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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我姑媽
沒有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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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3258230
薛絢
遠流
2006年8月01日
83.00 元
HK$ 70.55
詳
細
資
料
* 叢書系列:詹宏志嚴選【謀殺專門店】平裝本
* 規格:平裝 / 256頁 / 正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詹宏志嚴選【謀殺專門店】平裝本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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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分類 ]
同
類
書
推
薦
內
容
簡
介
愛德華.鮑威爾和專橫的姑媽住在家鄉的祖宅。他嫌惡那裡的鄉里鄉氣,覺得連個名字也不好唸的地方不值得他掛齒。他的生活過得極不如意,認為萬惡之源便是他的姑媽美翠,而除掉她便可一勞永逸,永享美滿幸福。
於是他靈機一動,只要姑媽健在,我的遺產就歸她監管,人生就是黑白的。但姑媽若是死了,我的錢就隨便我花,人生就變成繽紛彩色
如果姑媽暴斃了該有多好,呵呵呵……
所以他開始動了取姑媽老命的腦筋。
第一次,他弄壞姑媽一輛老車的煞車,不料天佑惡人,姑媽死裡逃生。
青年毫不氣餒,再接再勵,手段愈趨精緻,決心更形堅強,最後甚至連老天也不再旁觀,而終於出現了他自己完全意料不到的成果……
這是一本謬趣橫生的反敘式偵探小說,全書給你冷血當有趣、令人噴飯的黑色幽默!
小說裡那位滿臉痘痘、心理不平衡、尖酸卻又懦弱、人窮只好志短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愛德華,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可憐蟲,他為了遺產與零用錢問題,不得不與他富裕卻專制霸道兼有虐待狂傾向的姑姑委屈周旋。他單身未婚、與姑媽同住、注意細節、成天待在純男性的俱樂部,似乎不太願意與異性接觸、並且不斷絮絮叼叼自言自語的個性,被解讀出是隱性的同性戀性格,應該被當作是重要的同性戀作品,而且極可能是推理小說(或者其他類型小說)中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故事。
為什麼這部小說一出版就成了暢銷書?而且從此連續七十年再版至今,擁護的讀者仍然源源不絕。或許就是主人翁這些翻來覆去的心思,擊中了無數人心底層的祕密與願望。每個人其實都有憎恨幾個親近的人,可能是丈夫或妻子,可能是父母或兄姐,就是這些人使你人生不自由,慾望不自由,你也曾在最沮喪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消失,你也願意花一點力氣使他們消失,如果世上有完美無缺不會被發現的謀殺,你也可以放棄日常的善良溫讓,人不知鬼不覺地遂行己願,你也有成為謀殺者的慾望和潛力。
為什麼這個愛德華滿肚子壞主意,在姑姑背後又滿口的尖酸話語,讀者卻覺得他不討厭,甚至不自覺地同情起他來?讀者同情的其實不是他,而是自己;那些壞主意和毒舌話,其實也都是眾人的「本音」或真心話。《謀殺我姑媽》創造了一位絮絮叼叼卻令人難忘的角色,又以準確的心理描寫,一舉打中了人性底層的弱點,再加上在此不便透露的精采轉折結局,共同造就了推理小說史上一部獨樹一幟、難以倣效又趣味無窮的經典作品。
作者簡介
李察.赫爾(Richard Hull, 1896-1973)
英國作家,原名Richard Henry Sampson,一生本業為會計師。
一九三零年代投入犯罪小說寫作行列,處女作即為《謀殺我姑媽》,此篇小說甫一推出,書評界立刻高呼歡迎新作家來到,稱讚赫爾有「刻薄的聰慧」。
