(例如狗吠或汽車噪音)卻令人感到不快?對某些研究者而言,這類問題占據了研究生涯的極大部分;其他人則認為,以這種方式來解析音樂,豈不像是解析哥雅畫作的化學成分,而不去欣賞其努力創造的藝術?牛津大學歷史學家馬丁.坎普(Martin Kemp)指出藝術家和科學家的相似性:多數藝術家描述自己的作品時,聽起來就像在描述科學實驗──他們透過一系列嘗試,探討大眾關切的某項議題,或建立某種觀點。我的好友兼同行威廉.湯普森(William Forde Thompson)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音樂認知科學家兼作曲家,他也指出,科學家和藝術家的工作有相似的進展:先是創造與探索的「腦力激盪」階段,接著是測試和逐步推敲,通常這時會應用固定的工作程序,但有時也會發現更富創造力的方法而能解決問題。藝術家的工作室和科學家的實驗室也有諸多相似之處,例如一口氣進行許多計畫,且計畫都處於不同階段。兩者都需要專業器材,並把成果開放給各方去詮釋,而不像建築吊橋那樣會有個最終定案,或者銀行帳戶必須於營業日結束時結算金額。藝術家和科學家還具備一種共同的能力:能夠接受隨時有人對自己的作品提出詮釋及再詮釋。藝術家和科學家皆全心追求真理,但兩者都知道真理的核心本質是變動的,是有情境的,是取決於觀點的,因此今日的真理到了明日也可能會被證實為假說,或變成為人所忘的藝術品。只要看看幾位著名心理學家,如皮亞傑、佛洛伊德和史金納就知道,曾經席捲世界的理論,到頭來也會遭到推翻(或至少是嚴厲的重新評估)。音樂界有好幾個樂團太快受到肯定,例如廉價把戲樂團(Cheap Trick)曾被捧成新一代的披頭四,滾石雜誌出版的《搖滾百科全書》(The Rolling Stone Encyclopedia of Rock & Roll)給亞當和螞蟻樂團(Adam & The Ants)的篇幅就跟U2一樣多。有段時間人們也無法想像,有一天這世界將會遺忘保羅.史圖基 、克里斯多夫.克羅斯 和瑪麗.福特 。對藝術家來說,繪畫與作曲的目的並非表現狹義的真實,而是傳達普世的真理,因此只要作品成功,即使時代背景、社會與文化有所改變,依然能夠觸動人們的心靈。對科學家來說,建構理論的目標是傳遞「當下的真理」,以取代舊時的真理,而今日的真理有朝一日也將受「新的真理」所取代,因為科學就是以此方式向前推進。


      音樂既無所不在,又非常古老,因此在人類活動中顯得異常突出。在任何有史可考的過去或現存的人類文化中,音樂都不曾缺席。我們在人類或原始人的考古遺址發現的器具中,有些最古老的製品便是樂器,例如骨笛,或以獸皮覆於樹樁上繃成皮鼓。只要有人類聚集的地方就有音樂,像是婚禮、葬禮、大學畢業典禮、行軍、體育盛事、城鎮夜間集會、祈禱、浪漫晚餐、母親輕搖嬰兒入睡、大學生一同念書時播放的音樂等。而比起現代西方社會,非工業化國家的文化更是充斥著音樂,無論過去或現在,音樂都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遲至大約五百年前,人類社會才出現「音樂演奏者」和「音樂聆聽者」的分類。放眼全世界與人類歷史,「生產音樂」本來就像呼吸、走路一樣自然,所有人都能參與,至於專供音樂表演的音樂廳,事實上直到近幾個世紀才出現。


      我和人類學教授吉姆.佛格森(Jim Ferguson)從高中時代就相識,他聰明又幽默,卻非常害羞,真不知道他要如何授課。他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曾前往賴索托進行田野調查,那是一個非洲小國,被南非共和國四面包圍。佛格森在那裡做研究、與村民互動,也耐心贏得大家的信任,直到有一天他獲邀加入村民的吟唱。當索托族的村民邀請他一同歌唱時,他以一貫的溫和語氣說:「我不會唱歌。」這倒是真的,我們高中時代曾一起參加樂團,他很擅長吹雙簧管,卻是個走音大王。他的拒絕讓村民大惑不解,對他們來說,唱歌是再普通不過的日常活動,索托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會唱歌,這從來不是限定少數人參加的活動。


