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建築作品介紹:
I).山下保博
1.A – RING
2.YACHIYO
3.REFLECTION OF MINERAL
4.MAGRITTES
5.CRYSTAL BRICK
II).田井幹夫
1.甲府之家(Radiate)
2.四谷四丁目集合住宅(KEELS)
3.和賀材木座之家(House in Waga-Zaimokuza)
4.大和町之家(House in Nakano-Yamato-Cho)
5. Sunshine In Wood
6.素材.現象.細部
回過頭來看「建築」的定義與歷史,從希臘文建築師是由領導者+建造者,二者合為一個建築師的字。(The word ”architect” (Latin: architectus) derives from the Greek arkhitekton (arkhi (chief) + tekton (builder))”)一般而言,廣義上建築師是將用戶的需要翻譯成物質化與建造方案的一個人。建築師必須整體地瞭解設計如何進入執行操作的控制,利用建築的專業工具。建築師的討論從維楚維斯(Vitruvius)在BC33年寫論文(De architectura libri decem),建築師的討論所書寫建築十書,其中第三書是他認為建築必需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堅固、實用、美觀(firmness, commodity, and delight)。
Technology意涵專指「實用技藝」(practical arts)主要是在十九世紀中葉;這個時期也是一種Technologist (工藝、技術專家)的時期。因此Technology從技藝或工藝轉變到技術就不只是單純的工程技術,還是包含「藝」的境界。這就回應到馬丁.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在《藝術作品的本源》(The Origin of the Work of Art)中海德格對「藝術」的界定討論在於being and truth。藝術不只是文化元素的表現,也是透過存在物質的真實呈現出對於真理的揭露。因此所謂的美乃是無蔽真理的一種方式。海德格以為真作為美而顯現。時代作品中不乏構築技術與建築設計謀合的作品,以Ludwig Mies van der Rohe(1886–1969)以不脫離工程技術的範圍,或工程技術為中心,藝術為目的操作的動作,如Farnsworth House(1946–1951)的個案即為構造與建築的經典。Mies對建築技術與藝術的表達是近乎希臘文tekhne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