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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斷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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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8599345
阿爾貝.卡繆、張寧
石武耕
無境文化
2012年3月27日
83.00  元
HK$ 70.55  







叢書系列:政治社會
規格:平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政治社會


社會科學 > 法律 > 概論















  「我對父親的事情所知不多,其中一件就是:這是他生平第一次想去看處決。他天還沒亮就起床,前往本市另一頭的刑場,此時刑場周圍已擠滿人潮。他從不曾告訴別人,他那天早上看見了些什麼。我母親只說,父親飛奔回家時,神色慌亂、也不答話,就在床上躺了下來;不一會兒,就翻過身,嘔吐了起來。他剛發現了,在漂亮的說辭底下,被掩蓋的那關於死刑的真相。這時他還能想到的,已不是那些遇害的孩童,反而只剩那具剛被人扔上斷頭台斬斷脖子的、仍在抽慉的屍首……」

  卡繆是記者、作家、哲學家、諾貝爾獎得主……。.他更是一名鬥士,在其過短的一生中為理念而奮戰不懈,一個名副其實的公共知識分子 。他於1957年發表的《思索斷頭台》已經是一篇經典 :除了闡明死刑不是有效抑制犯罪的方法,並且比傳統社會的以牙還牙還要殘酷野蠻,尤有甚者,死刑還可能是讓國家、或者讓國家的掌權者將因其怠惰失職而養成的罪犯「毀屍滅跡」的手段。如果國家的暴力,託詞於一些理論與現實上都不能成立的理由,只是為了保護權位而殺戮,那麼民主,就必須是要對抗這樣的國家! 

  本書並收錄日內瓦大學張寧教授的「考論死刑」。希望能幫助讀者對於死刑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畢竟認識死刑、思索死刑之後,我們才能真正地支持或反對死刑。

作者簡介

阿爾貝.卡繆 Albert Camus

  1913年生於法屬阿爾及利亞Constantine省Mondovi鎮。1938年,在阿爾及爾共和報擔任記者,開始報導文學寫作。1940年前往法國內地,成為巴黎晚報記者,後隨報社遷至里昂。1942年,出版小說《異鄉人》與隨筆《薛西佛斯神話》,加入地下抗戰組織,以筆名為組織刊物戰鬥報寫稿。1945年,於戰鬥報發表社論譴責廣島原爆,請求免除通敵作家Robert Brasillach的死刑,出版劇作《卡利古拉》。1947年出版小說《瘟疫》。1951年發表隨筆《反抗者》,表達反對革命暴力的理念。1954年阿爾及利亞戰爭爆發後,因其溫和統派的立場而不見容於日趨激進的統獨雙方。1956年出版小說《墮落》。1957年發表《思索斷頭台》,同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1960年,搭乘編輯友人Michel Gallimard駕駛的便車,自普羅旺斯返回巴黎的途中車禍喪生,享年47歲。

張寧

  日內瓦大學漢學系系主任。研究領域為20世紀中國死刑史,清末以來中國法制體系之轉變及當代西方思想……等。著有Un autre sens de l’Occident : l’appropriation par la Chine du theatre occidental.(中國對西方戲劇的接受,Paris,L’Harmattan,1998)。譯著有《解構之旅.中國印記-德里達專集》(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9)。譯有德里達《書寫與差異》(Jacques Derrida,L’Ecriture et la difference,北京:三聯,2001;臺北:麥田修訂,2004)。以及多篇關於死刑的論文發表於法文,英文及中文學術期刊。



代譯序

在找到自己的答案之前,我想先看看人家的

  1) 議題

  我記得你那天的表情。我告訴你,我剛接的工作,是翻譯一本卡繆的書,你以為是小說之類的,我就大略跟你解釋了一下,這其實是一篇關於廢除死刑的文章。然後你安靜了幾秒沒接話。