      我們的文化及語言將專業表演者(像是鋼琴家魯賓斯坦、爵士女伶艾拉.費茲傑羅、歌手保羅.麥卡尼)歸為截然不同的另一類人。一般人付費聆聽專家表演,藉此得到娛樂。佛格森知道自己不擅長唱歌跳舞,對他來說,若在公眾面前唱歌跳舞,就表示他自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村民們盯著他看,說道:「你說不會唱歌是什麼意思?你會說話啊!」後來佛格森對我說:「對他們來說,那是很奇怪的,就好像我說我不會走路或跳舞,可是我明明就有兩條腿啊。」在索托人的生活中,唱歌跳舞是再自然不過的活動,渾然天成,任何人都可以從事。索托語指稱「唱歌」的動詞是「ho bina」,這個詞也表示跳舞,兩者之間沒有分別,而世界上有許多語言也都是如此,因為唱歌原本就包含肢體律動。


      在好幾代以前,還沒有電視的時候,許多家庭經常圍坐一圈,彈奏音樂自娛。今日的人則十分強調技術與技巧,也在意某位音樂家是否「夠格」演奏給其他人聽。曾幾何時,在我們的文化中,音樂生產已成為專業活動,其他人只要負責聆賞就好。如今音樂工業已是美國最大型的產業之一,相關從業人員高達數十萬人,每年光是專輯銷售便帶來三百億美元,而這還不包括演唱會門票收入、每週五晚間數千個樂團在北美各地酒館、餐廳的演出,或者透過點對點傳輸免費下載的三百億首歌曲(以二○○五年為例)。美國人花在音樂上的錢多過性愛或處方藥,既然有這麼大量的消費,我敢說,大多數美國人已經夠格當專業的音樂欣賞者。多數人都能夠聽出走音、找到自己喜歡的音樂、記得數百首歌曲,也能跟隨音樂用腳打出正確的拍子,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能夠判斷節拍,過程非常複雜,連大多數電腦都做不到。那麼,我們為何聽音樂,又為何願意花這麼多錢聆聽音樂?兩張演唱會門票的價格往往相當於一個四口之家一星期的伙食費,一張CD的價錢也相當於一件T恤、八條土司或一個月的電話費。若能了解人們為何喜歡聽音樂,什麼原因使我們受到音樂吸引,就等於開啟了一扇窗,讓我們更加了解人類的天性。


      對人類共同的基本能力提出疑問,就等於是間接對演化提出問題。為了適應所處的環境,動物會演化出某些構造形態,其中對求偶有利的特質會透過基因傳給下一代。


      達爾文的演化理論有個很微妙的論點,即生物會與自然世界共同演化。換句話說,生物會因應這個世界而變,這世界也會因生物而發生改變。舉例來說,當某物種發展出某種機制來躲避特定的捕食者,捕食者便面臨了演化壓力,解決之道是發展出破解該種防禦機制的方法,或者另覓別種食物來源。自然界的天擇可說是一場軍備競賽,誰都想在身體形態的變化上趕上對方。


