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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析論

陸海空軍刑法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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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6269795918
林文村
翰蘆
2023年11月13日
220.00  元
HK$ 198  






ISBN:9786269795918
  • 叢書系列:軍事叢書
  • 規格:平裝 / 472頁 / 17 x 23 x 2.3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軍事叢書


  • 人文社科 > 法律 > 民事�刑事�行政法











      著者曾任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主任軍事檢察官,熟稔軍事刑法且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本書係其結合傳統與現代、學說與實務、法學與軍事勤務研究交流的著作。在撰寫形式上,著者將法條逐條詮釋,對於爭議之條文,則在其後增註「重要爭議問題分析」,用以彰顯該條文的實務常用性與學說爭議性,所以,著者將綜合逐條釋義與問題研究的特點定名本書為「析論」。



      本書廣泛蒐羅傳統與近期學說、軍(司)法實務見解並加以解讀、對話,內容包括立法理由、概說與釋義,從抽象到具體並深入詳述各罪的重要概念,但凡有重要爭議的不同見解者,則以具體的法律問題形式,於各該當罪名後,皆有詳盡的列點研究分析,盼在力求精要與周延中,竭力取得平衡。



      本書撰擬初期為「考試」參考用資料,隨著參考文獻資料、實務見解愈來愈豐富,綜合解析各家之言,列舉闡述軍、司法實務見解,輔以各罪本身或相互間爭點問題之剖釋,最終定位為教學、考試及實務全方面的運用參考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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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緒 論009

    壹、意義 009

    貳、任務與功能 012

    參、立法體例 018

    肆、修法原則及特色 020



    第二章•總 則023

    第1條本法適用對象(現役軍人) 024

    第2條本法適用對象(非現役軍人) 029

    第3條本法適用對象(喪失現役軍人身分後) 031

    第4條地之效力-領域外犯罪 032

    第5條地之效力-軍隊占領地域內犯罪 037

    第6條現役軍人之意義 039

    第7條準現役軍人 045

    第8條長官、上官之定義 047

    第9條部隊之定義 051

    第10條敵人之定義 053

    第11條戰時規定之適用 058

    第12條阻卻違法事由 063

    第13條刑總規定之適用 065



    第三章•分 則069

    第一節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 069

    第14條普通內亂罪 069

    第15條暴動內亂罪 078

    第16條煽惑暴動內亂罪 080

    第17條直接利敵罪 085

    第18條間接利敵罪 093

    第19條普通利敵罪 098

    第20條普通洩漏軍事機密罪 101

    第21條職務洩漏軍事機密罪 102

    第22條刺探收集軍事機密罪 115

    第23條刺探收集軍事機密而非法侵入軍事重地罪 121

    第24條投敵罪 130

    第25條減輕其刑規定 132

    第二節違反職役職責罪 135

    第26條無故開戰罪 135

    第27條敵前違抗作戰命令罪 138

    第28條無故遺棄傷病軍人或俘虜罪 145

    第29條未盡維修義務致乘駕或使人陷於危險罪 148

    第30條供給有害安全之食品罪 154

    第31條委棄機密文件罪 156

    第32條無故缺乏補給或遲誤運輸罪 164

    第33條縱放俘虜或便利脫逃罪 168

    第34條衛哨等廢弛職務致生軍事上不利益罪 171

    第35條衛哨等不到或擅離勤務所在地罪 191

    第36條無故不依規定交接罪 205

    第37條詐偽免除職役罪 208

    第38條詐術免除勤務罪 214

    第39條長期逃亡罪 219

    第40條短期缺職罪 227

    第41條攜械逃亡罪 232

    逃亡罪重要爭議問題分析 241

    第三節違反長官職責罪 261

    第42條長官擅離部屬或配置地罪 262

    第43條戰時長官遺棄傷病部屬罪 265

    第44條凌虐罪 268

    第45條違法懲罰罪 278

    第46條暴力阻止部屬救濟程序罪 287

    第四節違反部屬職責罪 295

    第47條普通抗命罪 295

    第48條聚眾抗命罪 309

    第49條對長官、上官暴行罪 311

    第50條聚眾暴行罪 324

    第51條減輕其刑規定 326

    第52條侮辱長官、上官罪 330

    第五節其他軍事犯罪 333

    第53條暴行劫持艦艇、航空器罪 333

    第54條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罪 335

    第55條無故攻擊醫療人員設施罪 343

    第56條無故攫取傷亡軍之財物罪 346

    第57條違法徵購徵用罪 348

    第58條第一類毀損軍用設施、物品罪 352

    第59條第二類毀損軍用設施、物品罪 353

    第60條第三類毀損軍用設施、物品罪 353

    第61條遺失軍用物品罪 363

    第62條無故毀損古物罪 370

    第63條妨害軍用電磁紀錄正確罪 373

    第64條竊取、侵占軍用武器彈藥罪 377

    第65條未經許可製造販運軍用武器彈藥罪 387

    第66條詐偽命令罪 396

    第67條對衛哨兵執行職務施暴行罪 399

    第68條對一般軍人執行職務時施暴行罪 407

    第69條結夥強佔公共場所罪 409

    第70條侮辱衛哨兵等罪 412

    第71條詐偽或強行通過哨所罪 414

    第72條捏造軍事謠言罪 420

    第73條隱名發送不利之虛偽訊息罪 423

    第74條公然冒用軍人服飾罪 429

    第75條營區賭博罪 432



    第四章•附 則447

    第76條引置規定 448

    第77條引置違反毒品條例之處罰規定 456

    第78條軍機種類、範圍及等級之授權規定 456

    參考文獻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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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著 作