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來,台灣學術圈中最具活力的新興領域非「科技與社會研究」(Scie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簡稱STS)莫屬。STS的跨領域精神充分體現在它組成的多元,涵蓋了諸如:科學史、科學哲學、性別研究、醫學與護理、社會學、人類學等各大範疇。這些年來,社群成員經由引介西方各種研究取徑,繼而發展出扎根本土的在地研究,持續展現了這個學門旺盛的企圖心與理想。本書主編從台灣出發,邀集華文世界學者分享研究成果,實為台灣STS出版的重要里程碑。
愛丁堡大學的科技與創新研究社群(The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ISSTI)每年夏天都會舉辦「自強活動」(retreat)。找個好日子,選個山明水秀的地方,集思廣益共同思考下一年的方向。不同於一般的郊遊踏青,「自立自強」真的是愛丁堡自強活動的主題。在為期兩天的自強活動裡,會議當然是重頭戲。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每位成員除了輪番上台報告過去一年的研究成果之外,主辦單位每年也都會邀請一位貴賓,和與會者一同擘畫未來。
雖然編者不想捲入爭議之中,但爭議裡頭隱含的爭議似乎是無可避免的。王小紅的文章,即是處理發生在《科學的社會研究》(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這本期刊中的論戰。這篇文章很有自反性的味道,因為它把科學知識社會學的方法,拿來分析發生在科學知識社會學裡頭的爭議。爭論的起因是計算論者把人工智能模擬科學發現系統BACON ,拿來作為拒斥強綱領的實例。這個對強綱領的挑戰,引起了各方激辯,此處討論的重點是:科學發現是否完全是由社會因素決定的?爭論的兩個極端一為心智主義的科學發現觀;另一為社會學主義的科學發現觀。簡言之,強綱領的挑戰者,反對布洛爾等人把認知因素混同為社會因素的作法。他們認為這種混同排拒了心理學在此等議題上的地位。基此,挑戰者把BACON等機器發現程序用來作為捍衛心理學在科學發現研究上主導權的媒介。作者援引了伍爾加(Steve Woolgar)的看法,認為整個爭論的核心其實是:一場對社會學的限度的挑戰。換言之,問題的核心是我們要把「社會(的)」這個概念擴張到多大?對此,作者闡析了區分社會內部情境(認知因素)與外部情境的合理性,並指出了強綱領主張者之間的微妙差異。與前面幾篇論文類似,本文直搗核心,追問了社會學與社會的限度何在,也討論了這個模擬科學發現的爭議如何對強綱領形成挑戰。總之,以上三篇論文適合放在一起閱讀。
正義跟科學有什麼關係?黃之棟的個案研究提出一個有趣的視角,清楚且鮮明地展現了兩者間的合縱與連橫。他的研究也替不斷進展中的科技與社會研究開拓了新的領域。此處編者不打算深入探討正義與科學是如何交錯的問題,我們想把討論從正義拉到一些對社會建構論的批評上頭來。論者對社會建構論最常見的批判是:作為一個研究的方法,社會建構論迴避了對「真」(truth)與「假」(false)的討論,轉而把焦點放到了真假主張「建構」的過程上(Burningham and Cooper 2001)。然而,面對一篇討論環境「正義」的文章,我們似乎必須反省,當研究者說自己的研究興趣是在過程,而非真假的區辨時,他/她是不是已經背離了討論的核心?一個與此牽連的問題是,在面對「正義」的問題時,研究者到底應該站在哪裡?這是個與研究倫理有關的議題。以黃文來看,作者對待這三波浪潮時明顯的採取了「等距」的立場,但等距本身有沒有可能就是不對等的?具體來說,一般的研究之所以比較常提到黃文中所說的第一波研究浪潮,根本的原因是:有比較多人支持第一波的看法。當我們用了幾乎同樣的篇幅來闡述第二波與第三波的少數說時,這樣的處理在實際社會問題上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值得吾人深思。當然,在一般的歷史研究中,社會建構論不對真假進行判斷的態度,可能只是純學術的思辯而已。由於環境正義這個主題與當下正在發生的環境運動息息相關,社會建構論的不區辨本身,就是一種區辨。因為這種立場,弱化了共識並暗助了少數說。當然,這類爭辯也是很有限論的。
下面兩篇文章基本上處理的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與衝突。李正風與沈小白合寫的文章分析了中國20世紀以來多次的中醫存廢爭議,以及當中科學觀演變的問題。大體來看,對待中醫的態度經歷了三次轉折。首先,20世紀20年代前後,由於中國多次遭逢列強進逼,因此作為傳統文化載體的中醫首當其衝成為批判的標的。在西化語境底下,反中醫成了反傳統的表徵。到了20世紀50年代,中國化了的馬克思主義為中醫的存續提供了依據,中醫更被寫入中國《憲法》中,取得了科學與法律地位。到了這個世紀,反對中醫的聲浪依然存在,只不過反對的理由從反傳統轉向了反偽科學上。中醫到底是科學還是偽科學,成了各方角力的戰場。由於中國的《科普法》中,明訂了抵制和反對「偽科學」的條款,反偽鬥爭取代了原先的反傳統鬥爭,成為爭議的焦點。整個中醫爭論有趣的地方,除了表面的中醫與西醫的問題之外,誠如作者所言,表象背後的真正爭點其實是中醫與科學的關係。不同歷史時期與社會背景下的中醫爭議,其實反映了那個時代人們對科學的看法與態度。當然,由歷史的角度來看,這些看法與態度又可以串連成科學形象和科學概念的變遷史。本文另一個有趣的地方,在於科學與法律的關係。在中醫取得了憲法層次的地位之後,它的科學地位也因而確立。在下位法層次爭執它是不是偽科學本身,就已經揭示了作者所言的由科學性到科學化的轉向,這些問題都是相當有限論的。當然,西方學界一系列關於「垃圾科學」(junk science)(Edmond and Mercer 1998)、劃界工作(boundary-work)(Gieryn 1983),乃至最近的數據品質條款(Data Quality Act)(US OMB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01)等,也都值得未來進一步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