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1991年至1998年間擔任瑞士巴塞爾大學(Universit?t Basel)哲學系學術助理,現任《新蘇黎士報》人文科學專欄特約主編,主要著作有《人類律則:康德的自律考古學》(Anthroponomie.Kants Arch?ologie der Autonomie);(編)《論始與末:當代哲學思考中的形而上學立場》(Vom Ersten und Letzten. Positionen der Metaphysik in der Gegenwartsphilosophie)。
尤沃金.舒爾特(Herausgegeben von Joachim Schulte)
比勒費爾德大學(Universit?t Bielefeld)哲學系兼任講師。在廿世紀的哲學方面,他撰寫、編纂並翻譯了許多書籍。主要著作有《維根斯坦:一個導論》(Wittgenstein.Eine Einf?hrung);(編)《解釋的真理:戴文森哲學之評論集》(Die Wahrheit der Interpretation:Beitr?ge zur Philosophic Donald Davidsons);(編)《合唱與法則:在脈絡、體驗與表述中的維根斯坦:維根斯坦的心理哲學》(Chor und Gesetz Wittgenstein im Kontext, Erlebnis und Ausdruck:Wittgenstein Philosophie der Psychologie)
當然,在漫長的人類知識史中,哲學今天已成為一門「專業」,並且「哲學家」成了這行從業者的名號。雖然十九世紀時孔德(Auguste Comte)在其《實證哲學教程》(Cours de la philosophie positive)中宣告一種「進化」史觀,認為思辨的哲學就像它從宗教神學的權威接手而來一樣,勢必也要在現代讓位給各科的「科學」──也就他所稱的「實證哲學」。由於孔德的影響,以及十九世紀以來科學進步所帶動的唯物主義思潮,因而興起了一個所謂的「哲學消滅論」的論述。而其中最積極的主張者有十九世紀的馬克思以及二十世紀上半葉的邏輯實證論者。他們分別以不同的科學主義態度強硬要求將哲學可理解的觀解和思辨移交給獨斷、化約之被形式化的經驗檢證模式,並認為只要建立起科學的社會發展模型或統一的科學邏輯語言,哲學也就會煙消雲散,退出人類的知識舞台。
承繼這種論辯傳統,我們於此推介的這本《什麼是哲學的問題》(Was ist ein ‘philosophisches’ Problem?)文集,它正是要把人所認許為解答「是什麼」的哲學「洞見」,拉轉回到問題本身成立的批判上。的確,從哲學史我們認識到,哲學的答案不是一種逞直接洞見的回答,而是要把更深一層次的問題揭發出來的努力。它似乎就像海德格藉說文解字的特技將希臘文的Aletheia拆解回A- letheia(去蔽)以定義真理一般,不能將自己擺定在某一個洞見中。因此這種哲學對自己所質問之問題又再提出質問的做法,其實正是哲學作為一種後設批判的學問的進一步發揮,而哲學也就因此不會被單純地規定為一種隨時會流轉成為意識型態的觀念學學說,而是人在智慧能理解的基礎上追求真理的揭露。
一. 本書的作者們及其論述
Joachim Schulte與Uwe Justus Wenzel兩人合編出版這本《什麼是一個「哲學的」問題?》(Was ist ein ‘philosophisches’ Problem?)(註3),為我們在一大堆題名《什麼是哲學?》的哲學導論中,提供了另一種契入的門徑。
在本書中,兩位編者在〈前言〉、〈後語〉針對編輯的問題意識做了一些交代外,內文主要是兼容並蓄地從歐陸及英美的哲學思考傳統中,邀請了十五位現今仍相當活躍且有所樹立的哲學家,共同為尋思究竟什麼是「哲學的」問題來提出他們的說法。由於這些思考都是深深地根植於一種可以稱為「後設哲學」(Metaphilosophy)的提問方式,因此作為「哲學思考」的智慧「愛習」(Philo-sophieren als Philosophieren),自然也要自己對自己的「批判」──也就是對於哲學自身之合法性及有效性──做出具有說服力的論述。
首先特別令人覺得要注意的是,本書收錄有五篇來自英語世界的文章,它們分別是達米特(Michael Dummett)〈不具定義高權的概念分析〉、哈克(Peter M. S. Hacker)〈想要理解〉、海金(Ian Hacking)〈論概念的記憶〉、努斯鮑姆(Martha Nussbaum)〈致力於理性文化〉以及羅逖(Richard Rorty)〈從事世界闡發〉。這五人中,除了努斯鮑姆特別以研究希臘倫理學著名之外,其他每個人都是諳熟當代語言分析及所謂的心靈哲學 (philosophy of mind)的學者。不過有趣的是,這些精熟語言分析的哲學家,他們也有人是以研究德語世界的弗列格(G. Frege)、維根什坦(L. Wittgenstein)哲學作為其探索的出發點,甚至如羅逖在揭發「語言轉向」(linguistic turn)的時代哲學興趣後,便轉而去架接美國實用主義和自海德格(Heidegger)以來德法哲學文化的溝通橋樑,更是為人所注目。而正就是基於這種哲學思維之差異的切磋──特別是在一種尋求理解對方的努力下,哲學的問題就不再只是自己所洞見到的那一樣式,而是也要取資於其他一方的自我克勝
註 2 在中文被譯為「意識型態」的ideology,本是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Antoine Destutt de Tracy所造的新辭,意指「觀念的學問」(science des id?es),並希望用此辭來界定哲學工作的內容。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他多卷本的《觀念學要素》(El?ments d’Id?ologie, Paris 1801 ff)即是他想以觀念學說作為哲學工作的核心項目,是一種積極的學問態度。但因為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 鄙夷不屑地把坐言觀念學說的人稱做Id?ologues之後,這辭也就橫帶上了它的負面意義。這裡我們權且藉表示選擇區分的斜槓把它這兩層意義同時寫在一起,表示我們在哲學的思考中仍一直得要出入於這兩者間,而不是可以乾淨利落地一刀兩斷切之。英文著作中對此闡述較詳細的可參閱:Brian William Head,Ideology and Social Science. Destutt de Tracy and French Liberalism,Dordrecht / Boston / Lancaster: Nartinus Nijhoff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