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做出第一個和暫時性的總結如下:使社會學不同於其他學科,並賦予它獨特性格的關鍵差異,在於社會學習慣把人類行動看成較大形構的組成元素(elements of wider figurations),而所謂較大形構,是指一群非隨機性聚集的行動者,交織而成的互相依存網(a web of mutual dependency)(依存性是一種狀態,在此狀態下,人們採取行動的或然率和行動成功的機率,會隨著其他行動者是誰、做了什麼或可能做些什麼而改變)。社會學家關心的問題是,交織在一起這回事,對於人類行動者的可能與實際行為會產生什麼後果。這個興趣形塑了社會學的調查對象,因此形構、互依網、行動之交互制約(reciprocal conditioning of action)、行動者之自由擴張或自由限制,遂成為社會學念茲在茲的課題。單一行動者如你我,被社會研究看成互依網中的單元(units)、成員(members)或夥伴(partners)。我們可以說,社會學的核心問題是,人不管做什麼或可能做什麼均需依賴他人,此事到底有什麼重要性?人永遠活在(且不得不活在)其他人類的陪伴之中,永遠與其他人類進行溝通、交換、競爭與合作,此事到底有什麼重要性?正是這一類的問題(而不是專門為了研究而挑選的一群人或一堆事件,也不是遭到其他學科忽略的一組人類行動),構成了社會學論述的特殊領域,並且界定社會學為一門相對獨立的人類與社會科學分支。我們可以如是結論,社會學最主要是一種思考人類世界的方式;原則上,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思考同一個世界。
在不同於社會學的其他思考方式當中,所謂「常識」(common sense)佔有一席特殊的地位。比起其他學術科目,社會學與常識(我們靠它過日子的那套豐富而雜亂無章、沒有系統,往往難以言喻和無法形容的知識)的關係,或許更加糾纏不清、問題重重,對社會學的地位與實務造成決定性的影響。
儘管如此,日復一日為生活奔波忙碌,我們很少有空停下來,想一想我們所經歷的事情的意義,甚至更少機會去比較自己的經驗與他人的命運,去發掘個人身上的社會性(the social in the individual),去尋找特殊事件的普遍性(the general in the particular);這些正是社會學家能夠為我們做的。我們期待社會學家告訴我們,我們的個人生命史,如何與人類共同歷史交織在一起。然而,無論社會學家能否做到這一點,他們別無起點,只能從他們與你我共享的日常生活經驗出發,只能從滲透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的未加工知識開始。光憑這一點,就足以讓社會學家在效法物理學家和生物學家,冷眼旁觀他們的研究對象(亦即把你我的生活經驗當做「身外之物」,如同一位超然、公正的觀察者所當為)之餘,卻仍舊斬不斷他們的圈內人的知識,不能完全自外於他們試圖理解的經驗。無論多麼努力嘗試,社會學家無可避免地站在他們努力詮釋的經驗的兩面,「出乎其外又入乎其內」。(你可曾注意到,社會學家在寫研究報告和闡述普遍命題的時候,經常用「我們」兩個字。「我們」代表了包括研究者本人和研究對象在內的一個「物件」。你能想像物理學家用「我們」來表示他自己和分子嗎?或天文學家用「我們」來概括他自己和星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