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威爾斯敬佩之至,他一共寫了四部科幻小說:(1) 《時光機器》(The Time Machine)、(2)《莫洛博士島》(The Island of Dr. Moreau)、(3)《隱形人》(The Invisible Man)、(4)《星際戰爭》(The War of the Worlds)。每一部小說都被改編成很多電影,難怪有人稱威爾斯為「科幻小說之父」。
其實在他以前,就有好幾本科幻小說,如《科學怪人》(Frankenstein)和《化身博士》(Dr. Jackal and Mr. Hyde)。這些科幻小說都是英國作家寫的,《科學怪人》出自一位女作家Mary Shelly(雪萊的太太)。大家一定好奇,為何英國人如此會寫小說?原因很簡單,英國是一個相當有思想自由的國家。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不能胡思亂想,當然也不可能有什麼有名的作家。
好的科幻小說仍然應該有其深沉的哲學意義,如果我們看威爾斯所寫的這四本科幻小說,一定會發現威爾斯在利用小說訴說一些他的想法。當然,我們無法知道他的想法,有趣的是,不同的讀者會有完全不一樣的詮釋。作者是無法禁止讀者如何詮釋的,所以西方人有一種說法叫做「作者已死」(The author is dead)。科幻小說往往有一種奇特的功能,它會使讀者看完以後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