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這樣的散文化書寫更延伸到小說領域來。翻閱二○○六年各大報的文學獎小說類,普遍的特色是沒有劇情、沒有對話、只有主要角色的喃喃自語。這樣的小說創作傾向前幾年即開始浮現,在去年各報紙文學獎的參賽和得獎作品中更為顯著。我想這與最近十幾年來副刊推動小說「輕質化」當然有關。文學獎設定小說發表字數在五千字左右,除非作者功力非凡,否則要在這短短篇幅裡營造對話、劇情鋪陳、和寬廣的視野,談何容易?「散文化」的小說書寫因而是最容易取巧討好的文學獎投稿方式。「散文化」、「私密化」堪稱步入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文壇的一大特色。在功力淺的作家手中,「私密化」往往不知不覺中滑向「瑣碎化」,加上對於女性主義所提倡的「瑣碎政治」的一知半解,這樣的「私密化」、「瑣碎化」很快就被視為「政治正確」的當代創作方式而大行其道。但是,所謂的「瑣碎政治」書寫仍有高下之分,寫得好的「瑣碎政治」作品其實仍開展出繁複的思考面向,最膾炙人口的例子是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燈塔行》(To the Lighthouse)和後來改編成電影《時時刻刻》的《達樂威夫人》(Mrs. Dalloway),這兩部小說寫的是女人一天中瑣碎家務事的照料,卻在這瑣碎之中帶出「時間」、「死亡」、「人生」這些哲學議題的深刻思考。相對於吳爾芙這樣的瑣碎政治書寫,寫得差一等的「瑣碎書寫」就只有「瑣碎」而已:「我」的小貓小狗、「我」的感情、「我」的旅遊見聞、「我」「我」「我」「我」「我」……,除了「我」還是「我」,私密的我。濃膩得化不開的「我」的渲染創作,卻談不上什麼文本「稠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