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改版內容主要依舊是新修法、新實務見解(大法官憲判字、大法庭裁定)、學說見解增補、新舊考題增刪等等,就像薛西弗斯推石頭一樣,每年改版都在做著差不多的事,但只要能幫助到那麼些人,這一切就會被賦予了點意義。
原先的交付審判制度被大幅度的修改成了「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制,算是整體當中一個比較大變動的程序環節,國考也已經有類科拿來命題了,考生要花點時間理解制度的來龍去脈。另外,看了看這幾年國考各類科有關刑事訴訟法的爭點,大法官憲判字的內容絕對是重中之重,其實大法官憲法判決有關刑事訴訟法的部分也沒有到很多個,準確掌握好這些憲法判決,並且整理一個自己的摘要(答題模板),備著進考場,我想這是身為一個考生的你避無可避的責任。
要特別提一下,這幾年很常遇到學生跟我說,實務見解有在看、書有在唸、課有在上、聽都聽懂,但是真的到要寫考題的時候,要不就是寫偏了方向,要不整體篇幅、內容和論述總是不甚理想等等,以上這問題的產生要分兩個面向來談。首先就寫偏了的部分,這很大的原因會是出在「看過的或練習過的考題不夠多」,出題老師出一個題目,一般都是腦中先有個「我要考什麼爭點」的想法先形成,然後再用文字去敘述和包裝(或隱藏),因為是文字所構成,所以當然解讀方向會有千千百百種,可是對於該考題應該要寫什麼爭點,其實會有個「最大公約數」存在,也就是假設有十個人看了該考題,約莫會有超過半數的人直覺應該是要往什麼爭點去論述,而這通常就是閱卷老師想要看的方向,如何避免讓自己落到那個跑去寫奇怪爭點的少部分人,就是要依靠多看、多練習考題的方式去培養題感以及爭點意識,這該做的功夫,一點都不能偷懶。再來,就已有掌握爭點但總是篇幅、內容和論述不甚理想的部分,這原因通常會是出在「當你在唸書準備考試的階段,沒有去設想如果在考場上遇到這個考點,你要寫些什麼」,書不是看過就當自己會了,準備考試要去思考、咀嚼並且消化你在唸的資料,整理成你自己的東西,然後用你的話試著把它講出來,這些東西才會內化成自己的,答題時才會有很多很多東西想寫,並且層次分明、邏輯條理清晰。
律師執業了十年,補教業也待了十餘年,有的時候會想起最開頭也就是放榜的那一天,在那個另一世界那麼遠又那麼近的魔幻時刻,前頭經歷過無數漫漫長夜度過如薛西弗斯的徒勞叩問,然後進考場書寫,如本能般蜘蛛吐字,一直到最後陽光灑地,在大草原上漂染出一片金色。碰碰撞撞後,人生兜兜轉轉的走到了這裡,靜靜看著每一個猶如我過去的青春幽魂是如何以各種姿態展翅飛翔在這琳瑯滿目卻又轉眼凋零的時代。願你們安好,試試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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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 谷 1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