  你的疑慮溢於言表。在你印象中,沒聽過我主動對這個議題發表意見。但是我卻沒頭沒腦地,就要幫別人去做他們的運動。你不明白我在想什麼。

  而我明白的是,我想多接觸一些說法,就是因為我自己對這一切也不太明白。

  我知道有些人受到冤枉。我知道世界上有些人是人渣。我知道報復不能修復損害。我知道受傷的人的確會悲痛會渴求報復。 我知道我害怕行使暴力手段的政府。我知道我希望政府能替我們除去禍害。我知道有些案子疑雲重重。我知道有些案子罪證確鑿...許多片段的知道,堆疊起來,卻變得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不敢說我的意見,是因為我說不出一整套有頭有尾、能說服自己也說服別人的意見。那麼,就不要管它了,不好嗎?如果是別的問題,類似相機要買Canon還是Nikon、大衣該選黑色還是海軍藍之類的問題,也許是無所謂的吧。沒意見就沒意見,把爭辯的工作留給那些有熱情與知識的專家,其實也不太要緊。問題是,一旦事涉生死,就容不得我們這樣逃避了。因為我們都會在面臨危險時感到自己對死亡的恐懼,都會在受到傷害時希望別人去死;因為我們都會自問,哪個才是我自己,或是我要選擇什麼樣的自己。因為這關係到我們想怎麼過完往後的人生、想要生存在什麼樣的社會。

  雖然我們,我猜你也跟我一樣,對於這個煩人的問題暫時還給不出那麼篤定的答案。我們這樣才比較像正常人,不是嗎。但是,確實也有些人,不但確信自己找到的答案,還很積極地想要說服別人接受他們的答案。

  其中一位就是這篇文章的作者,阿爾貝卡繆。

  2) 作者

  我知道你讀過他的異鄉人。那本篇幅簡短、語句明白、場景具象的小說,可惜沒什麼「劇情」。他寫的其他的東西,你稍微翻過,但也不是很有興趣。

  不過,他這個人,你說不定會覺得還滿有趣的。可能比他的作品還戲劇些。

  你可以先試著google一下,關鍵字「卡繆」、「加繆」或「Camus」。你首先會讀到:他是法國作家,拿過諾貝爾獎,小說、劇本、隨筆、社論都有在寫。他親身投入抵抗納粹的地下組織。然後,你會在google圖片那邊看到一位長臉型男或叼煙、或微笑、或思索的照片。所以,這個人兼具了才華、豪邁、俊美(所以,不讓人意外地,他女朋友也很多。人帥真好)。聽起來好討厭,不是嗎。後來他還真的英年早逝了。

  但他並不是生下來就是天之驕子。他的出生地不是巴黎,而是阿爾及利亞東部的康士坦丁,從法國內地看來偏遠到不能再偏遠的偏鄉。他在那裡成長,直到大學畢業。他的家族是十九世紀就響應政府號召,前往阿爾及利亞「開墾」的那一批法國移民,但他們家並不是什麼養尊處優、居高臨下的殖民者,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他們不是那種天龍人。他們是住在貧民社區的那種勞工階級,雖然是白人,卻是白人當中的底層。當時的阿爾及利亞理論上是「法國內地的一部份」,但是你不難想見,對於阿拉伯人的同化政策其實從未落實:雖然你跟你的「鄰人」在同一個空間生長,但你們卻過著不同的生活;你相信這裡就是你的家鄉,你的鄰人看你卻始終是「外來者」...時至今日、在世界上的某些角落,我們似乎也見過的情境。

  他一歲的時候,爸爸就死在一次大戰的戰場。他對爸爸僅有的印象,就是你等下在這篇文章一開頭會讀到的「爸爸去看砍頭」的故事;其實他在《異鄉人》、以及還沒寫完的《第一人》也都用過這個橋段。或許,這段既模糊又明確、既近身又遙遠的經驗,逐漸形成了他對死刑的反感。不識字的寡母與外婆把小卡繆拉拔長大;原本,他外婆是希望他小學畢業就去做工的。多虧了小學老師堅持:「你家小Albert有天份不唸書可惜啊」,還幫他找獎學金,才讓他上了中學、進而半工半讀唸完了大學。

  他的寫作生涯是從新聞工作開始的。25歲那年,卡繆成為了《阿爾及爾共和報》(Alger Republicain)的記者,主跑政治、司法、社會線,同時身兼副主筆與書評。二戰爆發後,身在法國內地的他又投入了地下抗戰報紙《戰鬥報》(Combat)的工作。這些經驗讓他看到更多社會百態:在報導工作上,他見到的是罪犯的面目、以及法庭的實況。在抵抗運動上,與納粹的戰鬥以及與共產黨的不歡而散,讓他體會到:若將集體理想置於個人尊嚴之上,可以造成多大的災難。

