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十來歲的兒子溜進我看書的房間,彎下了頭想一探我讀的書名究竟。那是艾德勒(Mortimer Adler)和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合著廣受好評的經典《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阿娘喂!」,他叫道,「那是我去年學校的指定閱讀。我可能從中學到了些讀書的皮毛;問題是,從此之後,我連個拿本書來讀的勁頭都沒了。」
一九四0年,艾德勒(Motimer Adler)出了第一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後來曾表示對該書能一下子流傳開來,並且歷久不衰感到詫異。整本書立論叫賣的是,不用花大錢讀大學也能輕鬆欲如的讀懂艱深難懂的書本文章。所需無它,一本教您各種閱讀技巧的指南入門書足矣。從此入門出發,按部就班,自闢蹊徑。在那個只有少數人讀到大學,並且更少人是攻讀文科文憑的年代,事實證明,艾德勒的書的確滿足了當時深信刻苦自勵終有所成的渴望。
三十年後,艾德勒找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一起幫忙修訂再版《如何閱讀一本書》一書,然而這時候,美國社會的型態已變動不小。此外,一九四0年代後還有別的事發生並且產生影響,那就是:電視。美國人從此心有旁鶩(distracted),更不受教(instructed);一如朋友交遊,「攤」一多,閱讀開始疏遠,起初見面尷尬,最後乾脆不聞不問,形同陌路。因此,艾氏認為閱讀指南書迫切一如從前。
艾德勒當時這種看法主張或許是對的。然而艾氏如果能預見美國往後三十年的發展歷史,那他又會怎麼說呢?要是他知道我們今天周遭難以勝數的「旁鶩」(distractions),他大概也只能徒呼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已斷,沒救了。相較現在,一九七二年時,美國只有少數人看得到四台以上的電視節目;而且當時絕無僅有的電腦,形體如象,運算如龜就算了,還神龍見首不見尾、寶似的鎖在大學以及少數大型企業的地下室裡。
其實我們對閱讀滿腔熱情、但自信缺缺
儘管現在有許多像聖經裡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一樣,唱著結局悲慘的哀歌悲論,然而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絕未斷絕。從成百上千的 Borders 以及 Barnes & Noble 的大型連鎖書店林立(雖然這兩大連鎖書店近來經營有些虧損)、亞馬遜(Amazon.com) 書店的成功、Oprah’s Book Club以及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 的報告都顯示,美國愛好閱讀者,沒有幾千,也有幾百萬。NEA 最近關於美國人閱讀習慣的調查報告顯示,閱讀文學類小說以及其他長篇著作的人口數,呈現了出人意表的上揚走勢。
我會和讀者見面、談天說地,也收到讀者的來信。我常常收到以前寫的書的讀者的電子郵件及一般信件,這些來信的讀者涵蓋甚廣,不同的教育程度與經歷所在都有。幾個禮拜前,我收到三封關於我寫的路易斯( C.S. Lewis) 傳記讀者的來信。第一封是一位加拿大的大學生的來信,這信是 PO 在她自己部落格的長文。第二封是一個佛羅里達州的高中生寫的,是一頁打字的「心得」(review)(她說整本書都喜歡,只是對若干段落有些不解)。第三封是一位五十年前曾和 C.S. Lewis 通過信的紐約老婦人親筆手寫的,她是要對書的內容說明一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只是與讀者對話小部分例子,只是,我愈來往愈是發現,讀者雖然對閱讀滿腔熱情,卻自信缺缺。他們常懷疑自己有沒讀到家,也就是讀得夠不夠專,夠不夠深入,審問、慎思、明辯的功力夠嗎?
讀書當然可以像健身一樣,強化我們的智力,我對這點接下來會有所著墨,但我更想談點別的。先忘了書「如何」讀,而要問「為什麼」讀?首要的理由,從順序上是以下第一個故事是當然是首,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讀書可以趣味盎然。因為,閱讀是人類賞心樂事。只是閱讀世界裡「師字輩」的阿特拉斯們 (Charles Atlases of reading)(只顧著教健身長肉),鮮少人記得還有趣味這回事。
讀爽的絕活,囧讀者、憎讀者、鄉民來吧
要說艾德勒、范多倫和費迪費等人是學究老古板並不難。不過就如我先前所言,美國的閱讀大眾裡,有一大票人都還不了解可以只為樂趣而讀書的道理,而非得潑個「認本份」(duty)潑冷水。在這種想法裡,未經專家審訂認可的所謂好書,都先打個問號;拿來讀,而且是「讀爽的」 (read for “entertainment”),純粹只為好玩有趣,根本是遊走道德邊緣,不可原諒。佛斯特(Thomas C. Foste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文學》(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小說》(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的作品更敲鑼打鼓,加深了類似的焦慮。這些書意味,閱讀還是要訓練有素、專業、信譽卓著的專家才做得好;沒有明說的是,這種絕活(expertise)一般民間老百姓讀者傳得來的,了不起也就是部分的一招半式而已。
不管這種「專家論」,艾德勒、范多倫指導式的「步驟論」或是費迪曼「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 。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如何閱讀一本書》所散發出的「責任」(Responsibility)、「義務」(Obligation)、「美德」(Virtue)的道德「味」(aroma),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natives or long habitues)。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