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許凱翔同學是本人指導之碩士學生,於2020年6月畢業,取得臺大法學碩士學位。本書《論仇恨性言論之刑法管制》,本為其所撰寫之碩士學位論文。當初凱翔同學打算以此作為論文主題時,我其實蠻驚訝的,因為這個題目並不好寫,不僅是難在涉及憲法層次的抽象概念,亦難在是否以刑法加以管制的政策考量。二十五年前,我在德國留學時,憲法課程中教授言論自由時,必然會討論仇恨性言論之各種爭議。此一議題,在德國討論時,常會從沉痛的納粹歷史教訓談起,即便納粹時代已經過去,但諸多對於仇視猶太人或頌揚納粹時期的言論,甚或否認納粹種種作為的言論,仍不斷地存在著。德國對於此等足以激起群體仇恨,或是形成種族對立的言論,是以刑法的方式進行管制。
  在臺灣,雖然沒有如德國納粹一樣的歷史,但亦仍免不了存在著各種不同的仇恨性言論,例如對於性別、族群、政黨、宗教等足以激起仇恨的言論。此等言論固然可以從憲法層次以言論自由的角度去思考,然而,言論自由是否有其界線?可否從保護公共安寧或秩序的角度加以管制?都是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而且,欲研究、構思或論述這樣的論文題目,沒有相當精進的德文語言能力,直接去閱讀德文專書期刊文獻,是無法深入思考與剖析,更無從進行深層的比較法研究。
  凱翔同學在研究所期間,非常認真的學習德文,其間亦前往德國弗萊堡大學擔任半年的交換生。在其撰寫本論文的過程中,每每與其討論論文時,我總是不斷地讚美他如此上天下地找查德文文獻的認真,以及直接閱讀大量德文文獻的功力。本論文的論文架構乃順著一個很明確的問題意識去研究、推論與鋪陳,架構嚴謹、言之有物、文筆流暢、引註與翻譯嚴謹,其研究潛力與認真程度,實高於平均法學碩士生的水準甚多,因而在口試時,獲得全體口試委員高度的認可。
  欣聞本論文獲得臺大法律學院傑出論文獎,並有幸出版發行,本人身為指導教授,覺得與有榮焉,故非常樂意撰寫推薦序。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王皇玉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