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吉朋(Edward Gibbon),《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在地球悠長的歷史中有許多動物興起又滅亡,其中最能激發大眾想像的無非就是恐龍了。他們充斥著我們的電影和漫畫,其形象隨處可見於服裝和學校午餐盒上,甚至還進入不受歡迎的地方。「恐龍」一詞享有如此盛名——如此強烈的吸引力——甚至可以促銷一些跟恐龍沒有太大關係的產品。像《恐龍崛起之前》(Dawn of the Dinosaurs)是一本精彩著作的標題,主題是遭到不公正忽略的三疊紀(也就是因電影而享有盛名的侏羅紀之前的那個時期,不過話說回來,電影中出現的許多恐龍其實是來自更晚的白堊紀),在這五千萬年期間(約莫是兩億五千萬至兩億年前),有許多不凡的生物演化出來,它們本身都很意思,只是大多數人不太熟悉,至於恐龍只是在接近尾聲時扮演了一個跑龍套的角色而已。儘管如此,恐龍還是在標題頁上占據了最高地位。這種古代文化挪用還不僅止於此,有關史前生命的暢銷書經常以「恐龍」為標題,然後用較小的字體加上「和其他史前動物」幾個字,彷彿是道歉似的。以恐龍模型為號召的玩具組可能包括與恐龍生活在同一時代卻不是恐龍的動物(例如:會飛的翼龍、會游泳的蛇頸龍),甚至還有異齒龍,那是一種生活在恐龍出現前數千萬年的生物,嘴裡有牙齒、背上有棘帆,其實在血緣上還更接近我們人類。然後,彷彿是為了對時代錯置這種最輕微的指控表達不屑之意,他們甚至還會在套裝組合裡塞進一隻毛茸茸的猛瑪象,儘管這種動物一直到恐龍消失了五千多萬年之後才出現。「恐龍」一詞儼然成了「點擊誘餌」的近義詞,讓我也很想將這本書命名為「恐龍」(字體較大的大寫字母),再加上副標題:「及其在人類演化與滅絕中的角色」(字體較小的小寫字母)。
直到一九七?年代,恐龍才重獲新的定義,被視為溫血的聰明生物,這多半要歸功於已故古生物學家約翰•H•歐斯壯(John H. Ostrom)和他勇猛的學生羅伯特•巴克(Robert Bakker)兩人的耐心與辛勞。不久之後,小行星撞擊地球導致恐龍時代戛然而止的理論獲得認可,人們這才發現恐龍的滅絕並不是因為某種自然循環,而是在鼎盛時期遭外力終結。如果這顆小行星沒有撞擊地球,或許恐龍到現在仍然存活在地球上。
此後,定向演化理論遭棄如敝屣,成了廢棄演化理論垃圾場中「下落不明」的檔案。這個理論曾經風光一時,不過現在呢,就像恐龍一樣,過氣了。因為你也明白,演化過程並非如此。演化的動力是天擇,這是一個很好用的術語,描述遺傳變異和過度繁殖後代在遭遇環境變遷時發生的情況。當這種衝擊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時,其結果就是演化的改變。然而,在任何特定時刻,天擇都不會記憶過去,不會展望未來,也不會設定目標。古生物學家李•范華倫(Leigh Van Valen)將這種只活在當下的觀點概括為「紅皇后」假設。生物永遠都在競爭。掠食者發展出更銳利的武器和更敏銳的感官來捕捉獵物,而獵物也不斷演化,變得更機警、更謹慎。正如在路易斯•卡洛爾(Lewis Carroll)的《鏡中奇緣》(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書中紅皇后對愛麗絲所說的,在鏡之國裡,你必須盡全力奔跑只為了留在原地。由此,范華倫推斷:一個物種(或一群物種)在生命舞台上轉變的時間與其消失的時機或方式之間,沒有必然的關係。定向演化理論——種族衰老——只是一種幻覺。
我在前一本著作《地球生命簡史》(A (Very) Short History of Life on Earth)中,對智人究竟何時會消失含糊帶過。我預測的時間搖擺不定,可能是幾千年、幾萬年後,甚至避重就輕地說是未來某個——呃——模糊不清的時間。我想,我的說法是:這是「遲早」的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滅絕並不是一個一視同仁的現象,而是根據每個物種本身的情況產生各種不同的影響。在那本書中,我很得意地發明了「安娜卡列尼娜原則」——所有快樂、繁榮、豐茂的物種都是一樣的,但是每個面臨滅絕的物種各有不同的消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