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開宗明義澄清一件事:開放空間科技(Open Space Technology, OST)並非哈里森歐文及其公司 (H.H. Owen and Company) 的智慧財產。這不是在發揚利他主義,也不是像有些人想的「瘋子才這麼做」。其實,這只是單純地認同一個事實而已。雖然一提到開放空間科技的設計及發展,就聯想到我的名字,但是它的誕生,卻是由數以千計、來自四大洲的人們,經過十二年的合作成果。有些是參加會議的成員,有些是會議的引導者,他們都有貢獻。此外,有些基本理念來自西非的小部落、美國原住民的習俗,還有東方的智慧。這個名單可以不斷延伸,但重點在於開放空間科技是一項全球性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