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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入門(八版二刷)

民法入門(八版二刷)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3206
李淑明
元照出版
2013年7月01日
193.00  元
HK$ 173.7  







叢書系列:民事實體法
規格:平裝 / 568頁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八版二刷
出版地:台灣


民事實體法


[ 尚未分類 ]









  <本書架構>
  民法,可謂所有法律學科中,最具有指標性的科目。為了不讓民法的初學者迷失在一千二百多個條文叢林裡,本書作者依民事法律關係的發展流程,從法律關係的發生到消滅,循序、穩健地舖陳本書的寫作綱要。讀者們在研讀本書之後,對於法律關係的演進及階段變化,能有動態及深入的掌握。

  <案例呈現>
  民法,絕對是活生生的法律事實,而非僵硬、呆板的文字。為了讓讀者們了解如何將法條文字,轉化為有生命力的規範,運用到實際案例中,本書作者於每一章節均設計繁簡難度不一的實例問題。【Here Comes an Example】是將重要及艱澀的法律概念,轉換為十分貼近日常生活的例子;【練習題】則是綜合數個法律問題,揉合於一個實例問題中的進階練習;而每一章節的【案例】則是直接點出本章節的學習重點。搭配實例問題的學習方式,讓您對民法的了解更透徹。

  <掌握時事>
  近年來,法律更新的腳步,一改以往沉重的步伐,民法物權編先後於九十六、九十八、九十九年修正完成;民法親屬編及繼承編亦有令人驚喜的進展。這些最新法案的內容,不但都即時呈現於本書中,並且經過本書作者體系化的整理後,讓讀者們更有系統與效率的學習,而不致盲目又毫無章法的強行背誦。同時,新增訂的【試題觀摩】單元,以近五年來最具有代表性的考題,讓讀者了解考試方向,對於未來投入國家考試,及早作好準備。

  <寫作風格>
  法律學,向來予人深奧難懂的印象。本書作者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以平鋪直敘的筆法、佐以生動寫實的案例,少了點繞口的八股,將民法學極度抽象的概念,轉換為平易近人的生活事實。相信您看了本書之後,民法,不再是那麼深不可測,反而多了點心領神會的喜悅!

作者簡介

李淑明

  【經歷】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民商法組畢業

  【著作】民法總則
  債法總論
  債法各論
  民法物權
  民法入門
  民法基礎五講
  財產法 (I) -契約法(高點)
  財產法 (I) -契約法選擇.實例實戰解析(高點)
  財產法 (II) -侵權行為、物權選擇.實例實戰解析(高點)

  【論文】
  美國反傾銷制度損害要件之研究(碩士論文)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代客停車,把車弄丟了,該怎麼賠?



改版




第一編 總則編
寫在前面——鳥瞰民法 3
第一章 權利主體 6
前 言 6
第一節 自然人 6
案例1 6
 權利能力 6
 行為能力 13
 責任能力 18
 住 所 19
 外國自然人 21
第二節 法 人 23
案例2 23
 概 說 23
 權利能力 25
 行為能力 26
 責任能力 27
 住 所 28
 外國法人 28
第二章 法律行為 31
前 言 31
第一節 意思表示 31
案例1 31
 何謂「意思表示」? 32
 意思表示的方法 33
 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 35
第二節 法律行為 38
案例2 38
 法律行為之意義 39
 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要件 40
 法律行為之類型 46
 法律行為之效力 52
第三節 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57
案例3 57
 心中保留 58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59
 錯 誤 61
 詐欺與脅迫 66
第四節 無權處分 70
案例4 70
 解析「無權處分」行為 70
 法律效果——兼論「善意受讓」 72
 民法第一一八條第二項 74
第五節 條件與期限 76
案例5 76
 條 件 76
 期 限 80
 條件vs.期限vs.負擔 80
第三章 代 理 83
第一節 基本理論與代理權之發生 83
案例1 83
 體系之定位 83
 代理之類型 84
 處理「代理」課題之三階段 86
 代理權之授與 87
 代理權之範圍 89
第二節 代理行為 91
案例2 91
 解析「代理行為」 91
 代理人之行為能力 91
 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瑕疵 93
第三節 代理行為效力之歸屬 95
案例3 95
 基本觀念 95
 表見代理 95
 狹義無權代理 99
第四章 物 102
案 例 102
 物權行為之客體 102
 何謂「物」? 103
 不動產 104
 動 產 105
 主物vs.從物 105
 原物vs.孳息 106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 110
案 例 110
 期 日 110
 期 間 110
 年 齡 113
第六章 消滅時效 115
案 例 115
 時效制度 115
 應適用消滅時效的客體 117
 消滅時效的起算點 119
 時效消滅後的法律效果 121
 消滅時效之中斷與不完成 123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127
案 例 127
 權利行使之基本原則 127
 自衛行為 128
 自助行為 130

