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調在一個以幼兒為中心,適性發展課程中更直接與更有系統的教學(instruction more direct and systematic),其中包括文字解碼、理解力、老師指導教學以及幼兒自發活動的平衡。藉由閱讀為首和早期閱讀優先(Reading First and Early Reading First)的立法,幼兒的閱讀的能力將會有長足的進步。
2.在國際閱讀委員會(National Reading Panel)的條文中,解碼文字和語音教學(decoding and phonics instruction)是達到語文教學課程標準的基礎。為了能夠提供老師語文教學評量的工具,文中包括了如何使用評量來篩選與監督兒童的閱讀學習能力(assessment to screen and monitor children’s progress)。
3.加強對閱讀重點領域──音素概念、語音、理解力、字彙和流暢性的評量(assessments for key areas of reading-phonemic awareness, phonics,comprehension, vocabulary and fluency)──讓學生更清楚的了解閱讀為首和早期閱讀優先的立法條文內容(第十二章)。
4.提供最新版本的以實証研究為基礎的教學討論(discussions of research-based instruction),內容包括音素概念、語音和為了解讀文學和資訊用書所必須運用到的較高層次的理解力。
5.提供最新修訂的電腦教學的建議事項(suggestions for computer use),以增進幼兒的語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