他的作品受到Francis Isles 的影響,運用「反向」描寫方式,故事主人翁常是令人討厭的各式類型,故事的架構則有不同的錯綜複雜,非常具有實驗性。相較於與他同年代某些情節太過離奇的犯罪小說,他的小說內容顯得平實可信,人物描寫生動真實,尖刻的黑色幽默尤其令人絕倒。
赫爾一生共寫了十五本小說,這些作品已使他列名為三零年代最具創意及才華的小說家行列。
序
謀殺我姑媽 詹宏志/撰
.推理的歷史基因
早在艾德蒙.克里斯賓(Edmund Crispin, 1921-1978)寫出《玩具店不見了》(The Moving Toyshop, 1946)之前的十二年,李察.霍爾(Richard Hull, 1896-1973)就已經有了同等幽默有趣的《謀殺我姑媽》(The Murder of My Aunt, 1934);而它的多重轉折結局,又彷彿傳承了比它早二十一年、愛德蒙.班特萊(E. C. Bentley, 1875-1956)所寫的《褚蘭特最後一案》(Trent’s Last Case, 1913)。
這並不是說《謀殺我姑媽》沒有自己原創獨特之處(譬如說《謀殺我姑媽》一作的黑色幽默與《玩具店不見了》的蛋頭輕喜劇,兩者的趣味其實並不相同),而我更想要說的是,推理小說源遠流長,歷史上處處有類型演化與基因流動的痕跡,不要小看前人後人之間創作的相互啟蒙關係,大部分的傑作都不是憑空從石頭迸出來的。有的讀者朋友會說:「我只管小說好看不好看,其他外緣研究有什麼要緊?」這話對素人讀者是沒什麼錯的(或者說他有權這麼「錯」),但對一位自許為推理迷的讀者也許更應該提高標準,為了表現我們對推理小說忠貞不逾的情感,值得浪費青春去追究小說的內外淵源,細數原創的前世今生,更努力弄清楚推理小說的歷史功過,免得封錯了大師,拜錯了偶像。
當然,所謂原創追究與歷史溯源,我的目的都是為了增添閱讀的旁襯趣味,當不得真也不能拘泥於一,譬如我雖然在這?說李察.霍爾的《謀殺我姑媽》上承《褚蘭特最後一案》,下傳《玩具店不見了》,可是李察.霍爾自己卻白紙黑字地說,他寫《謀殺我姑媽》,受到的其實是法蘭西斯.艾爾斯(Francis Iles)的《殺意》(Malice Afterthought, 1931)的影響。法蘭西斯.艾爾斯就是影響深遠的大作家安東尼.柏克萊(Anthony Berkerley,1893-1971),我在【謀殺專門店】?就收了他的《毒巧克力命案》(The Poisoned Chocolate Case, 1929)與《裁判有誤》(Trial and Error, 1937),法蘭西斯.艾爾斯是他另一個影響深遠的筆名。但作者說得也是,我只注意到這本小說的幽默堪與《玩具店不見了》相提並論,卻忘了《謀殺我姑媽》更是一種把冷血當有趣的黑色幽默,如果我們注意到它的第一人稱自述,加上它細膩的黑暗面心理描寫,就不難發現它與《殺意》之間的血緣關係。
一本書的閱讀發現,有時候會超過作者本人或者作者未曾明言的幽微之處。最近在我另一本書讀到關於《謀殺我姑媽》的詮釋,著實讓我吃了一驚,因為我壓根兒沒注意到《謀殺我姑媽》的此一層面。這本書叫做《埋沒的同性戀小說》(Lost Gay Novels,2003),作者是同性戀文學的研究者史萊德(Anthony Slide),書中對歷史上著名作品隱藏的同性戀特質有許多發現和詮釋,《謀殺我姑媽》就赫然名列其中,主要是小說第一人稱敘述的男主角單身未婚、與姑媽同住、注意細節、成天待在純男性的俱樂部(不願與異性接觸?)、並且不斷絮絮叼叼自言自語的個性,被讀出是隱性的同性戀性格,應該被當作是重要的同性戀作品,而且極可能是推理小說(或者其他類型小說)中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故事。
史萊德還在書中列舉推理小說中各種關於同性戀的「第一次」,頗值得注意玩味,譬如第一篇有同性戀角色的推理小說是柯南.道爾的短篇故事〈戴手錶的男人〉(Man with Watches),收在柯南.道爾的〈圍爐故事集〉(Round the Fire Stories, 1909);第一本出現男同性戀角色的推理小說長篇,應該是約翰.布肯(John Buchan,1875-1940)的《綠披肩》(Greenmantle, 1916);而第一本出現女同性戀角色的葛萊蒂絲.米契爾(Gladys Mitchell)的《快速死亡》(Speedy Death, 1929);而史萊德心目中最好也最好看的同性戀小說就是今天談的《謀殺我姑媽》。小說中公開的或隱藏的同性戀角色,在歷史上看來和真實世界的一樣,都是飽受歧視和委屈,它的隱晦和迂迴,也許正是它歷史性的幽微困難之處吧。
