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我們該教英文文法的,理由很簡單,我們大多數人沒有說英文的環境,因此孩子們是不會自動說好英文的。舉例來說,很多孩子在用過去式的時候喜歡用 verb to be 的過去式,我日前看到一個孩子寫出了 “I was saw a bird”。我指出他的錯誤以後,他承認這是他很早以前所寫的,現在他已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了。
但是他忽然問我:「那什麼時候我們會用 was 呢?」我告訴他一個例子,“He was a teacher before.” 他才恍然大悟。我們必須承認我們中國人所犯的英文文法錯誤,都是英語母語人士不會犯的。我敢說,教育程度再差的美國孩子,也不會說出 “I was not go to school yesterday.” 所以適合我們的文法書必須要針對中國人的需求來寫。
李家同教授的散文有的是真人真事,有的純屬虛構,不論真實或虛構,篇篇真誠感人。這些短文經一位中文程度與我們不相上下的美國人 Nick Hawkins 翻譯成英文,再配上周正一先生與譯者所撰寫的詳細解析。讀者可先讀一小段中文部分,心中揣摩英文該怎麼說,再比對 Nick Hawkins 先生的英文翻譯。有心讀這套書的讀者請千萬不要跳過譯者及解析老師書前的導讀。
以我自己這幾年在大學教授大一英文、英文作文與英文新聞閱讀的經驗,發覺當今由美語班訓練而長大的學生,聽力是有些微進步,也能不怕生地開口說幾句美語,但文法觀念卻一落千丈,英文程度稍差的連《專門為中國人寫的英文課本》初級本的基本概念都不清楚,令人吃驚的是英文中上程度的學生也不知詞類變化為何物,交來的英文作業觸目皆是 “I am health.”、“It is convenience.”、“My interesting is playing computer games.” 之類的錯誤句子。最難忘的例子是某位學生寫的下面這個句子:The food is deliciously.當問及何以用副詞 deliciously 形容名詞 food,該生的回答居然是:「形容詞放在句尾時,不是都該加 ly 嗎?」同樣的情形還發生在一位寫了 “My happy is...” 的學生身上,當問到何以所有格代名詞 My 後面只接形容詞,該生反問:「不用形容詞要用什麼詞呢?」我搖首嘆息之餘,決定要利用高級本把各種詞類用最簡單的文字,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