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之主要目標之一為提供民眾就醫時的財務風險保障。目前全民健保在核心服務項目,多能保障全民醫療服務可近性,但臺灣面臨人口快速高齡化、重大傷病及慢性病需求持續增加,及昂貴高度醫療科技快速擴展,而健保財源有限,當民眾需求更多的服務內容時,祇能自費購買,或在商保巿場自費購買醫療補充性保單。其實自全民健保開辦以來,因實質所得增加,民眾早已自願購買商保補充性保單以求強化財務風險保障。但是現行商保市場販售的保單,提供的醫療保障對重症患者仍顯不足。此外,種種跡象顯示民眾自費負擔逐漸提高,民眾的未滿足醫療需要成為全民健保面對的重大挑戰,值得政策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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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許多國家的經驗,當公辦保險不足以回應民眾未滿足需要時,各國嘗試轉向商保市場,尋求第二最佳解方。但健保與商保二者之間,在給付內容及保險特質上有明顯差異。全民健保採強制納保,以實物給付為主;而商保則是自由加保,以現金給付為主。二者尋求協同合作的契機雖然不易,但仍不失為可思考的其中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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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綜觀國際經驗選取七個國家,以文獻探討及諮詢多位國外專家學者,汲取各國可學習之處。經由綜合比較分析發現,政府對商保的介入程度與商保對高價藥品之角色之間不必然相關,必須一併檢視各國醫療照護架構與服務供給模式,尤其是健保給付範圍與商保承保內容之間的關聯性,才能找出適合臺灣參照學習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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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同時考量健保期望與商保觀點,參酌公私協力的不同模式,最後為當前健保協同商保議題提出一個可行性架構,稱之為「健保協同商保強化醫療保障政策險」。此可行性架構乃是建立在現有健保上的「第二層健保」,定位為政策險,意即即使是在商保市場提供的醫療險,亦肩負有政府的政策目標,而政府亦需提供適當協助。其協作方式為由商保擔任保險人,但採非營利模式,財務原則為無盈無虧(但須考量促使商保加入的誘因設計)。開辦前期,擬採開放納保,開放所有自願參加之臺灣民眾投保,不排除病體,但病體財務風險由政府承擔。保費全額由民眾自行負擔,但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者由政府適當補助,同時保費比照健保保費,可列入所得稅扣除額之計算,且無扣除額度上限。費率以社區費率或簡化的經驗費率(以年齡為調整因子)為原則,後續將定期視情況調整。健保則主要提供行政協助(加保及理賠核銷行政程序),同時負責議價及進行必要之核檢(給付爭議之審議)。由於保費設定與給付內容息息相關,因此本報告所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僅涉及架構設計,並不討論具體項目及細節。而對於健保協同商保未來之政策發展,建議在推行前應考量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並進行政策影響性評估,以及如何避免雙層體系之惡化等重要面向,並採取分階段、分層次的方式推動。法制上須爭取社會大眾支持,再選擇訂立專法推行,同步推動健康保險資訊交換平台之建置,並留意資料治理規範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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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保險行政的支援到既有病體的財務風險補助,所需政府的投入皆須仔細估算。強化民眾的醫療財務保障,未來持續討論的重點,會是估算「擴大現有全民健保的規模」和「強化醫療保障政策險」兩者中,政府所需�願承擔的財務責任,及促使商保加入公私協力模式的誘因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