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牠》──史蒂芬.金書寫童年陰影的集大成之作
《牠》是史蒂芬.金最具代表性的長篇小說之一,同時也是本厚度極為驚人的作品。就英文精裝本初版來看,整部小說厚達一千一百四十二頁,是本相當符合金自稱「寫起稿來就像胖女人節不了食」說法的作品。
通常來說,出版業界對於這種長度驚人的作品總是避之唯恐不及,認為太厚的小說會嚇跑不少讀者,總會要求作家刪減。事實上,金以本名發表的第四本著作《末日逼近》(The Stand, 1978)便曾遭遇如此對待,使他忍痛砍了將近四分之一的內容,才令小說得以出版。
但到了《牠》出版的一九八六年九月時,由於金的聲勢正值如日中天,是以過往的規範再也不適用於他身上。而《牠》這本厚度與《末日逼近》原始版本相差無幾的作品,不僅無須任何刪減,甚至出版商還信心滿滿地於精裝版首刷便印了八十六萬本之多,就某方面而言,也成為了金在這八年時間,逐漸蛻變為地位難以動搖的書市暢銷天王的最佳證明。
《牠》在發售之後,絲毫沒有辜負出版商的期望,於短短的三個多月裡,便成功創下超越百萬本的銷售佳績。根據《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的統計資料,《牠》甚至還成為了當年最為暢銷的小說作品,並在一九八七年時,獲得「世界奇幻獎」與「軌跡獎」的最佳長篇小說提名,更一舉奪下「英倫奇幻獎」的最佳長篇小說獎項,使得金藉由此次成功,總算在一九九○年得償宿願,推出根據原始版本加以增補修改的《末日逼近》,也奠定了他日後總給人一種「作品以厚見長」的招牌印象。
當然,對於金長期以來的忠實讀者而言,《牠》的故事內容,也同樣具有極為鮮明的個人標記。如果你曾看過收錄於《四季奇譚》裡的中篇小說〈總要找到你〉,肯定會對金如何描寫孩子們眼中的世界,以及故事所具有的濃厚懷舊氛圍感到印象深刻。而一直以來,這也是金相當著迷的主題之一,曾在多部小說中安排不少佔有重要地位的孩童角色。例如《幽光》(The Shining, 1977)、《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 1980)、《魔符》等書,均是極為明顯的例子。甚至就在一九八九年的某次專訪中,金也一度提及自己對這個主題的重視程度,認為童年往事具有某種神秘的力量,不僅賦予了他想像力,更影響他寫出了多本相關著作。
而無論是對史蒂芬.金自己,或是對他的眾多書迷而言,此刻你手上的這本《牠》,則正無庸置疑地是他書寫這個主題的集大成之作。於前頭提及的那場專訪裡,金表示自己在寫《牠》的時候,心靈彷彿重回到兒時歲月,讓他十分享受撰寫這本小說的時光。而在收錄於《午夜2點》的中篇小說〈秘窗,秘密花園〉的前言中,金更曾自述「在《牠》一書中,我花了多到不可思議的篇幅,說完兒童以及照亮他們內在生命那寬廣的感官知覺。」
在《牠》這本小說裡,孩子們對世界及未來總是充滿了各式各樣的想像。我們可以看見他們對初戀的憧憬,也能看見他們對長大成人的想望;甚至就連他們的恐懼,也以小丑、狼人、木乃伊等經典形象現身,使我們在讀著這本作品時,彷彿與金一同踏入了時光隧道般,隨著角色們時而歡笑,時而緊張不已。不過,金透過這本小說所要傳達的,也絕非僅有童年時光的神秘體驗及歡樂笑聲而已。
事實上,正如他許多透過超自然要素來反映社會問題的作品一樣,在《牠》裡頭,金將敘事重心放在七名主角身上,並透過一九五八年與一九八五年的交叉敘事手法,一面在講述家庭及校園霸凌問題的同時,一面也透過主角們長大成人後的遭遇,強調出童年創傷所會為人生帶來的巨大影響,使這場迫使主角們得回首前塵往事的返鄉之旅具有兩種面相。就表面上來說,他們得面對心中的深層恐懼,再度挑戰那個可以輕易變化形體、每隔一段週期便會重新甦醒的嗜血怪物。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他們卻也因此得到了一個得以克服童年創傷的機會,藉由這場被一度遺忘的冒險之旅,重新尋回面對未來及改變現況的勇氣。
像以上所提及的這些要素,正是史蒂芬.金小說之所以迷人的重要關鍵,也是《牠》的經典地位始終不墜的最大原因。甚至,就連改編這本小說拍攝而成,於一九九○年播映的電視影集《靈異魔咒》*,也成為了多部改編自他小說的電視電影中,給人印象最為深刻,也是最具知名度的一部。而當年製作《靈異魔咒》的華納電影公司,更於二○○九年時宣布要將《牠》再度改編為電影版本;不過,由於小說篇幅過長,劇本的改編工作頗具難度之故,也導致原本預計將在今年上映的新版電影,至今仍未正式開拍。
