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在漢人相關社會文化的區域研究上,有幾種對於空間社會的不同理解:著名人類學者施堅雅在〈十九世紀的中國區域都市化〉(“Regional Urbaniz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的文章中,根據他從事土地生產與市場經濟等條件的集鎮研究,拓展對地方鄉民社會組織的理解,並結合水系與環境資源等地理因素,提出了將漢人聚居為主的農業地劃為八大區域的說法,其中福州一帶的地方社會,屬於東南沿海區下的閩江流域分區。另一方面,從一九三?年代人類學者羅香林提出民系一詞開始,將漢人再按照語言、生活方式等文化特徵細分的次民族概念,也成為區別漢人之間群體差異的地方社會認識路徑,這之中福州文化被歸屬於閩海系、學界後續研究更細分為福建民系下的福州民系。但是,兩個觀點都強調一種靜態的族群空間分布,忽略一個文化群體可能隨著時間演變,在與自然環境或者其他文化交流互動下,會產生的族群邊界演替,以及相應可能迸發的新文化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