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版序
這一波(民國109年∼111年)房價高漲,政府先後採取多項措施、多管齊下,加以抑制。茲分述如下:
(一)選擇性信用管制:中央銀行針對特定地區與特定人士之不動產融資,提高貸款利率及限制貸款成數。
(二)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房地(包括預售屋)交易獨立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並對短期持有之不動產出售加重課徵所得稅。
(三)打擊炒房行為:紅單及預售屋不得轉售,禁止散布不實資訊,限制私法人購置住宅等。
(四)加重囤房稅: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提高房屋稅率。
總之,抑制房價高漲並非易事,政府各部門應通力合作,及早實施,始克有效。
本次改版,房屋稅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住宅法、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均有重要修正,另新增112年憲判字第19號及第20號判決。每經一次改版,本書內容就向前邁進一步。追求完美,止於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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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許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