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介紹一下我的求學與國考經歷背景。筆者在法律人的道路上參與過大大小小的考試,諸如:轉學考、書記官、研究所(最高紀錄考了6間)、律師、司法官考試。除了司法官以外,都有上榜的紀錄。但我想說的是,考試是測驗大家的考試技巧,書唸的多不多真的不是重點,相反的可以背起來多少才是上榜的關鍵。不然一目十行過目即忘,那也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到考場什麼也擠不出來!而我有一個不知道是好或壞的習慣,從以前我就喜歡做筆記,把重點給整理出來(筆者曾在大學聯考前,把高中歷史重點給整理出電子檔!!)。優點當然就是送禮自用兩相宜,缺點是會花不少時間……而事實結果證明,我的固執是對的!很多時候筆者都覺得,傻傻的去做就對了,未來一定會有收穫,不用追求眼前的近利。所以呢,強烈的建議大家考試一定要做筆記啊,會有超乎意料的作用的!Just do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