      有個頗新的科學領域稱為「演化心理學」,將演化的想法從實體延伸至心理領域。我在史丹佛大學唸書時,曾受教於心理學家羅傑.薛帕(Roger Shepard),他便指出,我們的身體甚至心智,都是數百萬年演化的產物,舉凡思考模式、以特定方法解決問題的傾向,甚至感覺系統,例如看見顏色(及辨別特定顏色)的能力,全都透過演化而得來。薛帕德進一步延伸這個觀點:我們的心智會與自然界共同演化,會因應不斷變化的環境而改變。薛帕德有三名學生成為該領域的佼佼者,即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的莉妲.科斯米蒂絲(Leda Cosmides)和約翰.托比(John Tooby),以及新墨西哥大學的傑佛瑞.米勒(Geoffrey Miller)。研究人員相信,研究心智演化的方式,有助於深入了解人類的行為模式。而音樂在人類演化與發展中,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呢?可以肯定的是,五萬年、十萬年前的音樂,絕對與貝多芬、范海倫合唱團(Van Halen)或阿姆(Eminem)的音樂大不相同。大腦不斷演化,我們喜歡的音樂、想要聽到的音樂也隨之而變。那麼,我們的大腦是否有特定的區域或路徑,專門用來生產與聆聽音樂?


      過去認為藝術和音樂都是由右腦來處理,語言和數學則由左腦負責,但這種簡化的想法已然過時,近來我的實驗室和其他同行的研究結果顯示,處理音樂的部位遍布整個大腦。我們透過腦部傷患的研究案例,發現有些病人失去閱讀報紙的能力,卻仍能聽懂音樂,或者有些人可以彈鋼琴,但缺乏扣鈕扣的動作協調能力。聆聽、演奏音樂和作曲則會使用到近乎我們所知的大腦全部區域,也幾乎與所有神經子系統有關。基於這項事實,我們是否可以說,聽音樂能夠鍛鍊心智的其他面向?每天花二十分鐘聽莫札特的音樂會不會使我們變聰明?


      音樂能夠觸動我們的情緒,這份力量早已被廣告製作人、電影工作者、軍隊指揮官和母親運用得爐火純青。廣告商利用音樂,讓某個牌子的飲料、啤酒、慢跑鞋或汽車看起來比競爭對手更棒。導演用音樂告訴我們在某場可能會很曖昧的戲中該有什麼情緒,或加強我們對特定情節的感受。不妨想想某部動作片的經典追逐橋段,或者女演員在漆黑的老房子裡孤身攀爬樓梯的配樂──音樂被用來操控我們的情緒,而我們往往也接受這股力量,願意透過音樂去體會各種感受,即使不全然樂在其中。無論在多麼久遠的時代,世界各地的母親都能用輕柔的歌聲哄孩子入睡,或令孩子忘卻那些使他們哭泣的事物。


      許多人愛好音樂,卻坦承自己對音樂一竅不通。我也發現,許多同事雖然研究的是神經化學或精神藥理學這類艱深複雜的主題,面對「音樂的神經科學」卻不知該如何著手,但沒人能怪他們,因為音樂理論家制訂了一堆神祕難解、難以捉摸的術語和規則,幾乎和數學中最艱深的領域同樣晦澀。在一般人眼裡,音樂記譜法上的一堆豆芽菜,看來就和數學集合理論的記號沒兩樣,談到音調、節拍、轉調和移調,更是令人頭痛不已。


      我的同事雖被這些「行話」搞得暈頭轉向,仍能說出自己喜歡的音樂類型。我的朋友諾曼.懷特(Norman White)是鼠類腦部海馬迴的世界權威,研究鼠類如何記住自己去過的地方。他也是重度的爵士音樂迷,講起喜愛的爵士樂手總是滔滔不絕。他能憑樂聲立即分辨出艾靈頓公爵和貝西伯爵,甚至分得出路易斯.阿姆斯壯早期與晚期的音樂。懷特對音樂技術一無所知,他能告訴我他喜歡哪首歌,但說不出歌曲所用的和弦名稱,不過他十分清楚自己喜歡什麼。當然,這並不罕見,對於自己喜好的事物,不少人都能掌握一些實用知識,且無需專業的技術知識,也能毫無阻礙地交流彼此的喜好。例如我常去一家餐廳,我知道自己很喜歡吃那裡的巧克力蛋糕,喜歡的程度遠超過住家附近咖啡店的同款蛋糕,然而只有廚師才會去分析蛋糕,詳細描述麵粉、起酥油以及巧克力的差異,將味道拆解成各種成分許多人都被音樂家、音樂理論家和認知科學家的行話搞得暈頭轉向,實在有點可惜。任何領域都有專業術語,你不妨試著請醫師向你解釋血液分析報告的全部內容。而就音樂這方面,其實音樂專家和科學家大可多用點心,讓他們做的事情更容易被理解,這正是我寫作此書的目的。事實上,不但「演奏音樂的人」和「聆聽音樂的人」之間出現了不自然的隔閡,就連「純粹愛好音樂的人」(以及喜歡談論音樂的人)和「研究音樂如何發揮作用的人」之間也有類似的鴻溝。