  他一直自我認定是地中海的陽光男兒。不像那些巴黎的文人,他不會堆積華麗的詞藻、言必引經據典。他更像尼采,喜歡直指人心。他在小說、劇本、隨筆等作品中一再傳達的兩個核心觀念也不難懂,你可能也聽過,就是「荒謬」與「叛逆」。不過他賦予這些關鍵詞的含義跟平常的用法不太一樣,要注意一下就是了。

  這兩個概念其實是扣連的。他認為,這個世界的問題在於「荒謬」,而這個問題的解答就是「叛逆」。大家都活得很無奈、很莫名其妙,無論你是不是努力付出、行善積德,到頭來都會死,大家都不想死但是還是得死,死了好像就什麼都不剩了。人類,他會想要知道他的生命、或是這個世界的意義是什麼。可是他倒楣、悽慘的地方就在這裡。要嘛,他找不到意義,要嘛,找到的意義很鳥。以前,我們還能期盼神會來救我們,可是現在也沒有神可以相信了。無情的時間,摧毀、抹消了我們珍惜的一切。人生到頭來什麼都不剩,做什麼努力都是徒勞無功;就像薛西佛斯,永遠在推他那顆爛石頭。這就是「荒謬」。

  一般人想到這裡大概就灰心了,搞不好都去諮商師那裡掛號了。但卡繆卻沒有因此變得頹喪、苟且或虛無。對於荒謬的宿命,他提出的對策說來一點也不複雜:就算生命沒有現成的意義,但我們還是可以勇敢面對這個事實,並活出自己界定的意義。我們不但不必放棄思考自己的生命,我們還可以有所行動,由此創造、展現自己的價值與尊嚴。就算沒有結果,也不要放棄過程;即使沒有永恆,至少還有當下。就像安西教練說的,如果現在放棄,比賽就真的結束了。這樣一來,你問心無愧、勇者無懼,就獲得自由了。這就是卡繆的「叛逆」。

  因此,他「叛逆」的對象正是看似無可抗拒的「荒謬」。他的反叛不但沒有那種目空一切的破壞性,反而有一種堅定的信念、一種積極的熱情。不過,因為叛逆的終極目的是維護意義與尊嚴,所以必須切記:就算是為了良善的、正當的目的,也不能採取邪惡的、不正當的手段。壞事就是壞事,不管你有多好的理由,壞事就是壞事。要自我要求,時刻保持心智的清明,克制自己的衝動,記住對於原則的堅持。要順應良心,即知即行,明知不可而為之。

  依照他的觀念,如果他覺得做什麼事是對的,那就應該立刻起而行,做點什麼。於是他做了。

  所以他寫了這篇文章。

  3) 閱讀

  現在,我們可以一起來讀他的這篇文字了。

  坦白說,我第一次讀到這篇稿子時,我雖然能夠理解他部分的論點,但在更多的地方,我卻感到一種距離,甚至有些排斥與厭煩...或許是因為,他的立場太堅定了、語調太自信了。這本書的主題是死刑,立場是反對死刑。目的則是說服像你、我、你我的親友這種熱情沒他那麼深、立場也沒他那麼堅定的平凡讀者。我們都記得江國慶的不幸。我們的惋惜是真的。但是我們也記得陳進興,以及他所製造的不幸。我們的忿恨也是真的。所以,我們的猶疑與動搖也是真的。

  但是卡繆自己也不是沒有動搖過。他有許多投入地下抵抗運動的朋友都死在通敵政府與德國人手上,因此二戰勝利、法國展開肅清時,他也一度支持死刑,主張對那些人進行「嚴厲的報復」。但是他很快就放棄了要仇人償命的念頭,並回歸到他的原初主張:反對一切死刑。1957年,他寫出了這篇《思索斷頭台》,自此成為廢死運動的代表性文獻。因為要說服的對象是1950年代的法國讀者,卡繆列舉了許多當年的時事作為例證,也提及許多當時的法國社會人盡皆知的常識。對21世紀的我們來說,這些掌故可能讓這本書略顯晦澀,但是作者意圖傳達的,其實只是一些並不複雜的論點。