?姑侄的天生怨尤
李察.霍爾的《謀殺我姑媽》和法蘭西斯.艾爾斯的《殺意》一樣,也都可以歸到《反敘式偵探小說》(Inverted Detective Story)一類,當然,我在這?指的只是故事?的犯罪過程直接向讀者公開的敘述方式,而不是指本格推理的終極實驗者奧斯汀.傅里曼(Austin. R. Freeman, 1862-1943)那種先寫犯罪故事再寫神探破案的獨特發明;在其他反敘推理故事?,你其實看到的是犯罪者的自述,所以找出犯罪者並非謎題或故事的重心所在,小說真正的重心或趣味其實是犯罪者的謀殺動機與心理轉折,以及犯罪者與不可預測的環境或機遇擷抗對應的過程(《謀殺我姑媽》的樂趣還不止於此,它還有一個複數對應和雙重轉折,所以它得到它無與倫比的歷史地位……不過我不能再說了,再說就洩漏天機了)。
小說?那位肥胖油膩、心理不平衡、尖酸卻又懦弱、人窮只好志短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愛德華,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可憐蟲,他為了遺產與零用錢問題,不得不與他富裕卻專制霸道兼有虐待狂傾向的姑姑委屈周旋。事實上這些錢也不是他美翠姑姑(Aunt Mildred)的,而是他祖母留下來的,但他姑姑是監護人兼財產受託人,只要她在世,一切由她支配,愛德華每個月的生活費全由她一言而決,但前提是愛德華必須與她同住或住在她認可之處,只要他自主離開,姑姑就沒有義務給他錢了;相反的,只要姑姑死了,所有的財產就都歸愛德華。如果他和姑姑相處甚歡,這關係也還缺點不大,偏偏兩人性格相剋,姑姑強悍而專制,侄兒內向而懦弱,和平是建立在恐怖平衡上的,而愛德華顯然有一肚子的不平衡和怨艾;姑姑不僅個性強悍還兼身體健朗,這種委屈痛苦看來還有很長的時間要忍受。
小說的前提給了自述者愛德華足夠的動機,只要姑姑健在,人生就是黑白的,而只要姑姑死了,人生就變成無可限量的色彩。動機固然充分,我們平凡人誰又沒有幾個念頭想殺某些人呢 ──有一次我到牛津去訪問寫《昆恩的靜默世界》(The Silent World of Nicholas Quinn, 1977)的英國作家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 1930-),問他為什麼小說背景全設在牛津,他笑說,別忘了這是牛津大學的所在地,這?每個人都有幾個理由想殺某些人──我是說,動機固然容易,但平凡人要動手殺一個人可不容易;愛德華就是一個軟弱畏縮卻又心思多的平凡人,他每天想著如果姑姑暴斃了有多好,想著種種不啟人疑竇的暴斃法,又害怕姑姑遇害後他鐵定是第一嫌疑犯,整本小說就建立在這些翻來覆去的心理掙扎與胡思亂想之中,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線曙光……
為什麼這部小說一出版就成了暢銷書?而且從此連續七十年再版至今,擁護的讀者仍然源源不絕。我猜想就是主人翁這些翻來覆去的心思,擊中了無數人心底層的祕密與願望。你其實是恨幾個親近的人的,可能是你的丈夫或妻子,可能是你的父母或兄姐,就是這些人使你人生不自由,慾望不自由,你也曾在最沮喪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消失,你也願意花一點力氣使他們消失,如果世上有完美無缺不會被發現的謀殺,你也可以放棄日常的善良溫讓,人不知鬼不覺地遂行己願,你也有成為謀殺者的慾望和潛力。
而為什麼這個愛德華滿肚子壞主意,在姑姑背後又滿口的尖酸話語,你卻覺得他不討厭,甚至不自覺地同情起他來?你同情的其實不是他,而是你自己;那些壞主意和毒舌話,其實也都是你的「本音」或真心話。《謀殺我姑媽》創造了一位絮絮叼叼卻令人難忘的角色,又以準確的心理描寫,一舉打中了人性底層的弱點,再加上我不便透露的精采轉折結局,共同造就了推理小說史上一部獨樹一幟、難以倣效又趣味無窮的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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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評鑑等級:
3顆星
* 推薦人數:5,共有5位網友寫書評。
*
我要寫書評
1.
