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中國大陸修讀中國文學批評史。1987年負笈北美。先後於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和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修讀比較文學。1993年獲博士學位,同年入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任教。是濫觴北美而流播亞洲「中國抒情傳統」學術型態中重要學者,多年來致力其發展。所撰《中國抒情傳統》(臺北:允晨,1999)對此作初步理論思考,The Chinese Garden as the Lyric Enclave: A Generic Study of the Story of Stone(密歇根大學,2001)探討此傳統在明清文人生活文化和近代小說世界中的延伸。與柯慶明合編《中國抒情傳統的再發現》(上、下冊,臺大出版中心,2009)回顧此學術四十年發展。上世紀末以來,傾心研究中國主要思想背景下抒情傳統的觀念史。本書三卷:《玄智與詩興》、《佛法與詩境》、《聖道與詩心》是歷時十二年研究的成果。
雖然在這一段文字以下,高友工指出:理論上抒情傳統是源於一種哲學觀點,即肯定生命價值之在於個人具體的「心境」。但高氏並未對他所說的「理想」「意識形態」作出解釋。或許多數學者都會首肯高先生的觀點,但此觀點本身卻是未經證明的。縱然二十世紀的中國古典文學研究,已證明了許多重要詩人如杜甫、李白和王維的創作確受傳統儒道釋思想沾溉,而古代文論研究,如對曹丕的研究、對劉勰的研究、對司空圖的研究,更進一步證明了中國思想中的元氣說、儒學、玄學和佛教諸觀念實參融於中國詩學,但這一切尚不足以證實:中國抒情傳統作為中國文化的主脈之一,乃一對應傳統「意識形態」、「理想」和「價值體系」的大傳統。因為上述詩人和論詩者本人均並非哲學思想家。而哲學思想家如孔子、朱熹雖然偶或也會談到詩,卻究竟未對整個詩歌傳統作過理論追問。近年來出版的一些對中國文學藝術作全景式考察的學術著作,如韓林德的《境生象外:華夏審美與藝術特徵考察》、朱良志的《中國藝術的生命精神》 等等,都是將中國詩學、文藝學和潛美學放置在中國思想的框架中加以審視和把握,其中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見解,筆者決無意否定。然而,由於這些著作是在跨時代、跨文類、甚或跨越領域的視野之下展開,而這種種跨越之間的聯繫又是出自今人思維的構建,在最終的追問裡,也許都免不了用「思辯」作為結論的依據,雖然這種思辯的結論可能不誤。但 「思辯」(speculation)在學術傳統中本非褒義。在上述將中國詩學放置在傳統思想框架中加以透察的著作中,不應忘記一部英文著作——美國當代這方面最具影響的學者宇文所安(Stephen Owen)的《傳統中國詩歌與詩學:世界之徵兆》(Traditional Chinese Poetry and Poetics: Omen of the World)。此書在討論對仗和中國詩歌的結構法則等問題時,即從中國文化「非創造的宇宙」諸觀念著眼。在該書的兩篇序言中,作者皆坦言:跨越不同文明、及文學歷史時間之間的障礙去重建失去的閱讀規則,以推論(inference)和猜測(guess)進行的思辯方式是必要的條件,因為他本來就被置身於能作確切斷言者的疆域之外。作者在序言最後以如下一個比喻對讀者說:
從一種意義上,本卷的寫作又是為了完成一個提出了卻未能充分證明的論題。我在二零零一年由美國密執根大學出版的有關《紅樓夢》的著作(The Chinese Garden as Lyric Enclave: A Generic Study of The Story of the Stone)中,曾以這部名著討論中國抒情傳統於古代社會晚期的式微,其中提出:抒情傳統乃以審美理想重述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終極信念。但對這樣一個重要命題的全面論證,卻不可能在那本書中展開,而必須在解答了中國詩學和思想之間的種種聯繫之後方能完成。換言之,研究船山思想這一理論標本或許提供了一個論證此論題的直捷方式。我在本卷的最後一篇的後面部分點明了這一點,那一段話可視為這一論證的結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