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定於113年1月13日投票,本會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有關規定,在中央選舉委員會規畫指導之下著手辦理各項選務工作,為使選務經驗有所傳承及檢討改進,並提供各機關、學校、團體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研究分析之參考,將選舉各項選務過程資料,予以歸納整理,編輯選務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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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選舉,在全體工作人員齊心努力,以審慎、敬業的態度,按部就班的去執行選務工作,終在公正、和諧中,順利圓滿完成任務,惟選務工作,千頭萬緒,仍有改進之處,殷盼各級單位、長官不吝指正,提供建言,本會必虛心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