第二編 債編總論
寫在前面——鳥瞰債總 135
第一章 債之發生原因 137
第一節 契 約 138
案例1 138
 契約之成立 139
 契約之類型 141
 要約與承諾 142
 懸賞廣告 146
第二節 無因管理 148
案例2 148
 民法體系上之定位 149
 「無因管理」之類型 150
 適法無因管理 151
 不適法無因管理 152
 不法管理之特別規定 154
第三節 不當得利 156
案例3 156
 基本觀念 157
 構成要件 157
 民法第一八○條 162
 法律效果 163
第四節 侵權行為 167
案例4 167
 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 168
 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後段 174
 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175
 人格權之保護 176
 特殊侵權行為 179
 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方法 189
 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範圍 191
 短期時效 193
第二章 債之效力 198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 198
案例1 198
 債務不履行之基本架構 198
 歸責原則 198
 人格權的保護 200
第二節 給付不能 201
案例2 201
 基本概念 202
 自始不能 202
 嗣後不能 205
第三節 給付遲延 209
案例3 209
 給付時點的確定方式 210
 法律效果 211
 受領遲延 212
第四節 不完全給付 214
案例4 214
 基本概念 214
 要 件 215
 法律效果 215
第五節 債之保全 217
案例5 217
 立法目的 217
 代位權 218
 撤銷權 221
第六節 契約之特殊效力 226
案例6 226
 定金與違約金 226
 契約之解除 229
 同時履行抗辯權 230
 涉他契約 232
 定型化契約條款 233
第三章 多數債務人與債權人 238
案 例 238
 體系架構 239
 連帶債務 239
 連帶債權 241
 可分之債 242
 不可分之債 242
第四章 債之移轉 245
案 例 245
 債之更改 245
 債權讓與 246
 債務承擔 248
第五章 債之消滅 252
案 例 252
 清 償 253
 提 存 256
 抵 銷 257
 免 除 258
 混 同 258

第三編 債編各論
寫在前面——鳥瞰債各 263
第一章 買賣契約 264
案 例 264
 必要之點 264
 出賣人之主給付義務 264
 買受人之主給付義務 265
 權利瑕疵擔保 265
 物之瑕疵擔保 266
 危險負擔之移轉 268
第二章 贈與契約 274
案 例 274
 必要之點 274
 贈與人之撤銷權 274
 贈與人之給付義務 275
 附負擔之贈與 275
第三章 租賃契約 278
案 例 278
 必要之點 278
 出租人之給付義務 279
 承租人之給付義務 280
 買賣不破租賃 282
第四章 借貸契約 286
案 例 286
 使用借貸契約 286
 消費借貸契約 287
第五章 僱傭契約 291
案 例 291
 必要之點 291
 僱用人之給付義務 292
 受僱人之給付義務——服勞務之義務 293
第六章 承攬契約 294
案 例 294
 必要之點 294
 定作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295
 承攬人之報酬請求權 296
 承攬人之給付遲延責任 296
 承攬人之抵押權 297
 定作人之契約終止權 298
第七章 旅遊契約 301
案 例 301
 必要之點 301
 旅遊營業人之給付義務 302
 旅客之給付義務 303
 契約之終止 303
第八章 委任契約 306
案 例 306
 必要之點 306
 受任人之給付義務 307
 委任人之給付義務 307
 委任契約與代理權之授與 308
 委任契約之終止 309
第九章 寄託契約 311
案 例 311
第一節 一般寄託 311
 必要之點 311
 受寄人之給付義務 312
 寄託人之給付義務 313
第二節 消費寄託 314
 必要之點 314
 受寄人之給付義務 316
 寄託人之給付義務 316
第三節 法定寄託 317
 必要之點 317
 場所主人責任——通常事變責任 317
 貴重物品之特殊責任 318
第十章 運送營業契約 320
案 例 320
 必要之點 320
 提 單 321
 運送人之責任 323
第十一章 合夥契約 326
案 例 326
 必要之點 326
 合夥之內部關係 327
 合夥之外部關係 328
 合夥之變更 328
 合夥之消滅 329
第十二章 合會契約 331
案 例 331
 必要之點 331
 會首之給付義務——收取、交付、代付會款 332
 清 算 333
第十三章 保證契約 335
第一節 保證契約 335
案 例 335
 必要之點 335
 保證人之責任 337
 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 338
 保證人之求償權 338
第二節 人事保證契約 338
 必要之點 339
 人事保證人之給付義務 339
 僱用人之附隨給付義務 341