所幸的是,雖說新版電影遲遲不見消息,但此刻《牠》中譯本的登場,則顯然更能滿足台灣書迷們的熱切期盼。當然,你可能是首次接觸這則故事的讀者,也可能是早就對本書情節了然於胸的書迷。但我想,不管你以一九五八年那如同主角們初次遭遇怪物的觀點來看,或是像他們於一九八五年再度重返故鄉的角度來讀,絕對都能得到令人心滿意足的閱讀體驗。
事實上,就在此時此刻,那名由怪物化身而成的邪惡小丑已然塗好粉墨,手持氣球,正在某個意想不到的地方,等待著你的到來或再訪。所以,這就讓我們翻開下一頁,並深吸一口氣,開始祈禱自己不會聞到馬戲團的味道吧……
◎本文在書籍名稱後方加註原文名稱與原文出版年份的,均為目前市面上未有發行繁體版的作品。
*《靈異魔咒》是當年錄影帶版所使用的片名,於幾年前發行的DVD版本,其中譯片名則更改為《史蒂芬金之牠》。
【文字工作者】劉韋廷
譯者序
翻譯《牠》宛如一場馬拉松
《牠》是史蒂芬.金一九八六年出版的小說,為他贏得該年的英國奇幻文學獎和美國年度最暢銷小說。故事敘述七個孩子二十多年後重回故鄉,再次對抗童年糾纏他們的魔物的經過。小說具備許多後來成為史蒂芬.金註冊商標的特質,包括回憶的力量、童年創傷以及美國小鎮價值觀的醜陋面。一九九○年,美國廣播公司將小說改編為電視電影《靈異魔咒》。
由於小說有七個主角、兩個時代──一九五○年代和八○年代──作者又選擇逐一交代,加上描寫詳細,因此篇幅驚人,英文版超過一千頁。對譯者而言,這是第一個挑戰。
用長跑來比喻,如果翻譯四百頁的書是一場馬拉松,翻譯一千兩百頁的書就是三鐵,那翻譯《牠》就是超跑了。而跑過馬拉松的人都知道,距離增加一倍,不代表辛苦也只乘以二,而是難上幾倍。
譯名和用語統一是最起碼的,而且拜電腦發達之賜,有不少軟體可以用,真正挑戰在於語氣的連貫,也就是讓小說中每一個人物的言談舉止都能維持一致,讓讀者一看就知道是誰,清楚感受到他或她的人格特質,不會出現前後不一的落差。《牠》的出場人物繁多,而且各有特色,作者對人物心理的描寫又特別詳盡細微,因此即使是這些年常跑「翻譯馬拉松」的我,處理起來也覺得格外費勁。
另一個鮮明的印象,是這部作品充滿了「在地」的用語。這一點在閱讀時可能不是問題,甚至才夠味,但對翻譯而言,就沒那麼輕鬆了。
怎麼說呢?小說的人物和情節是虛構的,所處年代卻是真實的。為了呈現那份真實,作者選擇具體的敘述方式,亦即放入那個年代流行或常見的物品,並且寫出名稱,而不光講類別。例如他寫到主角去買零食,他不會說主角買了一包洋芋片,而是買了一包「樂事」。
這樣的寫法當然很有真實感,就像我們聽到「乖乖」的時候,不僅會曉得它是零食,還會浮現它的包裝、它的味道與口感、價格和定位,甚至知道它是什麼時代流行、什麼年紀愛吃的零嘴。
物品名稱不單表明它是什麼,還道出一個年代、一個文化。
就以小說第八章出現的福特T型車為例。大多數美國讀者都知道T型車是福特第一款量產汽車,也是一般人買得起的私家車,但很少有中文讀者能從「福特T型車」幾個字讀出這些訊息,加註釋雖然可以達意,卻總是隔了一層。
因此,這對譯者而言是不小的挑戰。名稱是容易翻譯的,但文化和時代卻不是單憑譯名就能傳達的。而《牠》大量充斥著這類物品,食物、日用品、車子、商店、電視節目、電影角色……而且又是時間和空間都離現代中文讀者有一段距離的一九五○年代和八○年代的美國。
這就是《牠》令我殫思竭慮的第二件事。
所以,這次中文版的《牠》既是全譯本,也不是全譯本。是全譯本,因為原文每一個字都有譯出來;不是全譯本,因為許多文化和社會的意涵是很難、甚至無法譯出的,只能靠讀者的知識或自行延伸閱讀才能補足。
不過,這就是閱讀外國或翻譯小說的樂趣,不是嗎?在沉浸於書中人物與情節所展現的人性的同時,還能夠觸及異國的風土人情,甚至因而產生興趣,成為進一步了解其他文化與社會的起點。
當然,譯者的能力有限也是原因。譯文有任何不足或瑕疵,多半是譯者的責任與疏漏,還請讀者不吝指正。
另外,關於一些譯名和之前版本不同,在這裡稍做說明。書中有一個主角名叫威廉,在英文中,威廉的暱稱是比爾,所以他的妻子、朋友或熟識的人都喊他比爾,之前的《牠》也以「比爾」翻譯。不過,我想絕大部分的中文讀者看到比爾時,並不會想到比爾就是威廉──這又是原文和中文讀者文化隔閡的一個好例子──因此我決定改譯成威廉,暱稱則以「小威」或「威仔」代替。至於班改譯成班恩、李察改譯成理查德、麥克.漢隆改譯成麥可.漢倫、德里市改譯成德利市等等不同於舊版的人地名,就純粹是我個人的偏好了。
翻譯《牠》的感觸與樂趣當然不只上述三點,但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