      這些年來,我的學生經常向我吐露,他們熱愛生活與生命中的神祕事物,卻擔心學得太多會剝奪生活中的簡單樂趣。神經科學家薩波斯基的學生大概也曾向他表達相同的感受,其實我自己在一九七九年移居波士頓就讀伯克利音樂學院(Berklee College of Music)時也有同樣的焦慮:如果我以學術角度來研究、分析音樂,解開了箇中奧妙,會有什麼樣的結果?一旦擁有廣博的音樂知識,我會不會再也無法從中得到樂趣?


      結果我依然能盡情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就與當年那個用著廉價高傳真音響和耳機的我沒有兩樣。我對音樂與科學鑽研得愈多,這兩者就變得愈加迷人,我甚至更有能力欣賞音樂和科學界的真正傑出人士。經過這些年,我敢肯定地說,音樂和科學研究一樣,都是精采的大探險,為每天的生活帶來不同的驚奇。科學及音樂都持續給我驚喜和滿足,原來把兩者結合起來,結果也還不差嘛!


      這本書談的是音樂的科學,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角度切入(認知神經科學結合了心理學和神經學)。我會談到我與其他研究者的一些最新研究,牽涉的領域包括音樂、音樂的意義及音樂所帶來的樂趣。這些研究為一些深刻的問題闢出了嶄新的視野。舉例來說,假使每個人喜歡的音樂不同,為何某些音樂就是能打動多數人的心,如韓德爾的彌賽亞,或者唐.麥克林(Don Mclean)的〈梵谷之歌〉(Vincent [Starry Starry Night])?另一方面,如果我們都以相同方式聆聽音樂,為何人的愛好如此天差地別?為何某人偏愛莫札特,另一人卻獨鍾瑪丹娜?


      近年來,由於神經科學出現突破性進展,心理學也發展出全新研究方法,包括新的腦部顯影技術、以藥物操控多巴胺和血清素等神經傳導物質分泌,加上從過去延續至今的科學研究,我們的心智已向我們透露許多奧祕。另有一些優異的進展較不為人所知,即我們已建立神經系統的運作模型。電腦科技持續變革,使我們逐漸了解腦部的運算系統,這是過去難以企及的成果。如今看來,語言似乎會在腦中形成確切的實體線路,就連意識也是從實體的系統中突現,不再籠罩於令人望而興嘆的迷霧中。然而,至今還沒有人能統合這些新研究,以闡述所有令人類著迷的事物中我所認為最美麗的一種:音樂。了解大腦如何理解音樂,能夠為我們解答人類本質中最難解的謎團,這也是我撰寫此書的目的。本書的目標讀者並非我的專家同事,而是一般大眾,所以我盡可能簡化各個主題,卻不至於過度簡化。本書提及的所有研究都經過同行審查,也曾刊登在學界認可的期刊上,詳細資料請見書末的注解。


      透過理解音樂的本質與由來,我們得以更加認識自己的動機、恐懼、欲望、記憶,甚至了解「溝通」最廣義的形式。聆聽音樂是否是為了滿足身體的需求,就像人為了解飢而進食?或者比較類似觀看美麗的夕陽與接受背部按摩,能夠觸動腦中產生愉悅感受的系統?為何人們隨著年紀增長,似乎便愈發執著於固有的音樂品味,不再嘗試新的音樂類型?本書旨在探討大腦與音樂如何共同演化,讓音樂帶領我們認識大腦、讓大腦教導我們認識音樂,並結合兩者,使我們更加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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