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臺東縣延平鄉公所辦理紅葉溫泉計畫,陸續投入經費1億2,888萬餘元,惟未詳實擬定各項工程實施期程,且未有效控管法定執照申辦及各項履約管理作業,致先期工程發包後隨即停工,衍生與廠商解除採購契約重新發包,延宕工期;又遊客服務中心及機房等設施遲未完成,肇致已完工之湯池等相關設施閒置3至6年,未能發揮財物應有效能,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臺東縣政府已督促延平鄉公所檢討改進,嗣於109年9月與業者簽訂委託經營契約,由業者經營溫泉泡湯服務、農特產展售行銷與推廣、餐飲及地熱發電等,溫泉園區已於111年8月開幕營運。截至112年底止,累計入園遊客數達25,209人次,營運收入達1,714萬餘元,每年並提供在地就業2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