第四編 物權編
第一章 物權行為總論 347
第一節 基本原理原則介紹 348
案例1 348
 物權之意義與效力 349
 物權的種類 350
 物權之優先性 351
 物權法定主義 353
 公示原則 354
 公信原則 354
第二節 物權行為 361
案例2 361
 物權行為之獨立性與無因性 361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要件 362
 動產物權之變動要件 366
第二章 所有權 372
第一節 通 則 373
案例1 373
 所有權之意義與權能 374
 所有權的保護 374
 時效取得 376
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 381
案例2 381
 土地所有權之範圍 381
 土地之相鄰關係 382
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 386
 無主物先占 386
 遺失物、漂流物、沉沒物之拾得 386
 埋藏物之發現 387
 添 附 388
第四節 共 有 391
案例3 391
 分別共有 392
 公同共有 400
第三章 用益物權 405
第一節 用益物權總論 406
 用益物權乃定限物權 406
 用益物權間之排他性 406
第二節 地上權 407
案例1 407
 普通地上權 407
 區分地上權 410
第三節 農育權 412
案例2 412
 意 義 412
 農育權的讓與性 412
 情事變更原則 413
第四節 不動產役權 414
案例3 414
 意 義 414
 不動產役權之特性 415
 不動產役權人之權利 416
第五節 典 權 418
案例4 418
 意 義 418
 典權人之權利 418
第四章 擔保物權 422
第一節 擔保物權總論 424
案例1 424
 擔保物權之意義 424
 擔保物權之優先性與排他性 424
 從屬性 425
 不可分性 426
 物上代位性 428
第二節 抵押權 431
案例2 431
 基本概念 431
 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 431
 抵押權所及標的物之範圍 432
 抵押人之權利 435
 抵押權人之權利——抵押權之保全 438
 抵押權之消滅 439
 最高限額抵押權 442
第三節 動產質權 445
案例3 445
 基本概念 445
 動產質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 446
 動產質權所及標的物之範圍 446
 動產質權之消滅 446
第四節 留置權 448
案例4 448
 基本概念 448
 留置權之發生 449
 法律效果 450
第五章 占 有 452
案 例 452
 占有之意義 452
 占有之類型 453
 占有之喪失 455
 占有之效力 456
 占有之保護 457

第五編 親屬編
第一章 親屬法總說 463
案 例 463
 親屬法之概念與基本問題 463
 親屬關係發生之原因 464
 親屬關係消滅之原因 465
 親屬關係之種類 465
 親等之計算 467
第二章 婚 姻 471
第一節 婚 約 471
案例1 471
 總 說 471
 婚約之要件 471
 法律效果 472
第二節 結 婚 473
案例2 473
 結婚之要件 473
 法律效果 477
第三節 夫妻財產制 479
案例3 479
 基本原則 479
 法定財產制 479
 共同財產制 481
 分別財產制 482
第四節 婚姻之解消 483
 離婚之方式 483
 離婚之效力 485
第三章 父母子女 488
第一節 婚生子女 488
案例1 488
 婚生子女之推定 488
 婚生子女之否認 489
第二節 非婚生子女 490
案例2 490
 準 正 491
 認 領 491
第三節 收 養 492
案例3 492
 意 義 493
 要 件 493
 法律效果 495
 收養之解消 495
第四節 親 權 496
案例4 496
 親權之基本概念 496
 親權之行使 496
 親權之內容 497
第四章 監 護 500
 基本概念 500
 監護開始之原因 500
 監護人之確定 501
 監護事務 501
第五章 扶 養 504
◎扶養義務之發生與內容 504
第六編 繼承編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 509
第一節 繼承權 509
案 例 509
 繼承權之性質 509
 繼承之開始 510
第二節 遺產繼承人 510
 法定繼承人之資格與順序 510
 代位繼承 511
 繼承權之喪失 512
 應繼分 513
 繼承回復請求權 514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518
第一節 繼承之效力 518
案 例 518
 繼承之標的 518
 共同繼承主義 519
 遺產分割請求權 520
第二節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523
 限定繼承 523
 拋棄繼承 524
第三章 遺 囑 528
第一節 遺囑之基本問題 528
案 例 528
 遺囑之法律性質 528
 遺囑能力 528
 遺囑之方式 529
 遺囑之效力 531
第二節 遺贈與特留分 531
 遺 贈 531
 特留分 53


