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中人的名字只合用水來書寫。
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 ——John Keats
英國浪漫時期的文學,主要貢獻在詩,以拜倫、雪萊、濟慈為其代表。濟慈天生夙慧,在感性之美與知性之真之間反覆探索,有意在想像之自由與現實之困境間求得平衡,所以他的作品不但滿足了我們的美感,抑且激發了我們的哲思。而濟慈更是詩人美學家,他探討形與實(image vs. reality)、美與真(beauty vs. truth)、藝術與科學(art vs. science)、憂與喜(melancholy vs. joy)之間相剋相生的關係。前可直追柯利基,後則堪比史蒂芬斯﹙Wallace Stevens﹚。
在英國文學史上,浪漫時期緊接新古典主義時期而來,三十多年後卻被維多利亞時期所取代。英國浪漫時期的文學,主要貢獻在詩,而其主要詩人之出現,可分兩代。第一代的先驅是華茲華斯和柯立基;遠在蘇格蘭的彭斯和近在倫敦市隱的布雷克,對當時的影響比較邊緣。第二代的後秀,依其出生為拜倫(1788-1824)、雪萊(1792-1822)、濟慈(1795-1821),比起前一代平均要小二十多歲。巧合的是:這三人都夭亡,但晚生的卻早歿,正如濟慈自己弔柴德敦(Thomas Chatterton, 1752-1770)之句:「夜色忽至,緊追你的朝霞。」(Oh! how nigh was night to thy fair mo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