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有可能出錯的事,就一定會出錯!」雖然墨菲定律是發現在二十世紀中,可這幾年又在書市中走紅,而且火勢還有愈燒愈旺的趨勢,「墨菲定律」一直以來就被認為是代表負面的能量,其實在心理學的文化中,它只是代表著一種近似玩世不恭的反諷幽默,是可以排解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遭遇到的不滿與挫折。
愛德華.墨菲是一名工程師,他曾參加美國空軍於一九四九年進行的MX981實驗。這個實驗的目的是為了測定人類對加速度的承受極限。其中有一個實驗項目是:將16個火箭加速度計懸空裝置在受試者上方,當時有兩種方法可以將加速度計固定在支架上。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有人有條不紊地將16個加速度計全部裝在錯誤的位置。墨菲通過這個事件,作出了這一著名的論斷:「如果有兩種選擇,其中一種將導致災難,則必定有人會作出這種選擇。」
墨菲的這個定律,逐漸成為西方人口中常用的俚語。用來描述:「事情往往會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發展,只要有這個可能性。」比如,你衣袋裡有兩把鑰匙,一把是你房間的,一把是汽車的,如果你現在想拿出車鑰匙,會發生什麼?是的,你往往是拿錯房間鑰匙。
所謂「定律」,就是客觀規律的概括,它體現了人類的行為與事物之間,在環境中所形成的必然關係。而這種必然關係的發生頻率到後來就成為人們的經驗法則,定律就是這種經驗法則所積累而統計得出的結果。
另外,「定律」是在科學上指被實踐證明的,反應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的變化規律的論斷;定律是一種理論模型,是由不變的事實規律所歸納出的結論,是對客觀事實的一種表達形式,通過大量具體的客觀事實經驗累積歸納而成的結論。
「定律」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它揭示了一種獨特的社會及自然現象。
有人說,「你最大的敵人,就是慣性思維!」
所謂「慣性思維」就是說只會因循以往習慣的思路去思考問題,這種「心理定勢」常會讓思考事情時產生盲點,缺少創新或改變的可能性,所以說如果你被心理定勢綁架了,那洞悉事物的目光和思路就給堵塞住了。
一般除了定律、定理、原理、法則……等專用名詞外,我們還會常見到一個字眼,那就是「效應」。「效應」是指在有限環境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結果所構成的因果關係,它多用於一種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描述。「效應」一詞使用的範圍相當廣泛,並不一定是指嚴格的科學定理或定律。
《菁英版•墨菲定律》的目的並不是一味「學習」,而是提供您一種愉快的「思考」。以心理學的角度,在我們的生活中增加一些科學性的、趣味性的邏輯探索路徑。如能博得您的喜歡,就是編者最大的榮幸了!
墨菲定律簡介:
墨菲定律(Murphys Law)誕生於1949年,是一名美國航空太空工程師小愛德華.阿洛伊修斯.墨菲(Edward Aloysius Murphy Jr.,1918.1.11~1990.7.17)提出,該定律指出:「任何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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