  所有反對死刑的論述都會提及「誤判的可能性」,卡繆的這篇文章也不例外。無論是死刑的支持者或反對者,對於「須避免司法錯誤、有冤案疑慮者不該判處死刑」這項觀念,通常是一致認可、沒有疑義的,差別只在於用什麼手段來避免冤案。這是比較容易獲得共識的部分。

  雙方爭執的焦點,往往是另一個更有道德色彩的問題:為什麼連那些擺明有罪的犯人都不能殺呢?在台灣社會的語境中,大家常常會認為,連罪證確鑿的惡徒都不殺,想必是因為要「原諒、寬容那些壞人」,要「維護罪犯的權利」。王清峰在她宣言的標題中使用了「寬容」、李家同在文章中表達的「寬恕」,或是朱學恆發表的「誰願意和受害者站在同一邊」,都是針對這個觀念的闡釋或詰難。

  但是卡繆反對死刑的理由,至少照他自己的說法,完全不是如此。相反地,他極力跟這種論點劃清界線:「我不是那種人道主義者」。換句話說,他在感性上並不同情、也不原諒那些惡徒。照他的說法,他反對死刑,是出於功利的考量:饒「他們」不死不是為了他們,而是為了「我們」。他認為死刑不但沒有正面功能,還會對人類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所謂的正面功能,就是嚇阻力;卡繆要證明的就是,這種正面效應並不存在。我們希望死刑能夠發揮的效果,也就是嚇阻潛在犯罪,其實根本沒用。因為「考慮到刑罰而放棄犯罪」本身就是種理智的認識,但是這對於常業犯罪沒有用,因為他們的理智已經認定這種風險是可接受的,對於衝動犯罪也沒有用,因為他們犯案時本來就是失去理智的。

  你也許會認為,他們是本質上的突變、不良品、只是機率極低的例外;他們是禽獸、是怪物、是跟「我們」全然不同的「東西」。但是,會這樣想的你,其實是個幸運的人,因為你的生命未曾落入低谷。只是,卡繆想告訴你的是,生命的境遇是說不準的:也許,平日的我們相當滿意於自己的神智清明、溫柔體貼,但若是某天,我們真的嚐到了劇痛;當我們遭逢了心碎或絕望,被漆黑又炙熱的憤怒包覆,陷入無底的自我憎恨...我們才發現,這些理智、良善竟能這樣消散得無影無蹤;我們的腦海中冒出莫名的、源源不絕的惡念,那樣鮮明的殘忍畫面甚至嚇壞了我們自己...。即使我們用意志把它們壓抑、澆熄了,但我們從此知道了,那些人在做出那些事的當下,也就是順從了心中湧現的這種衝動。我們才發現,啊,原來是這麼回事啊。原來這也是人性的一種樣態:我真的跟「他們」是同一種生物。「他們」可能隨時隨地出現在我們周遭。

  當然,生物衝動永遠不能當作免除責任的藉口。但是,「責任」,無論是道德上的還是法律上的,是另一個問題。卡繆在這裡要說的是,「人就是會變成這樣,事情就是會這樣發生」。所以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警惕效應,在卡繆看來,其實只是我們一廂情願的想像:死刑沒有嚇阻功能,只是我們希望它有。

  在論證了死刑並無正面效益之後,卡繆要談的便是死刑帶來的負面影響。他認為,死刑體現、並且深化了我們(人類全體)的精神以及文明的黑暗面,因此,死刑是有害的。

  你會發現,卡繆很強調克制衝動的重要。他認為,我們要誠實面對人性的弱點:包括你我在內的人類共同擁有的殘忍、嗜殺、衝動、愚闇...等等野蠻的、動物性的本能,如此才能防止自己因為被這些本能淹沒,而落入「the dark side」。這其中也包括我們因死刑而起的殺戮想像:想到他們被砍頭(或是槍斃、吊死)就讓人覺得很爽快,而且,因為那是壞人,所以我們不會良心不安。但是卡繆認為,我們要提防的正是這種爽快。因此,反對死刑則是為了保護身為公民的「我們自己」,為了不讓我們墮落成像「他們」一樣的人。他先論證,死刑並沒有遏止犯罪的效益。既然如此,如果這種作法並不合乎理性與效益,那麼我們殺人就只是出於仇恨與報復而已,這樣的「我們」就變成了像「他們」一樣,被激烈的衝動壓倒理智、破壞原則的人。