改版序

  一年一改版,是筆者自本書出版以來的堅持;原因無他,鞭策自己不斷吸收新的知識、保持進步的速度,才可以遠離「原地踏步」的窘境。過去這八年來,筆者作到了;希望在未來無數個八年,筆者仍然能繼續保持下去。

  在過去幾年,本書改版的重點多著重於反映時事、掌握修法進度。但隨著民法物權編浩大的修正工程,於九十九年終告燦然大備,以及親屬、繼承編近幾年來以令人驚豔的腳步,用快速的立法回應社會需求,這些精彩的立法工作暫告一段落之後,今年,筆者想為本書添點不一樣的氣象。

  倒不是想增添什麼花俏的排版設計或圖案,反而是想重新回到基本面──為了真正讓本書發揮「入門書」的功效,筆者花費了相當多的時間,重新審視及調整寫作的體例及內容。

  首先是增加【本章(節)體系圖表】。以體系架構圖表作為學習民法的第一步,其重要性實不可言喻,它最顯著的功效是:讀者們可以一目瞭然地知道本章(節)所討論的法條之間,關係如何?位階又如何(也就是該先適用哪個條文,然後再輔以哪個條文)?藉由這樣的學習法,民法一千多個條文不再是毫無章法的,讓人摸不著頭緒,而是可以有條不紊地依序串起。有一天,當您學習民法到了這樣的境界,那其中的快樂,真可以併列為人生樂事之一呢!

  其次則是增加實例題。法律的學習,絕不是靠著強行記誦所有的法條文字,就可以竟其功的;相反的,如果沒有辦法在現實生活中,於各個事況精準地適用正確的法律概念或條文,實在有些忝為法律人。筆者原本即透過每個章節的【案例】及【練習題】,用類似說故事的方式,說明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趁著這次改版,筆者又增添了新單元──【Here Comes an Example】。筆者對自己的期許是:在說明完每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之後,讀者們都可以輕鬆地找到最貼切的例子,透過這些淺顯易懂、又十分生活化的事例,讓原本死板的法條文字,頓時轉化為具有故事性的民事法律規則。

  隨著章節的演進,到了債編總論的後半段,已經不再是「初學者」的程度,而邁入較為進階的法律問題。您一定不難發現,筆者所設計的實例問題,當事人間的法律行為隨著頁數的增多,越來越複雜及多樣化。於是,以圖型的表現方式,是筆者以為十分受用的一項學習利器。而事實上,在筆者多年的教學生涯中,也不斷提醒及鼓勵學生,依照題目所示事實,將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用圖象表示,一方面幫助您精確地洞悉法律關係發展的變化,另一方面也避免遺漏任何一個可能產生關鍵影響的小細節。有鑑於此,筆者趁此改版之便,大量地使用圖型來輔助說明。建議您在閱讀本書時,不忘時時對照圖型與文字說明,仔細觀察其間微妙的互動,相信會有事半功倍的成效。

  最後則是增加【試題觀摩】的單元。參加國家考試是法律人不可避免的宿命!而及早對於國家考試的命題方法有所認識,可以幫助您建立良好及正確的準備方法;更重要的是,心裡會有比較充分的踏實感,了解這些艱澀的法條文字及複雜難懂的事例,到了考場,大約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呈現。因此筆者篩選了近五年來較具有代表性的考題,放在每個章節的後面,並且在解答中詳細說明題目中涉及的重要概念,希望這些資訊能帶給您莫大的幫助。

  時時傳達正確的知識,並且在寫作方式上,反應讀者需求,讓每位讀者都能夠感受到:這是一本專為他(她)設計的好書!是筆者一直努力的方向。如果,您察覺到本書有任何不足之處,期待您來信不吝指正;有了您的指教和回應,本書才可以繼續往「一本好書」的方向前進!。

2012年4月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