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name}
{itemname}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拒絕家庭意外!居家安全設計健檢100+:瓦斯•水電•防墜•防盜,讓家人遠離危險的保平安設計
定價93.00元
8
折優惠:
HK$74.4
●二樓推薦
●文學小說
●商業理財
●藝術設計
●人文史地
●社會科學
●自然科普
●心理勵志
●醫療保健
●飲 食
●生活風格
●旅 遊
●宗教命理
●親子教養
●少年讀物
●輕 小 說
●漫 畫
●語言學習
●考試用書
●電腦資訊
●專業書籍
在給付行為之當事人間基於給付而生財產損益變動之不當性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7160881
王千維
新學林
2007年9月01日
120.00 元
HK$ 108
詳
細
資
料
* 叢書系列:專論系列
* 規格:軟皮精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專論系列
分
類
社會科學
>
法律
>
民法
同
類
書
推
薦
圖解民法總則入門
律師也有良心,怎麼了嗎?:卡債不用全還、車禍對方錯了還是可以告你、獲得遺產竟被告侵占……36個需要律師的煩心事,讓暗黑律師法老王為你解惑!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十三版)
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民事法規(含勞動社會法)
民事訴訟法(四版)
內
容
簡
介
本書特色:
不當得利法上之「不當」,乃係指財產損益變動欠缺法律上原因而言,亦即財產損益變動若有法律上原因者,即無「不當性」之可言。在此,非統一說將財產損益變動區分為基於給付以及基於給付以外之事由而生之財產損益變動等二種態樣。至於「給付之法律上原因」,原則上乃係指給付立基於一有效的債之關係之上,亦即給付有其所資依循之債之關係者,給付即有法律上原因;相反地,若給付失其所資依循之債之關係者,則成為無法律上原因。
再者,參酌民法第三百十一條第一項本文之規定,給付者並非受制於某一債之關係,而係得自由選擇其給付究欲與哪一債之關係發生關聯,從而,給付所欲依循之債之關係及其緣由共同構成給付目的之內容。依此定義,給付目的即在一定之緣由下,而決定給付究欲與哪一債之關係發生關聯。並且,若給付者所欲達成之目的未能實現,即得影響基於給付所生財產損益變動之正當性。因此,本文即在不同的緣由下,隨著此等緣由的實現與否,探討給付法律上原因之存否。
作者簡介
王千維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曾任: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書
評
其 他 著 作
1.
民法研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