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本書集結眼科醫師、驗光師與特殊教育專家等各相關領域之專業知識,從低視力相關疾病、低視力鑑定、低視力評估、低視力輔具的教導與使用,到整體性的低視力服務,完整的呈現每一階段的專業人員角色,同時強調專業合作的重要性。
2005年世界視光學會(The World Council of Optometry, WCO)明確地定義了全球適用的驗光師執業範疇,低視力康復(Low Vision Rehabilitation)即為其中之一。而臺灣早在民國89年,視光專業人員相關的草案中即有類似低視力評估的概念存在,直到民國97年正式將「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列入草案中,直至民國105年1月6日公告通過的驗光人員法,驗光師之執業範圍包含「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隻字未改。
以正向的態度看待低視力服務的發展,驗光師的加入正好填補幾十年來眼科醫師與低視力服務之間的缺憾。在臺灣,對一個醫療、教育與社福體制都算健全的國家而言,任何一種專業的發展都存在有幫助弱勢、回饋社會的精神。法案的制定,除了規範服務的內容與提升驗光師的專業外,更加強了低視力服務的深度與廣度,期待未來低視力服務能有更多有志的專業人士加入,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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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靜瑩?? 謹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