小葵
/ 台灣高雄
2009.07.28看小葵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4顆星
之前比較少接觸這種反敘式推理小說,雖然少了解謎的樂趣,但是這本書的黑色幽默真是太讚了呀!篇幅短小,讀起來完全沒有負擔,完全不讓人覺得無聊,人物的形象非常鮮明,完全可以在腦海中想像姑姪對決的場面,只能說真的很有趣,太精采了!而且在看這本書的時候真的會對主角愛德華產生認同跟共鳴,我相信每個人心裡應該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黑暗基因,在某些時候是真的會有「如果某人消失的話該有多好」這種想法。故事中的愛德華便替代了我們的角色,於是抱持著一種看好戲的心態,心理甚至偷偷希望愛德華謀殺成功。而最後令人震撼的結局更是一絕!
2.
木谷
/ 台灣台北
2007.07.01看木谷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3顆星
與其說這是一部推理小說,還不如把它當作黑色喜劇來閱讀,會得到更多的樂趣。
故事的主述者是愛德華,他和姑媽住在一起,他的父母都去世了,祖母留下龐大的遺產,但監護人是他的姑媽。換言之,只要姑媽還活著,他就不能自由主宰那些財產,而且還被迫要和姑媽住在一起,否則就會喪失繼承權。
再加上,從愛德華的描述看來,他姑媽是個典型的刻薄英國老女人,脾氣不好,規矩很多,而且對這個不長進的外甥很看不順眼……所以,這讓愛德華的生活更加不如意。
根據詹宏志在書前導讀中的說法,任何人遇到這種情況,大概都很難不會浮現那種衝動:只要殺了我姑媽,我的世界就自由了!當然,這也正是故事的主要內容,於是這小子想盡辦法要謀殺自己的姑媽──至於最後成功了沒有,只好等你自己去看了。
說這不算一部正統的推理小說,因為謀殺事件並未在故事一開始就發生,所以就沒有什麼解謎的過程。事實上,讀者大部分時候都是跟著愛德華的思緒在走,換句話說,這個謀殺事件是由凶手的角度出發的,書封上稱之為「反敘式偵探小說」。而且,基本上在小說裡,也沒有任何稱得上是偵探的人物。
因此,閱讀這本小說最大的樂趣,其實是來自愛德華與姑媽之間的針鋒相對,在他們彼此不留餘地的對話當中,可以品嚐到經典的英式冷調幽默。
至於詹宏志說,這部小說自1934年初版以來,持續受到讀者的喜愛,正是因為作者傳達了每個人心底深處的某種難以言說的渴望,或許在我們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在某個莫名的時刻,曾經那麼渴望某個身邊的人能夠就此消失……
嗯,這樣說法聽起來似乎太過絕對了點,但無論你是否曾經想要謀殺自己的姑媽,或身邊的誰誰誰,想必都不會影響閱讀這部黑色喜劇的樂趣。
3.
WOW
/ 台灣台北
2007.03.28看WOW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3顆星
或許用今天的角度看,這本書沒什麼了不起,但此作可在70年前就已經出版,在當時想必是相當前衛的手法吧!所以如果懷著拜讀經典的心態來閱讀,應該會比較能接受囉!
4.
MK
/ 台灣台北
2006.11.30看MK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1顆星
我實在很難想像故事的創意何在
作者對謀殺的細節不厭其煩的重述,卻一再的使讀者厭煩
裡頭沒有太多的起伏延宕,只有平舖直述
與日系的推理小說比較起來,只能稱其為古典
與守舊,卻萬萬稱不上經典!
這是我看完這本書的感想!!
也讓我對詹先生的推薦失望透頂。
5.
Brandon
/ 台灣台北
2006.07.24看Brandon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5顆星
「謀殺專門店」這套推理小說,由店長詹宏志先生挑了推理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101本經典推理小說組成,由於採取的是會員制的方式,不在一般通路販賣,有錢你也買不到(這裡指的是一本、一本的買),所以一直是我魂牽夢縈的一套小說。要加入會員嗎?可是裡面的選書很多我都已經有了;跟別人借嗎?可是這滿足不了我想要「擁有」推理經典的渴望。
你說,這該怎麼辦才好?
