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夫妻三年」──徽州俗諺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
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
相對於此,他對自己的「家事」卻是漠不關心。
胡適一輩子喜歡講他們徽州人「一世夫妻三年」的俗諺,即傳統徽州夫妻一輩子在一起生活的時間,加起來就只有三年到三年半。他自己在晚年坦承:「說來是不人道的。」當然,這「不人道」的說法,指的不是他自己,因為他一生當中總是會有一些「暫時的安慰」,甚至是長期的安慰。他說的「不人道」,指的是從前徽州在外討生活的夥計。但有意味的是,他這「不人道」的說法,是否也包括了那些夥計的妻子,還有江冬秀?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裡,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胡適是可以對江冬秀作得更「人道」一點的。胡適可能會說:「我不能」或「予不得已也。」實際上,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胡適不但對江冬秀「不人道」,且他不怎麼管家裡的事情,有時會弄得江冬秀拮据到不得不動用自己的私房錢,甚至是「連當帶欠」地過日子。他不關心孩子,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太不疼孩子了,太不留心他們的事。」三個孩子裡,素斐早夭;他最鍾愛的祖望跟他不親;他最不疼惜的思杜,則形同陌路。
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相對於此,他對自己的「家事」卻是漠不關心。本書透過幾乎未曾使用過的胡適日記、電報和私人信件等珍貴的檔案史料,來看他與家人之間的關係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