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表達人類智慧與感情的一種表現
其形式是具備美感的創作
其形式是具備美感的創作
王爾德(Oscar Wilde,1854-1900)曾說過令人深思的一段話:「當銀行家共進晚餐時,他們會談論藝術;當藝術家共進晚餐時,他們會談論金錢」
(“When bankers get together for dinner, they discuss Art. When artists get together for dinner, they discuss Money”)
王爾德的說法含有耐人尋味的三層意涵:
第一層意涵在於:人們一向認為富有精神價值的藝術品不應該與金錢掛鉤,因此在討論藝術的場域,鎮日與功利為伍的銀行家避免談及金錢,積極展現文化素養,而藝術家卻因為生活所需,必須在意藝術品的市場價值。
第二層意涵在於:富有的銀行家所在意的是藝術品超俗的人文價值,因為愈有人文
價值的藝術品,其市場價值愈高,亦可顯現其超凡脫俗的品味;而創造藝術品的藝術家卻重視藝術的「金錢價值」,金錢價值愈高代表藝術得到社會的肯定,創作者也才能擺脫對於贊助者、收藏者的依賴,可以自由創作。
第三層意涵在於:人們並非我們所想的那樣,實際上歷史告訴我們,許多藝術家汲汲營營於賺錢,而許多財富階級為了贊助藝術理想卻願意散盡家財。人世間的種種事物,往往並非表象所見到的簡單,不能單以金錢作為高尚與低俗的分野。
美國詩人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曾有耐人尋味的評論:「金錢是詩的一種」。帶有濃厚現實性質的金錢往往具有詩性的想像,理想主義、現實主義的交融與矛盾事實上就是藝術與經濟的「交融與矛盾」。文物與藝術品作為人類的智能與精神產物,其珍稀性與其不可磨滅的形而上價值,在鑑賞、收藏與交換之際,不僅彰顯出其審美品味、美學價值與市場價格下的妥協與趨勢,更使其在所有權的交易與轉換之中,得到一代又一代菁英的保護與流傳。
藝術與經濟的互動,蘊含著許多矛盾與扞格的現象,
兩者之間夾雜理想與現實的交融、妥協與矛盾,就是藝術經濟學令人迷惘而又值得深入思考之處。
作者學習藝術,一路從書畫創作到藝術史論研究,其間對於藝術的實質價值產生許多懷疑,藝術既然是人類的產物,藝術在人類社會到底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如何判斷一件作品的藝術價值?什麼樣的作品才是具備審美意義的作品?因此作者進入了藝術哲學與社會學的視野,從藝術唯美的觀念到藝術史論的探討,再到藝術與社會互動關係的關注,更從藝術收藏與市場交易的經驗之中,抽絲剝繭地發現藝術所衍生出來令人迷惑的社會文化與經濟現象。
近年來,歐、美、日學界對於藝術經濟學的研究不遺餘力,本書作者曾肅良教授以其三十多年的理論研究與實務經驗,以拋磚引玉的態度,系統化地紀錄其對藝術與經濟議題的思維與心得,寄望更多的有智之士,繼續拓廣此一新生的學術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