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混蛋是你的同事、上司,或者很難帶的部屬,透過「混蛋檢驗標準」、「總混蛋成本」TCA 值(Total Cost of Assholes)、正牌混蛋「自我檢驗表」、及解析混蛋慣常採用的十二大奧步,本書將能提供切實可行的計劃,幫助你驅逐與改造討厭的人,或者當驅逐與改造不可行時,幫助你降低這些小人對你以及職場所造成的傷害。
我原本沒打算寫《拒絕混蛋守則》的。事情的緣起是在二○○三年,當時,《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的資深編輯茱莉亞?寇比(Julia Kirby),就《哈佛商業評論》的「突破性觀念」年度排行專欄,徵詢我的意見,我提出了一個半開玩笑的建議。我告訴茱莉亞,在我所知的經營哲學裡頭,最好的一套就是「拒絕混蛋守則」;但是《哈佛商業評論》太體面、太卓越,而且坦白講太正經八百,絕無可能在紙頁上印出這種無傷大雅的粗話。我表示淨化過或粉飾過的版本,如「拒絕渾球守則」或「拒絕惡霸守則」,語氣就是缺乏同樣的真誠或情緒訴求,唯有讓「拒絕混蛋守則」這幾個字原汁原味地確實付梓,我才有興趣動筆。
我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的短文,也激發媒體針對這項原則的採訪報導,包括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財星小企業》(Fortune Small Business)雜誌,以及我最鍾愛的——《美國律師》(American Lawyer)雜誌總編艾瑞克?普萊斯(Aric Press)撰寫的專欄,促請各大律師事務所實行「混蛋稽核」。普萊斯對事務所領導人提出忠告:「我建議你們反省這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忍受這樣的行為?』如果答案是兩千五百個價值寶貴的工作小時,你起碼可以不花一毛錢顧問費,自行釐清事情的輕重緩急。」
當然,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絕非與眾不同,惡人到處都有,差不多每個行業、每個國家都不例外。好比說,arse(屁蛋)、arsehole(屁眼),還有婉轉些的a nasty piece of work(討厭鬼)等字眼,在英國是隨處可聞的國罵,都可放進混蛋的同義辭字庫。網路社群常用的asshat是稍微文雅的版本,assclown則是因世界摔角聯盟明星克里斯?耶利哥(Chris Jericho)的使用,以及電視影集《辦公室瘋雲》(The Office)而風行起來;這個風靡英國(以及如今美國)的影集,內容描述一個白癡又專制的公司老闆。不論這些卑鄙小人被冠上什麼名號,許多人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所察。更糟的是,很多人還洋洋自得。有些渾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困擾、難為情,但似乎無法壓抑或克制他們的惡行。不過,不論哪一種混蛋都一樣,他們全都觸怒、打擊、傷害他們的同儕、上司、下屬,甚至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