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序
每每提到民法債編總論,總可以讓筆者頓時精神一振,因為在這兒,有令人興奮的腦力激盪、令人躊躇猶豫的利益權衡,當然還有研究不完的理論爭議,這正是民法「迷人」之處,讓筆者在從事學術研究與法律寫作十多年後,熱情絲毫不減!
每一次改版的成果,都是筆者真實呈現過去一年來,努力研究與思考的結晶;每一回改版完成,都會為筆者帶來不可言喻的成就感!但儘管如此,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筆者又迫不及待的希望把過去這幾個月來的想法、心得和領悟,與讀者們分享。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全心投入,本書自初版至今,已經超過十個年頭了;過去這十多年來,本書在筆者一點一滴的「栽培」下,愈趨成熟,這和為人父母的心情,實有異曲同工之妙。看著自己的孩子快樂的長大,那種欣慰和樂趣,實非筆者粗淺的文字工夫可以形容的。
說說今年改版的重點吧!過去一年多來,拜國內法學刊物經營有成之賜,民法學者有了更多闡述自己學說見解的舞台,相關學說論著之豐富與精彩程度,為法律人提供更多思考基礎,許多爭議的問題,逐漸得到澄清。是以,本書此次改版的重點,當然,先是反應國內學說環境的變化、充實本書內容,因而:
一、在學術論著方面,除了涵括學者王澤鑑老師的新著《人格權法》(二○一二年元月版)以及學者黃茂榮老師的新作品《不當得利》(二○一一年版)之外,尚包含學者姚志明老師、陳忠五老師、陳聰富老師、曾品傑老師、吳謹瑜老師……等十餘篇學術論文。
二、在實務見解方面,若干實務上討論已久的問題,最高法院又再度表示見解以釐清爭議,包括:最高法院九十八年臺上字第一七二九號判決、一○○年臺上字第一○四號判決、一○○年臺上字第三二八號判決、一○一年臺上字第一二三號裁定……等二十餘則。筆者就這些實務見解予以分類之後,置於適當章節加以說明,讓您可以一目瞭然地知道爭點所在,同時知所運用。
除此之外,本書寫作體例上的調整,亦為這次改版的另一重頭戲。儘管本書之定位乃教科書,但筆者更樂於以「過來人」的身份,提供讀者未來生涯規劃的方向。自民國一○○年後開始實施的國家考試新制,第一試選擇題的出題品質,令人驚豔。因此,筆者參考了過去兩年律師、司法人員第一試出題方向,選擇其中亟具參考性的問題,納入本書作為【練習】;您可以在讀完每個章節後,利用這些【練習】,一方面了解國家考試的出題趨勢,為將來踏上公職考試一途及早準備,同時也可以為自己的研讀成果作個驗收。
「好還要更好」!是筆者多年來一直提醒自己的座右銘。希望這些努力及改進方向,能讓本書更臻完美。當然,您的支持和鞭策,仍是筆者繼續努力不懈的動力,敬請不吝指正,期待得到您的迴響!
李淑明
二○一三年七月
序文
該怎麼樣形容學習法律的心情呢?若將其中學習的歷程形容為像《哈利波特》的劇情,充滿冒險、刺激,似乎有刻意美化它枯燥、繁瑣的另一面之嫌;若說當您學有所成時的見識,有如《魔戒三部曲》的氣勢磅礡,又似乎太……,小題大作了!
回想七年前,筆者提起筆來寫下第一個字,說實在的,當時實是無心插柳的巧合,不過這個美麗的巧合,也開啟了筆者民法寫作的生涯。想想當時無論運用多豐富的想像力,也絕對無法預見七年之後,筆者仍然堅持寫作的路子,並且樂此不疲。
在近十年的時間,民法有相當大的改變,除了八十八年民法債編的大翻修、九十一年消費者保護法自公布施行後的第一次修正,民法研究會於八十三年第一次召開,許多學成歸國民法學者的投入,都為民法界注入相當的活力!
但民法的學習的確有其沉重的一面,因為它的體系龐雜、概念抽象、尤其是學說資料之多,有如汗牛充棟,相信即使是像筆者一樣,從一進入法律系開始,就深深為民法著迷者,仍然會時時感到力有不逮。而本書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將筆者十多年來點點滴滴所累積的心得,去蕪存菁之後,以實例題帶動的方式,輕鬆活潑的呈現民法的另一面貌。透過實例題的串連,民法法條不再是僵硬死板的文字,而是鮮明生動的生活規範。如果您在閱讀本書時,能夠感受到筆者是以這樣的心情,字斟句酌地寫下對於民法的體會,時時刻刻以喜悅、進取的心情學習法律,那將是筆者最大的收穫了!
謝謝讀者們多年來對於本書的愛護,更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在同時出版拙著《民法總則》、《債法總論》、《債法各論》、《民法物權》時所付出的辛勞與努力。同時,筆者學植未深,相信書中仍有不少謬誤,望請讀者們能惠予指正,以求本書更加精進。
李淑明
二○○四年六月寫在
Basking Ridge, New Jers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