  也有些時候,我們支持死刑的理由並不是那麼情感式,而是更偏向理念式:我們會說,實施死刑,是為了維持治安才不得不為的無奈之舉,而且我們執行死刑的方式專業而人道。所以,他花費那麼多篇幅去表達死刑過程的血腥、粗鄙與殘忍,並不是為了顯示死刑犯很可憐,而是要讀者正視「我們做了什麼事」。時至今日,執行死刑的手段或許已經有所改變,但是「國家殺人」的本質是不變的:對於身為公民的「我們」來說,正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我們的法令是由我們選出的民代制訂的,所以國家的行動是我們授意、授權進行的。國家的行動就是我們的行動。我們在殺人。

  於是我們就得自問:我們這樣殺人是「對」的嗎?我們會說,為了什麼目的,所以可以殺掉這些人。但是卡繆從根本上就拒斥這種邏輯。基於他參與共產運動、以及對德抗戰的經驗,卡繆認為:納粹與共黨政權的暴行,來自與他們有意識的「把人當成工具」:為了達成某種理想,所以必須消滅低等人種或者階級敵人。於是卡繆堅持,無論目的為何,都不應該把殺人當成手段;更不應該讓大家普遍認為「為了什麼理由所以殺人也沒關係」。一般民眾有了這樣的觀念,可能會對彼此更兇殘、犯下更多的殺人案;而這樣的人民所支持的國家握有「殺人有理」的權力,導致的就不只是小規模的殺人越貨,而是大規模的恐怖,是極權主義的政治迫害與屠殺。

  最後,卡繆談到了死刑合理性的神學預設。至於生長於東亞的「我們」,就算沒有基督宗教的文化背景,也可以試著從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背後的儒釋道背景,來回答類似的問題:「我們真的還相信天道酬勤、死後有靈、因果報應嗎?如果不是,我們如何解釋錯判、縱放、或是罪與罰不成比例的問題?」當然,我們可能也要確認一下,「我們的傳統」是不是真的就像我們認為的那樣:在你稍後會看到的,張寧的文章裡,就整理了許多中華文明如何構想、實踐的資料。大家常常會驚訝地發現,原來歷史上的開封府並沒有死刑的終審權...

  這些就是他主要的論點了。沒那麼難懂,對吧。

  4) 這本書

  張娟芬選擇「殺戮的艱難」作為她的書名。就像她想表達的,決心、下手殺掉像自己一樣活生生的人,是件艱難的事。但我想,忍住不殺也是很艱難的:不然死刑存廢這個議題就不會這麼爭議、這麼麻煩了。若要支持死刑,並接受過去有人、未來也必然有人死刑而冤死的事實,也要認可國家有權處置人命的理念,就必須與自己的某些信念、也就是某部分的自己作戰。但是克制住對於受害家屬的同理心,拒絕那些受到傷害、失去所愛的人,因為心痛、絕望而亟欲實施的報復,也是與自己的作戰。我們在心理上所感到的同樣是種殘忍、是種痛苦。不管選擇哪邊,都很掙扎,都會失去什麼東西。所以我們才那麼需要做選擇的理由,即使這些理由永遠都不夠多。

  卡繆在這裡說了很多理由,但那是卡繆的意見,卡繆的立場。我幫你聽到他想說的話,但那是他的話。我自己的立場呢?我不是他,我有我的生命經驗、我的語言、我的思考。沒有誰的意見會完全與誰一樣。他的某些觀點啟發了我的思考,但我也會懷疑他的某些說法。他的某些論點一開始沒能獲得我的認同,卻在預料外的地方應驗(例如,關於酒精的描述,就由Makiyo為我們親身示範了...)。也有些我關切的東西,卡繆沒有談到,而我們也沒機會追問他的意見了。

  所以,我仍然覺得我無法用自己的名義,向你保證「相信我,這樣就對了不會錯」。我說不出口。我還在找自己的答案,即使我讀過了這篇卡繆的文章,我仍不確定他的意見是不是我的答案。當然,我的答案也不會是你的答案。不過,如果你也還沒有答案的話,我們至少可以繼續思考、繼續懷疑,直到找出答案為止,雖然我不太確定要找多久。我想,能做到這樣也不錯了吧。

  最後,這篇文章的中譯不管出了什麼錯,一定都是我的錯。希望你能原諒我。

石武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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