這幾年台灣推理小說的市場已經成熟了很多,看的人討論的人變多,出的書數量也變多,慢慢甚至變成了類型小說的主流,幹掉了武俠小說、羅曼史小說 (至少我是這麼覺得啦)。以前那種幾個月也沒出一本推理小說的慘澹時光,想起來就讓人唏噓,那時候只要是新出的推理小說,我連書摘、書評都不看就直接結帳帶回家,反正也沒得挑,還因此發生過同一本書買兩次的糗事咧。(不同出版社的翻譯書名不同)
曾幾何時情況完全不同了。現在書店裡買得到的推理小說一套接一套,涵蓋的類型也越來越廣,在金錢以及閱讀時間有限的情形下,推理迷的困擾已經不是「哪裡買得到更多的推理小說?」,而是「該死的出這麼多推理小說,我該買哪一本?」
在這樣整體的推理小說閱讀土壤和氣候改變下,「謀殺專門店」也終於從善如流,從高不可攀的會員形式,變成了一般的出書方式,讓讀者可以一本一本來,喜歡的帶走,不喜歡的就留下,自由多了,我想對推理迷來說,實在是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囉哩巴唆了半天,簡直跟故事的主角一樣絮絮叨叨,還是讓我們趕快回到「謀殺我姑媽」本身吧!
「謀殺我姑媽」是屬於「倒敘式的推理」,第一人稱敘事者通常是犯罪者本人,讀者跟著犯罪者一起犯罪,一起設想機關、故佈疑陣,最後再眼睜睜的看著神探從意想不到的地方竄出來,破解了犯罪者的精心設計。
這樣的推理小說,自然閱讀重點不會是在「我以爺爺的名發誓,所有真相都已經解開了!」這類的猜謎鬥智,而是必須提供另外的趣味,才能吸引讀者願意花時間讀下去,因此也開拓了推理小說更多的書寫方式和類型,打破了許多過去古典推理小說的鐵律。
讀者在讀一個故事的時候,常常不自覺會有一個「置換」的心理動作,意思是把自己投射為書中的主角,藉此投入到故事情節之中。因此就算故事的主角是個壞蛋,也必然有其可愛之處,讓人願意把自己投射上去。
舉個簡單的例子,韋小寶雖然無賴,品格比起郭靖、楊過等大俠差得太遠,武功又糟得一蹋糊塗,感覺好像一無是處,但至少很狡猾,豔福不淺(這就是他的可愛之處),讀者把自己投射過去也挺不賴。回想一下各種小說或是戲劇中較為成功的反派,要嘛是很有義氣很有原則、盜亦有道,要嘛是技術性的技巧很好(心機很重、武功很高……),再不然至少也要長得很帥很美,總之,總得給個理由讓人認同他們嘛!
以推理小說來說,「倒敘式推理」也有類似的困境,怎麼樣讓人願意把自己投射在犯罪者身上?
簡單一點的作法,乾脆讓犯罪者掛羊頭賣狗肉,並不是傳統裡所謂的「壞人」,或者是讓他至少沒那麼壞。例如亞森、羅蘋其實是個劫富濟貧的羅賓漢,雅賊柏尼則骨子裡根本是個偵探……族繁不及備載。
困難一點、有深度一點的作法,就不能這麼童話這麼一廂情願了。犯罪者還是紮紮實實的犯了罪,一點也不可愛,但是正常人性總是有其陰暗面,最可恨的犯罪者,性格中通常也還是找得出與正常人心相對應的部份,會引起讀者的共鳴、理解,甚至同情。
我好像又繞遠了。
「謀殺我姑媽」裡面的敘事者兼犯罪者,是個叫愛德華的痘痘胖小子,就如同書名告訴我們的,他想要謀殺謀殺自己的姑媽,他成功了沒有?有沒有被逮到?這裡就不先透露,但總之結局不會是你簡單想像的那樣:要嘛成功,要嘛不成功,要嘛被逮到,要嘛沒有。
請放心,作者還是有幫大家準備一些結局的意外性。
這邊我還是想回到剛剛那個「認同、投射」的問題。這個討人厭的痘痘胖小子在故事的一開頭就不停的在抱怨,第一章抱怨住的小鎮,第二章抱怨自己的姑媽,各位要有心理準備,我們要整整聽他抱怨兩章才有辦法進入故事……長得不帥又一肚子壞水,這樣的角色,有什麼可愛的地方,可以讓讀者認同?
這個問題,我想應該留給看完這本書的你自己去回答,這樣的愛德華,哪裡觸動了我們人性的陰暗面?哪個情節讓我們興致盎然的看下去,甚至幫他評估各種殺人方案成功的可行性?
也許,你會開始想,自己來做會不會比他聰明的多?自己的演技會不會比較好?該怎麼避免他犯的錯誤?
會不會也不經意想到,有哪個親戚特別礙眼,有哪個同事特別討厭……
我知道你會,你不用騙我,這也正是這本書好看的理由。
書
評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